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吏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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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工资等级制度
工资等级制度
一、 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经总经办研究,制定本办法。
2、酒店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酒店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酒店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酒店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酒店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员;
二、 工资结构
酒店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 岗位工资; (二)全勤奖; (三)绩效工资 ;(四) 工龄工资。
三、 岗位工资
1、根据酒店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酒店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2、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全勤奖为主体,占主体工资的 60%,工龄工资和绩效奖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
3、酒店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员工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4、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起薪标准,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由董事长
酒店工资等级制度
工资等级制度
一、 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经总经办研究,制定本办法。
2、酒店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酒店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酒店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酒店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酒店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员;
二、 工资结构
酒店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 岗位工资; (二)全勤奖; (三)绩效工资 ;(四) 工龄工资。
三、 岗位工资
1、根据酒店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酒店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2、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全勤奖为主体,占主体工资的 60%,工龄工资和绩效奖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
3、酒店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员工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4、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起薪标准,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由董事长
任职资格等级制度
任职资格等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提高君灵奔腾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强化内部的人才竞争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在公司组织内部构建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框架,理顺职位上等级秩序,提供员工发展的跑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性质
《任职资格等级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系统的基础性文件,为人力资源规划与开发、人事考核、晋升、工资报酬等其他制度的构架提供了依据。
第三条 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是指承担职务(岗位)的资格与能力,即员工承担某一职务或岗位所必需具备的资格和能力。员工能否承担某一等级的职务(岗位),取决于承担者本人的资格与能力。只有通过本制度认定,承担者具有更高一级的任职资格,才能赋予其相应更高一级的职务(岗位)。
第四条 构成要素
任职资格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
1·职业道德;
2·基本素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体能);
3·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经验与熟练程度);
4·职务执行能力(操作与推进能力)。 第五条 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设计 员工职业发展的基本理念
领导者资深专家管理者高级专家监督者专家有经验者初做者
中华法系的特点 - 等级制度
中华法系的特点
-等级特权制度
2007~2008学年 学期测验论文
姓名:薛 豪 学号:2007102834 专业:法律硕士 研究生
Ken 中华法系的特点之一:等级特权制度 第 2 頁 2
2013-11-13
中华法系的特点之一:等级特权制度 3
中华法系的特点-等级特权制度
前言
我国古代东周时期,由于铁器等生产工具普遍使用,经済型态进入转变阶段,生产力水平得到提升,同时教育逐渐普及,形成诸子百家争呜的现象,国家、人民思想开始解放。此时,做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在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奴隶制法律转变为封建制法律。法律体现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
长达四、五千年攸久历史的中华文明,以及逐步形成的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创新与反思,开拓了许多令人赞叹不已的智慧结晶与光辉成就。本文将就中华法系的特点之一:等级特权制度,延续学生在课堂报告时所做之课题,进一步展开,做相关文献汇整及个人阅后心得整理的短篇论述。
在中华法系中有许多的特点,它与世界上其法系既有相似、累同之处,但又有本质上与内容上的区别,以下是其特点的实质内容及相关案例论证。
论明朝官吏考核制度
论明朝官吏考核制度
引言
在我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一直是一项举足轻重的制度。它伴随着官吏的出现而产生,最初开始于公元前11世纪的尧舜禹时期,当时就有“三载考绩,三考黜陟”的原始考课法。而经过历朝历代的发展演化,到明一代,封建社会进入成熟期,各种制度都进入总结完善阶段。官吏考核制度也不例外,明朝产生了更加完备的考核制度,其特点是考满与考察相结合,反复强调秉公考核。这对于我们当今社会加强官吏管理制度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一、明朝官吏考核制度的确立及概况
历史上,明朝的官吏分为九品十八级。按照品级高低分为高级官员和中下级官员,即四品以上为高级官员,五品以下为中下级官员;按照任职地区划分,可以分为京官与外官。京官是在京师中央机构担任职务的官员,外官是在各省地方机构中任职的官员,在各个机构官员设置上,又分为正官,首领官和属官。明朝官吏考核事宜由吏部、都察院共同负责。在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1]而都察院“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2]这就逐步形成了考满与考察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一)考满制度
1.考满制度的确立及原则
考满是指给官吏规定一定的任职期限,期限届满之后,对其在任期内的德业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别等次决定对官吏的去
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 与当代官吏选拔制度的对比研究
[摘要]: 官吏选拔制度,随着朝代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特征。对比研究并探讨自古至今的选拔制度演变和发展,为现今的公务员选拔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借鉴作用。同时,提出对现今公务员制度的要求。
[关键词]:选拔制度;特征;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
一、 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古代的官吏选拔制度经历了夏商周的世卿世禄制、春秋战国的军功爵制、汉朝的察举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朝的科举制,即从世袭、举荐到公开考试的过程,其间,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不断加以变革、调整其制度,以至于进一步完善。
1、以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为选官标准的世卿世禄制
世卿世禄制度是社会发展都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一种历史的进步。王室、贵族凭借宗法的血统世代承袭着高爵显职,从而控制整个奴隶社会的统治权。一方面,世袭制不仅“造成”了国家的出现,而且相伴产生了奴隶制,在人类历史上采用了奴隶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另一方面,世卿世禄制排除了国家官吏的正常更新和交替,任人唯亲,对后来的官吏选任制度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最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这种选官制度走向死胡同。
2、“无功不受禄”的军功爵
明朝的土地制度
明朝的土地制度
第一节明代土地制度的形式
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国家的财政收入,最根本的是田赋(又称田租、税粮),是为税收的正项。“赋从田出”。有了土地,才能有田赋。土地,要依靠农民开发耕种。为了使农民能够勉强生活下去,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就必须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使之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历代封建皇朝为了保障田赋收入,无不十分重视土地问题,建立了一套土地制度,并根据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时加以修改、补充、完善。
所谓土地制度,一般是指土地的分配与所有权的归属;土地的垦殖与经营管理形式;地租的等则与征收方式,以及地租的分割占有等。
明朝承元朝之后,处于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土地制度和其他各项典章制度一样,“多因前代旧制”。当然也有自己的一些创造,显示时代风貌与特征。其“土田之制,凡二等:曰官田,曰民田。初,官田皆宋、元时入官田地。厥后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马草场,城堧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乞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军、民、商屯田,通谓之官田。其余为民田”。《明史·食货志》的这段话,大体概括了明朝土地的种类及其归属和官田的内涵。为了进一步了解明朝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 与当代官吏选拔制度的对比研究
[摘要]: 官吏选拔制度,随着朝代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特征。对比研究并探讨自古至今的选拔制度演变和发展,为现今的公务员选拔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借鉴作用。同时,提出对现今公务员制度的要求。
[关键词]:选拔制度;特征;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
一、 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古代的官吏选拔制度经历了夏商周的世卿世禄制、春秋战国的军功爵制、汉朝的察举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朝的科举制,即从世袭、举荐到公开考试的过程,其间,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不断加以变革、调整其制度,以至于进一步完善。
1、以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为选官标准的世卿世禄制
世卿世禄制度是社会发展都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一种历史的进步。王室、贵族凭借宗法的血统世代承袭着高爵显职,从而控制整个奴隶社会的统治权。一方面,世袭制不仅“造成”了国家的出现,而且相伴产生了奴隶制,在人类历史上采用了奴隶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另一方面,世卿世禄制排除了国家官吏的正常更新和交替,任人唯亲,对后来的官吏选任制度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最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这种选官制度走向死胡同。
2、“无功不受禄”的军功爵
明朝的土地制度
明朝的土地制度
第一节明代土地制度的形式
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国家的财政收入,最根本的是田赋(又称田租、税粮),是为税收的正项。“赋从田出”。有了土地,才能有田赋。土地,要依靠农民开发耕种。为了使农民能够勉强生活下去,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就必须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使之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历代封建皇朝为了保障田赋收入,无不十分重视土地问题,建立了一套土地制度,并根据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时加以修改、补充、完善。
所谓土地制度,一般是指土地的分配与所有权的归属;土地的垦殖与经营管理形式;地租的等则与征收方式,以及地租的分割占有等。
明朝承元朝之后,处于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土地制度和其他各项典章制度一样,“多因前代旧制”。当然也有自己的一些创造,显示时代风貌与特征。其“土田之制,凡二等:曰官田,曰民田。初,官田皆宋、元时入官田地。厥后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马草场,城堧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乞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军、民、商屯田,通谓之官田。其余为民田”。《明史·食货志》的这段话,大体概括了明朝土地的种类及其归属和官田的内涵。为了进一步了解明朝的土地制度,
浅析明朝宦官制度的发展及成因
目录
摘要 ......................................................................................................... 2 皇权的困境 ............................................................................................. 2 明朝宦官制度发展 ................................................................................. 3 ? 朱元璋时期的宦官制度 .............................................................. 3
空前的封建专制独裁者 ........................................................... 3 对宦权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