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否受侵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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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应当受到侵权法的保护
债权应当受到侵权法的保护
摘要:债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应当受到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尽管有不同的观点,但侵权责任法作为民事权利的保障法和救济法,保障债权免受侵害是其应有之义。 关键词:债权;侵权责任法;救济
中图分类号:d9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1-0193-01
侵权责任法在二零零九年年底出台,这是民法学界的一件大事。在该法的第二条规定了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即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这条规定没有明确债权是否应当受到侵权责任的保护,让人深思。
侵权责任法是否保护债权,在学界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侵权责任法主要保护的是绝对权,例如物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等,至于相对权如债权应当受债权法的保护,不在侵权责任法保护之列。但也有人认为,侵权责任法应当以保护整个民事权利为己任,绝对权和相对权都应当受到侵权责任法的保护,甚至法律没有规定的但应当受到保护的合法利益也受侵权责任法的保护。笔者认为,应当从整体
解读侵权法侵权与自我保护课程论文!!
解读侵权法
学院: 专业: 姓名: 指导教师:
引 言:探求法律的内在政治因素,是亚里士多德—孟德斯鸠—韦伯一线政治/社会法哲学传统的核心内容之一。法律是政治统治的一个工具,政治权力的运作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陌生人社会下的科层制度保障着法律的理性统治,都是法律与政治关系的经典表达方式。侵权与赔偿现象自古有之,但是侵权行为法成为法律一个较为独立的分支,则要推迟到19世纪之后。古典的政治/社会学只能够揭示出侵权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而要想深入细致并卓有成效地探讨侵权法的政治意蕴,要等到20世纪70年代之后。美国70 - 80年代风靡一时的批判法学运动,把政治与法律的关系当作了他们理论研究的核心,在众多的学术论著中,不乏对侵权法之政治解释的思想火花。本文的目的,就是通过解读批判法学运动中健将们的论文和著作,提炼出侵权法政治学理论的若干核心命题,揭示侵权法内含的政治意义。 一、 现代侵权行为法的资本主义性质
19世纪以前,侵权法隐藏在庞杂的法律制度之中,犯罪法、合同法和侵权法并没有明显的区分,严格责任与过失也没有清晰的界限,侵权法的赔偿功能与威慑功能混杂在一起,侵权法并不是法律的一个独立的分支。
侵权法
侵权法 纲要
第一单元 导论
1.与课程、教学安排有关的问题 2.法律定义学和方法论 3.侵权法的沿革
4.侵权法 v. 注释法学 5. 事故和损害赔偿
第一单元阅读材料:
(1)R.H. 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中文)
(2)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页1-66.
(3) 盖尤斯,法学阶梯,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页266-284; (4)彼德罗.彭梵得,罗马法, 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页405-407 (5)伯尔曼, 法律与革命, 贺卫方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第十四章 (6)梅里曼,大陆法系,顾培东译,商务印书馆(1985),页70-100。
第二单元 侵权法的作用和一般原则的学理解释 1. 矫正正义和分配正义 2. 注意义务、过错责任 3.无过错责任
第二单元阅读材料
(1)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上),蒋兆康译, 页211-234. (2) 波斯纳, 法理学问题,苏力译,页393-443 (3)Torts, Edward Kionka, pp.1-24
第三单元 关于过错责任的案例Palsgraf v. Long Island R. Co.谁对谁负有责任
债权法习题
债权法习题
债的概述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从商场购买某商品,此商品质量不合格,甲可按商场对商品实行的“三包”制度进行退货、修理或更换,这种买受人甲与出卖人商场存在的债是( )。 A 简单之债 B 选择之债
C 多数人之债 D 非合同之债
2.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是以( )作为划分标准的。 A 债的主体 B 债权 C 债务 D 债的标的物 3.下列关于债权的描述,不正确的有( )。
A 债权具有相容性,在同一个标的物上可以存在数个债权
B 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同一个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普通债权时,
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发生的先后顺序而有效力上的区别 C 债权一般具有期限性,但也可以设定无期限的债权
D 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故债权人不得请求对债务人的人身进行限
制 4.下列事实中,能发生不当得利的是( )。 A 债务人清偿还未到期的债务 B 给付因赌博而欠的钱
债权法 题目
第一章 债的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认识和理解债的本质和法律特征,认识和理解债的本质和法律特征,了 解债的发生原因。要求深刻理解债的基本原理,全面掌握债的法律规则。 教学重点:债的含义;债的要素;债的发生原因。 教学难点:债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及其体系。
第二节 债的发生原因
一、合同
“夫妻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02年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全国首例“忠诚协议”案
夫妻经协商签署了一份“忠诚协议”,约定若一方出现婚外情,要赔偿对方损失费30万元。当男方后来真的发生了婚外情并提出离婚后,妻子以其违反“忠诚协议”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判男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夫妻不忠赔偿案”,法院判令男方赔偿女方30万元。
支持方的理由:
1、协议内容的当事人的主观意图符合《婚姻法》规定。 2、协议内容与任何法律没有冲突。
3、协议并没有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4、协议签定的赔偿金额具有可行性。 5、协议是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签定的、
6、就该案件当事人签定的协议,法律没有任何明文规定禁止签定这份协议。
反对方的理由:
1、“忠诚协议”意味着对伴侣的不信任态度和对婚姻本身缺乏信心。 2、侵权损害不能通过合同预定
债权法习题2012
债权法习题 合同 债的种类1、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属于种类之债B、属于选择之债C、属于连带之债D、属于劳务之债 适用范围 1、下列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 A、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内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 C、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 D、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 2、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分类 1、下列合同中,即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2、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 C、租赁合同 D、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合同的相对性 1、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
债权法听课笔记
债权法(一):债法概论
主讲人:靳文静
序言
一、学习方法
债法是民法的一部分。民法是一个体系化的法学学科,内部划分为几大部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亲属法等。债法和其他部分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这是我们首先必须弄清楚的问题。我们在学习债法的时候,要注意:
(一)学习债法的理念和学习物权法的理念是不同的。
债权和物权都是民法里面的财产权,两者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大陆法系的学者把债权与物权的最本质的区别概括为:物权法更具有民族性,而债权法更具有国际性;物权法更具有强制性,而债权法更具有任意性。
(二)债法作为民法的一部分,学习债法时要注意债法和其他学科的关联。 真正要掌握债法的理论,除了法学方面的知识外,必须具备两个领域的知识: 1.经济法方面的理论。
参考书目:萨缪尔斯《经济学原理》、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茅以轼《生活中的经济学》。
2.哲学方面的基本素养。
参考书目:卢梭《社会契约论》、梅因《古代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洛克《政府论》。
(三)联系实际 例如,SK—Ⅱ事件。
二、主要阅读文献
(一)专业类
1.江平主编:《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上、下),政法大学出版社
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
课题: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
一、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体会今天我们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加深对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内容的理解,在体验中深怀感恩之心。
2、【能力目标】:能够认识和判断哪些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和行为,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及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
3、【知识目标】: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二、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2、教学难点: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三:教学准备:学生搜集有关材料
四: 教法:案例法 小组合作讨论法
五:课时安排: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家庭的温馨、学校的关爱、社会的呵护,为我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让我们品味到生活的美好与成长的快乐。但我们生活的世界又是复杂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时常会受到一些不法侵害,同学们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他人侵害吗?那就让我们撑起法律保护伞,拿起法律武器,好好的保护自己。今天我们就一块来来学习第四课第一节的内容-----《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
二、新授
(一)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
师:这里的“我们”指的是“未成年人”,那么,为什么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呢?我们通过案例一块来看一下。
初中生王某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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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律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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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练习题
债与债法概述
一、考核要点 (一)债的概念与特征
1.债的概念。2.债的特征。 3.债的要素。4.债权的特征。 (二)债法的概念和特征 1.债法的特征。 2.债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三)债的分类
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可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
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根据债的主体双方的人数,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都仅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从乙商场购买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甲要求该商
场进行修理。甲与该商场之间存在的债是( )。 A.法定之债 B.简单之债 C.选择之债 D.多数人之债
2.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是以( )为划分标准
的。
A.债的主体 B.债的内容 C.债的标的 D.债的标的物
3. 区分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 A.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