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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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简称案卷),是指在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形成的、反映执法活动全过程、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档案管理。
第四条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案件档案的规范、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 立卷装订
第五条 行政处罚案卷包括简易程序案卷和一般程序案卷。
第六条 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合并立卷,20至50案装订成一卷;一般程序案件原则实行“一案一档一号”的立卷原则,也可以分为正卷、副卷。
第七条 简易程序案件立卷材料及装订顺序: (一)卷内目录表 (二)卷内材料部分 1.当场处罚决定书
2.必要的证据材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与案情相关的情况说明】
3.行政处罚收据或执行情况记录 4.其他文件材料
第八条 一般程序案件立卷材料及装订顺序: (一)卷内目录表
(二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简称案卷),是指在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形成的、反映执法活动全过程、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档案管理。
第四条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案件档案的规范、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 立卷装订
第五条 行政处罚案卷包括简易程序案卷和一般程序案卷。
第六条 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合并立卷,20至50案装订成一卷;一般程序案件原则实行“一案一档一号”的立卷原则,也可以分为正卷、副卷。
第七条 简易程序案件立卷材料及装订顺序: (一)卷内目录表 (二)卷内材料部分 1.当场处罚决定书
2.必要的证据材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与案情相关的情况说明】
3.行政处罚收据或执行情况记录 4.其他文件材料
第八条 一般程序案件立卷材料及装订顺序: (一)卷内目录表
(二
行政复议案件卷宗装订要求和顺序
北京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试行规则
(1992年2月21日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北京市档案局制发)京政法制复字〔1992〕4号 )
一、 为使本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 凡本市有行政复议任务的行政机关,均按本规则做好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三、 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实行一案二卷(正卷和负卷)制度,一卷一号。正卷是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可对外公开的文件材料;副卷属不能对外公开的文件材料。 四、 行政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案件承办人即应开始进行立卷的准备,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系统收集整理有关文书(包括证据、谈话笔录、调查材料等),做好立卷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 行政复议案件办结后,案件承办人应整理案件的全部材料,进行立卷。
六、 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案卷封面,区、县政府的,按市档案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规定的标准样式制作;各委、办、局(总公司)和区、县下属各单位的,按照文书档案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 行政复议案件档案中的文书正本只存一份。
八、 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照片、图纸等证据,应放入证物袋
南京市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南京市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以下简称案件)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管理,更好地发挥案件档案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南京市档案条例》以及国家档案管理业务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授权组织和受委托执法组织)有关案件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和管理。 国家、省驻南京行政执法机关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案件文件材料,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处罚案件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标、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管理案件文件材料应当遵循统一、规范、集中的原则,将案件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作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重要工作环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案件文件材料的完整、安全。
第五条凡在行政处罚案件审查过程中形成的与案件有关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案件文件材料均应收集齐全。
第六条案件材料归档的整理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案件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每个案件
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笔录(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 (环境资源,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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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笔录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听证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听 证 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三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 录 员:_______________
档案管理办法
公安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消防监督执法档案,促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安部《公安档案管理规定》、《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和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支队、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 【原则和责任制】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第四条 【基本管理要求】支、大队消防监督执法档案,除主管公安机关统一归档管理的外,应当分别由支、大队统一集中管理。公安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消防监督执法所形成的档案资料,由公安派出所根据本办法建档和保管,辖区消防大队予以指导;公安派出所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义实施消防监督执法所形成的档案资料,由公安派出所建档,每季度移交辖区消防大队保管。
支队、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和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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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领导职责】支(大)队长是本单位执法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履行下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网络,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使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2 范围:适用于公司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类、会计类及声像照片类归档文件的建档工作。 2 术语定义
2.1 归档文件:指公司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管理类档案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
2.2 归档文件整理:指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3 职责
3.1 公司办公室是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公司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3.2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 文件材料的归档及日常管理
4.1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应当依据《东风汽车公司档案整理规则及分类建档规范》,以确保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完整、准确和系统。
4.2 各职能部门对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要列入各项工作的管理程序;列入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项活
档案管理办法2011.6.27
四、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的具体原则及方法
制订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办法,是当代档案管理的当务之急。我们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电子文件的产生途径、类型和特点出发,以集中统一为原则,明确归档电子文件的管理机制,以完善齐全为宗旨,全面划定归档电子文件的范围,以电子文件的著录和组盘为主要内容进行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以脱机载体为重点加强归档电子文件的保护,以确保真实、有效为目的把好归档电子文件的质量检验关,从归档电子文件的特点出发,自己开发或购入电子档案的管理系统软件,形成一套包括电子文件的形成、整理、鉴定、归档、利用、保护等内容的管理办法。为确保电子文档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使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笔者认为,在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上需明确以下几方面的做法:
(一)明确电子文件的责任者在产生、传递电子文件的同时必须转发一份到本单位的档案室备份。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本单位(本级)制作的电子文件,必须由电子文件的制作者在定稿后传递一份给档案室;二是非本单位、上级或下级传递的电子文件即通过公文流转系统或政府上网工程系统,由档案室在分发前备份一份。
(二)明确档案室的责任,即收集备份本单位产生的电子文件和非本单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2005-11-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 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 企业档案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 企业要根据国家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
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生产(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以下简称生产活动)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 企业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缩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和计算机磁带等,以下同),由产品试制、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第七条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
档案管理办法1111111
档案管理办法
文件代码:QCR/D·03Z·2202 页码:1/20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开发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 2 职责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编写、解释;负责集团公司档案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机关各部门文件的归档管理;负责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负责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文书、业务部门负责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各单位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文件的归档、保管、利用。
3 工作流程
3.1 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
3.1.1 集团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3.1.2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机关各部门档案的综合管理,并对分公司、子公司、辅助生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
3.1.3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文件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