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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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新20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试行)
1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细则规定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和目的、主要依据、评价机构、评价内容、基本程序以及安全评价报告的格式和要求等。 1.2 本细则适用于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也适用于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 2 基本原则和目的
2.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客观、科学、公正的安全评价原则。
2.2 通过认真查找、辩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客观、科学地评价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状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的程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水平。 3 主要依据
3.1 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b)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c)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d)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 e) 《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 11652); f)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 10631); g)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 审查书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烟 花 爆 竹
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审查书
经营者名称 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 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写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制样
1
填 写 说 明
1、经营者名称:填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未注册登记的,到工商部门进行店名预核定
2、主要负责人:应为将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的人员之一。
3、地址:要填经营点的详细地址,详填到所在店的门牌号,没有编门牌号的填明店面的房东名称,如:**乡(镇)**街(村)**号或**街***(房东姓名)宅。
4、经济类型:请填明工商注册的类型,未工商注册登记的填拟注册的经济类型。
5、经营方式:只能选专店或专柜经营一种,不可两者都选。 6、产品类别:可根据自己经营的品种选一种或二种都选。
7、产品分级:鉴于广大经营者目前不具备产品分级知识,可以暂不填。 8、审查内容与意见:应规范填写,审查意见填“合格”或“不合格”。审查人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方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为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富
副组长:王 浩
成 员:罗 凤 张雁鸣 陈再禄 杨立衡 詹永洋
刘天贵 王乾峰 各村(社)总支书记
三、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生产企业
(1)是否有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2、经营(批发)企业
(1)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按期达标;
(2)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值班情况,仓库温湿监控设施、避雷设
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督
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的事权分工。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许可窗口或者受理大厅的显著位臵公示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申请书示范文本,应提交的资料目录等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
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督
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的事权分工。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许可窗口或者受理大厅的显著位臵公示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申请书示范文本,应提交的资料目录等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
烟花爆竹分类与分级
1 分类与分级
1.1 产品类别
根据结构与组成、燃放运动轨迹及燃放效果,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以下9大类和若干小类(各类及小类与美国、欧盟标准对照表见附录A),产品类别及定义见表1。
表1 产品类别及定义
1.2 产品级别
按照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大小,烟花爆竹产品分为A、B、C、D四级,具体见表2和表3。
1.2.1 A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
1.2.2 B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
1.2.3 C级: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
1.2.4 D级: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很小的产品。
1.3 消费类别
按照对燃放人员要求的不同,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
1.3.1 个人燃放类:不需加工安装,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级、D级产品,见表2。
1.3.2 专业燃放类:应由取得燃放专业资质人员燃放的A级、B级产品和需加工安装的C
级、D级产品,见表3。
表2 个人燃放类产品最大允许药量
表3 专业燃放类产品最大允许药量
湖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食药监文〔2012〕70
湖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食药监文〔2012〕70号)
【备 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部门: 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湖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餐饮服务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变更、延续、补发、注销及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在餐饮主店附近开设甜品站等经营活动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餐饮服务
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
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和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第四条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如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内设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应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第五条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
(一)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不含酒类);
(二)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不含酒类);
(三)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四)其他类食品销售;
(五)热食类食品制售;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分级、通用安全技术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储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产品,不包括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284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干燥减量法 GB/T 9724 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 GB/T 10632 烟花爆竹 抽样检查规则 GB 11652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814.1 烟花爆竹 烟火药成分定性测定 GB 19270 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GB 19359 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GB 19433 空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GB/T 21242 烟花爆竹 禁限用药剂定性检测方法 GB 24426 烟花爆竹 标志
GB 50161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