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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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
篇一:和解协议范本
和解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乙方原系甲方职工,因遭遇交通事故所致身体病患(丙方系交通事故肇事者),自2006年7月31日以来未能到甲方处工作。在此期间,甲方秉承关爱职工、人道救助的精神,及时代丙方向乙方支付治疗期间的各项医疗费用,同时代丙方向乙方按照每月人民币1200元的标准支付交通事故赔偿金至今。现乙方已基本康复,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丙方向乙方的赔偿问题及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乙方因本次交通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丙方自愿同意在之前赔付的基础上一次性再行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小写:
¥230000.00元),用于全面赔偿乙方因本次交通事故可能产生的一切民事、劳动关系方面所致的各项损失。
甲方对前述丙方的赔偿义务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如丙方不履行赔偿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代为赔偿。
乙方收到款项后,需向丙方或甲方出具相应的收据。
2、甲方奉行关爱职工的原则,虽然乙方因身体不便无法到岗上班,但是甲方愿意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2015年12月。在此期间,甲方无须为乙方发放任何工资薪金或者任何形式的补助。
甲乙双方自2016年1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届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双方
浅析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浅析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界定
依国之通说,无效民事行为是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两者间的分野在于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如是,则为民事法律行为,否则即为无效民事行为。然而也有观点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以意思表示为容,希图发生法律上的效力的行为,合法性并非法律行为应具的特征。换言之,所有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而发生的追求特定法律结果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它包括了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和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对的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的特征是既无意思要素,又无法律上的目的,如侵权行为,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并不含有主动设定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一种排除当事人意思的直接责任。就本文而言,笔者使用的无效民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概念上是同一的,均指不能实现当事人目的的民事行为。
结合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看,无效民事行为首先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其次又是一种不合法因而不能产生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从法律性质来讲,无效民事行为属不完全具备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
法律术语:Settlement 和解
法律术语:Settlement 和解
1.Conciliation is a procedure in which a public organ stands between the parties in order to try to solve a civil dispute by their mutual consent.
调解是公务机关介入当事人之间,设法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程序。
2.Even significant controversies may be settled through mediation.
即使是重大的争议都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
3.If a claim is settled on behalf of a child or a patient, the agreement is not binding until it is approved by the court.
以未成年人或病人名义进行的和解,只有在得到法院批准后,协议才有拘束力。
4.Litigants of the two parties may reconcile of their own accord.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5.Out-o
执行前和解协议的效力探析
合并审理的处理方式,符合我国法律传统及现实需求,是我国处理行民交叉案件的理想选择。在选择合并审理模式时,我国应在尊重行政审判庭与民事审判庭分设的法律传统基础上,借鉴当前少年审判庭的设立经验,设立专门的行民合议庭,然后借鉴法国的附属问题的判定规则,判定何为主诉,何为附带之诉,根据诉的性质选择相应的诉讼程序。
执行前和解协议的效力探析
对当事人就裁判生效后申请执行前达成的执行前和解协议引起的纠纷,因立法及司法政策的缺失,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尚存诸多困惑,如执行前和解协议能否遮断原裁判的法律效力?其有无强制执行力?能否对其提起诉讼?诸如此类问题的解决有待于对执行前和解协议效力的探究。
一、对执行前和解协议的效力分析
(一)不具有执行力,不能遮断原裁判的法律效力
法院裁判一经作出,即产生拘束力、确定力、形成力、执行力,该裁判即便错误,不经法定程序也不得变更或取消。执行前和解协议不能遮断原裁判的法律效力。其因未得到司法裁判确认,也不具执行力。
(二)不具有程序法上的效果,有些具有实体法上的合同效力
执行前和解协议形成于审理程序终结后执行程序启动前,属于诉讼程序外协议,未经司法确认,不具有程序法上的效果。在债权人因案外人承诺对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共同清偿而放弃部分债权或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后果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强大罚则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强大罚则, 关联条款: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读:
形成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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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和解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的劳动关系处理及XX市X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X劳仲案字(20XX)办字第XXXX号《裁决书》的履行及诉讼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最终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方式。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补偿后,甲方自行向XX区人民法院提出劳动争议撤诉请求,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X劳仲案字(20XX)办字第XXXX号《裁决书》裁定不再执行。
三、自本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协议中所列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四、本协议中所列的款项和金额构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和最终的解决,包括所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必要的款项,如社保费用、公积金、加班费、违法解除赔偿金(如有)等。
五、乙方收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款项后,所有纠纷即告终结,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如乙方违反约定提起任何形式的投诉或仲裁、诉讼,均视为违约,乙方
1 / 2
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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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履行的抵充及法律依据
履行的抵充
【民法理论】
在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宗债务中,可能有附利息的,也有不附利息的;有附条件的, 也有未附条件的;有设定担保的,也有未设定担保的,等等。如果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消灭所有的债务,究竟选择消灭哪(几)宗债务,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就有着不同的利害后果。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的民法都规定了一些具体规则。
在经济生活中,出现清偿抵充在所难免。在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而债务人所为的清偿又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如果当事人之间就债务人的履行,系抵充何宗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则清偿人有权单方面指定其履行系清偿何宗债务,此指定为形成权,清偿人应向受领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在清偿人指定后,其不得随意撤回指定。如果清偿人没有指定,则可以依此顺序抵充债务:
债务中有已届清偿期和未届清偿期的,应尽先抵充已届清偿期的债务。 均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或者均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以债务无担保者或者担保最少者先抵充;担保相等的,以债务人因清偿获益最多者尽先抵充;获益相等者以先到期的债务尽先抵充。 债务人因清偿获益相等而清偿期均相同者,各按比例抵充一部分。 【法律依据】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无效情形法律后果及结算图文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无效情形法律后果及
结算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法律后果及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是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基础和前提,在建设工程纠纷处理过程中,我们首先就要判断发包人或承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它直接涉及到工程质量缺陷和工期违约的责任承担、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等等。
什么是合同的有效无效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对建筑商来讲,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意义和后果
江苏某建筑公司(下称施工单位)被黑龙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单位)起诉要求支付工期逾期竣工违约金及相关损失。这个工程的造价是1.2亿元,工期比合同约定延误了2个月,合同约定工期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来计算,达到360万元。为有效化解开施工单位在本案中的被动地位,施工单位向审理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为什么反诉请求确认无同无效?合同有效与无效,处理的原则是不同的,法律效果也是不一样的。合同有效,就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合同无效,双方就不受合同权利义务条款约束,承发包双方均对合同目的和预期无法有效控制。
合同无效,产生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