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分摊土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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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促销方案
×××小区地下停车位营销方案 一、项目分析 1、项目优势 据统计,停放在项目周边的业户自有车近200部,另外还有近100部车无车位。项目区域内共有地上车位80个左右,地下车位规划80个。正常的供给需求十分明显。 从入住率来看,g、c区业主466户,业主入住达到55%左右,还将会有一定数量持车业主入住;从持车业主来看,除gc区近200辆车外还有一、二期100辆车,如与本项目车位配比率,这肯定是个不平衡比例。通过小区业主有车总数量和小区车位总数量对比,车位销售存在着很大机会。
本小区的有车业主购买车位观念有待引导和采取措施刺激购买。 2、项目劣势
地下车位促销方案
×××小区地下停车位营销方案 一、项目分析 1、项目优势 据统计,停放在项目周边的业户自有车近200部,另外还有近100部车无车位。项目区域内共有地上车位80个左右,地下车位规划80个。正常的供给需求十分明显。 从入住率来看,g、c区业主466户,业主入住达到55%左右,还将会有一定数量持车业主入住;从持车业主来看,除gc区近200辆车外还有一、二期100辆车,如与本项目车位配比率,这肯定是个不平衡比例。通过小区业主有车总数量和小区车位总数量对比,车位销售存在着很大机会。
本小区的有车业主购买车位观念有待引导和采取措施刺激购买。 2、项目劣势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身 份 证 号: 身 份 证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x组团xxx号地下车位(不动产编号xxxx)转让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x组团xxxx号地下车位(不动产编号xxxxxx)。 二:协议价款 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xx元(x万元)。 三:双方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后,甲乙双方一同将该车位在xxxxx物业就该车位的使用权手续办理完毕。
2.乙方将该车位转让款项向甲方付清时,原xxxxx置业有限公司向甲方转让该车位带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原xxxxxx置业有限公司向甲方转让该车位的一切手续(发票、收据 等)均应交付乙方。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
地下车位定价建议
紫贵御园车位定价建议
一、 周边市场情况
项目名称 车位数量 腾龙源城 338 紫贵庄园 700 公园一号 274 天润香墅湾一号 1121 邑上原著 800 万德福广场 1050 首城汇景湾 新华联慧谷 车位出售情况 20万一个 15万 一个15万,两个22万 未售 未售 13万-15万 未售 未售 备注 四年销售不到30% 价格从8万逐步上涨 销售一般 车位1:1 车位1:1 1:0.45 1:1 马昌营区域目前在售车位较少,多数项目车位售价还未公布,因此主要选取整个平谷城区和马坊的区域车位作参考。
结论:平谷区在售地下车位项目较少,已有的售价为12-15万之间。
二、车库定价原则
1,市场比较原则
根据对平谷区不同楼盘的市场调查情况,平谷区目前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价格在15万之间。部分小区的车位为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售价集中在12-15万。本小区位置略偏,应该比市区地下停车位价格略低。 2,低开高走原则
前期售楼部在已购房客户总已经进行车位认购,认购策略为交两万抵两万五,从认购开始以来,总认购数为160个,其中退款8个,实际有效认购数为152个,具体认购车位客户所购房楼栋分布如下: 紫贵御园预订车位统计
地下车位促销方案
×××小区地下停车位营销方案 一、项目分析 1、项目优势 据统计,停放在项目周边的业户自有车近200部,另外还有近100部车无车位。项目区域内共有地上车位80个左右,地下车位规划80个。正常的供给需求十分明显。 从入住率来看,g、c区业主466户,业主入住达到55%左右,还将会有一定数量持车业主入住;从持车业主来看,除gc区近200辆车外还有一、二期100辆车,如与本项目车位配比率,这肯定是个不平衡比例。通过小区业主有车总数量和小区车位总数量对比,车位销售存在着很大机会。
本小区的有车业主购买车位观念有待引导和采取措施刺激购买。 2、项目劣势
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精品文档
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小区 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 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 米× 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
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精品文档
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小区 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 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 米× 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
房地产企业地下车库成本分摊及涉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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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地下车库成本分摊及涉税处理
房地产企业是涉税事项最多的行业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住宅的同时,往往需要配套建设地下车库。那么地下的车库的成本如何分摊到建造成本中,尤其是一些产权并不明确的地下车库,在涉税方面又应如何处理,都是在实务当中争议较多的问题。本文从地下车库的不同类型,分析其在成本分摊及涉税处理上的不同点,以及在涉税事项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所谓车库,指隶属于整个小区,具有独立的空间、以存放车辆为目的附属建筑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私家车的保有量也越来越多,作为业主的代步工具的存放地点,车库的辅助功能也越来越重要。车库和停车位与居住环境,生活条件越来越密切,成为现代城市人们生活质量提高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也是开发商开发项目必备配套设施。
车库又常常被称为地下车库,严格地说,此种表述并不是准确的法律语言,因为在小区内,车库可以分为地下车库与地上车库。如果开发商独立兴建地上车库,既可能是开发商独立兴建的建筑物,又可能是在业主共有土地上建造的,所以其归属就有可能在法律上确定为开发商或者业主共有。从这一点而言,地上车库有别于地下车库。就地下车库而言,因其不是作为区分
土地成本三种分摊方法
【纯干货!】地面积应该如何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成本分配
2017-05-13 郑国勇 刘旭 房地产纳税服务网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核算是一项复杂的会计核算工作,也是企业成本核算的重点,而土地成本分配则属于重点中的难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土地成本应该采用占地面积法分配,如果需要采用其他方法,应商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同时,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占地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但是,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对于什么是占地面积,并没有给出具体规定。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地块,直接按照证书上载明的数字即可。对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地块,主要是一期开发的同一地块,含有不同开发产品类型的,按什么标准确认占地面积,成了难解之题。目前认可度较高的有三种观点:
一是按照楼基座占用的土地面积比例划分。这也是绝
大多数人所认可的划分方法。如果两座相邻的建筑物基座是连在一起的,那么就划为一栋建筑,按其基座来确定占地面积。这种意见的优点是对于占地面积的解释更加准确。
二是完全按照建筑学意义上的占地面积法核算。即根据建筑
17、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
地下车库问题解析张伟
问题的提出? 房地产公司开发完毕,住宅商铺均已售 出,由于地处郊区,地下车位大量未售出。 对于地下车库,税务要求必须按住宅的平 均单位成本预留车库成本,该公司住宅平 均单位成本为3000元/平方,如按此标准预 留成本,每个车位将预留成本10万元,而 目前一个车位的售价仅为5万元? 问:会形成什么现象?
问题的提出? 33条解决税务部门与房地产企业在地下停车库成 本分摊上的难题,此条规定对于房地产企业是项重大利 好,对地下停车库的成本处理采取了较简单合理的方式。 房地产企业单独建造地下停车场的可能性是较小的,基 本上、都是利于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也是为了 符合小区规划的车库配比要求。由于房地产企业一般来 说地下车位是随着小区入住率而逐步实现销售的,所以 地下车位的销售收入一般在交房后实现,特别是郊区和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楼盘。将地下停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 施的简化处理后,在交房时,可以将地下车库的成本计 入公建配套设施,摊入地上的住宅成本,则可以减少前 期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而以后地下停车位的销售以及 出租所取得的收入属于净收入,无需成本配比,则避免 以后年度成本大于收入的状况。
问题的提出? 某公司:建造地下机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