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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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台
一、学校内部营养餐规范管理要求
1、组织机构规范。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小学500人以上、初中1000人以上还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工作小组,统筹管理学生营养餐实施工作。
2、管理制度规范。按照《榆林市中小学“蛋奶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对学生营养餐实行专人接收、专库存放、专业加工、专人发放、专人组织食用、专柜留样、专案应急、专门回收和专帐备查等。
3、管理用表规范。使用统一印制的《榆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规范用表》(附件1,以下简称“规范用表”),并按使用说明进行填写、核实、移交、存档。
4、工作流程规范。在以下10个环节,要做到责任到人,坚持标准,规范操作,监管到位。
⑴接收环节:按照《规范用表》之一“奶用品配送表”、之二“禽蛋配送表”所列内容接收蛋奶制品,达到“质量合格、数量准确、重量达标、检疫检验证件合格”要求。
⑵储存环节:有专库储存,达到通风保常温(空调或冰柜)、防盗(门窗)、防潮(防潮垫)、防霉、防腐、防鼠、防蚊蝇(灭蚊灯)、防污染等要求。
⑶加工环节:按照《规范用表》之三要求签写出库单,校内加工做到“四证齐全”(加工场所有卫生许可证、加工
1
人员有健康证、培训上岗证、加工商品有合格证)进行加工。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台
一、学校内部营养餐规范管理要求
1、组织机构规范。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小学500人以上、初中1000人以上还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工作小组,统筹管理学生营养餐实施工作。
2、管理制度规范。按照《榆林市中小学“蛋奶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对学生营养餐实行专人接收、专库存放、专业加工、专人发放、专人组织食用、专柜留样、专案应急、专门回收和专帐备查等。
3、管理用表规范。使用统一印制的《榆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规范用表》(附件1,以下简称“规范用表”),并按使用说明进行填写、核实、移交、存档。
4、工作流程规范。在以下10个环节,要做到责任到人,坚持标准,规范操作,监管到位。
⑴接收环节:按照《规范用表》之一“奶用品配送表”、之二“禽蛋配送表”所列内容接收蛋奶制品,达到“质量合格、数量准确、重量达标、检疫检验证件合格”要求。
⑵储存环节:有专库储存,达到通风保常温(空调或冰柜)、防盗(门窗)、防潮(防潮垫)、防霉、防腐、防鼠、防蚊蝇(灭蚊灯)、防污染等要求。
⑶加工环节:按照《规范用表》之三要求签写出库单,校内加工做到“四证齐全”(加工场所有卫生许可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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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有健康证、培训上岗证、加工商品有合格证)进行加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解读
近年来,我国一些农村地区学生吃饭难问题引起高度关注。一项2010年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贫困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现象仍然突出。去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0亿元资金,按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的26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本文我们一起进一步了解此项计划的基本操作流程和要求,并从实施背景、目前状况、政策内容、工作要求、实操规范等方面为大家做该计划的政策解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基本
操作流程和要求
湖北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胡崇新
一、完善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1.制定营养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学生营养计划招投标管理制度;
3.制定学生营养计划资金管理及成本核算制度;
4.制定学生营养计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
5.制定学生营养计划膳食结构搭配指南;
6.制定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制度;
7.制定学生营养计划学生实名制、资金、收支使用、供餐内容等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8.制定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审计制度;
9.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0.制定营养改善计划社会监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责任状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黄龙中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水平,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目标责任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学校成立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和后勤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学校与班级和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按计划落实学校食堂改扩建工作。全面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分布食堂功能区,配齐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三)规范食堂经营行为,强化食堂管理。学校经营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学校食堂自己管理不对外承包;调配、充实食堂从业人员并进行键康体检,认真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和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人员健康和培训档案;严格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规范操作流程。
(四)设立专(兼) 职食品检验员,对进入学校的食品进行检查、验收和登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乐居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暂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根据《昭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和相关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我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切实改善我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我乡学生健康水平。据区营养办通知安排我乡于4月16日起全面停止发放牛奶、鸡蛋,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乐居乡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组和实施小组。
组 长: 方 琼(乐居乡乡长) 副组长:刘 洪(乐居乡党委委员) 成 员:姜 辉(乐居乡安监站站长)
周 健(乐居卫生院院长) 陈 烬 (乐居工商所所长)
1
曹美荣(乐居派出所指导员) 罗晓鹏 (上街村主任)
刘玉民(乐居村主任) 温元祥(中河村主任)
迟焕成 (仁和村主任) 凌成万(新河村主任)
实施组组长:刘吉凯(乐居乡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赵声华(乐居中心校教学副校长) 刘 忆(乐居中心校安全副校长)
成员:赵 昌 李怀熙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 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 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
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总结
洮阳镇建设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总结
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我校结合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认真工作,精心组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现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校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张芳花同志负总责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教务主任张艾、营养办负责人黄启东具体负责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小组。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模式)实施方案》和《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方案.
二、具体实施情况
1.我校是一所乡村学校,现有学生290名,教学班11个,师生独立食堂一个,操作间一个。
2、强化监督。建立学生实名制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营养餐学生的人数、膳食收入、菜谱、营养餐的发放情况予以周公示和月公示。学校还建立了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营养餐的实施情况予以监督。
3、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营养计划实施方案》、《食品储存保管制度》、《食品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接收证明
兴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接收证明(存根)
姓 名
兴仁县第九小学学生入学
接收证明
学校:
廖芳丽 性别 女 身份证 421223200705240540 年级 四 全国学籍系统 G421223200705240540 学籍号 户口所在地 湖北省崇阳县肖岭乡霞星村十三组192号 转出学校 转入学校 贵州省兴仁县第九小学 接收原因 随亲就读 编入年级 四 班主任 曾 琳 接收时间 2016.8 校 长 王兴义 存根与转学证一起属学籍异动证明,按学年度归档。
兹有贵校四年级 一班学生,姓名 廖芳丽,身份证号 421223200705240540 ,学籍号:
G421223200705240540, 因 随亲就读,
申请转入我校学习,经研究同意转入,请贵校开具转学手续,并随转该生纸质网上打印学籍档案。
同意接收
学校(公章)
2016 年 8月21日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接收证明
兴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接收证明(存根)
姓 名
兴仁县第九小学学生入学
接收证明
学校:
廖芳丽 性别 女 身份证 421223200705240540 年级 四 全国学籍系统 G421223200705240540 学籍号 户口所在地 湖北省崇阳县肖岭乡霞星村十三组192号 转出学校 转入学校 贵州省兴仁县第九小学 接收原因 随亲就读 编入年级 四 班主任 曾 琳 接收时间 2016.8 校 长 王兴义 存根与转学证一起属学籍异动证明,按学年度归档。
兹有贵校四年级 一班学生,姓名 廖芳丽,身份证号 421223200705240540 ,学籍号:
G421223200705240540, 因 随亲就读,
申请转入我校学习,经研究同意转入,请贵校开具转学手续,并随转该生纸质网上打印学籍档案。
同意接收
学校(公章)
2016 年 8月21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
KKME---专业医学搜索引擎4bcf36bd9ec3d5bbfc0a7443/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
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拼音n?ngcūnyìwùjiāoyùxu?shēngyíngyǎnggǎishànjìhuáyíngyǎngjiànkāngzhuàngkuàngjiāncapínggūgōngzu?fāngàn(shìxíng)《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由卫生部、教育部于2012年5月16日卫办疾控发[2012]65号印发。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以下简称监测),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监测试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改善的效果,为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范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每年开展一次常规监测,在部分试点地区开展重点监测。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