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广东省物价局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2012年2月16日以粤价〔2012〕47号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幼儿、家长和幼儿园园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设立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含托儿所、幼儿班、学前班,下同)。 第三条 幼儿园收费实行省定项目,各级各类幼儿园可对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第四条 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审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

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统称幼儿园)。

第三条 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以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和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实行寄宿制的幼儿园,可以向自愿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 幼儿园收费实行分缪管理。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是幼儿园收费的管理部门,依法对幼儿园收费实施管理。

第二章 收费管理原则

第五条 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六条 公办幼儿园办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统称幼儿园)。

第三条 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以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和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实行寄宿制的幼儿园,可以向自愿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 幼儿园收费实行分缪管理。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是幼儿园收费的管理部门,依法对幼儿园收费实施管理。

第二章 收费管理原则

第五条 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六条 公办幼儿园办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多种形式扩大全区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幼儿园(以下简称“公建民营”幼儿园)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办法》(##教基函〔201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建民营”幼儿园是指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并出资兴建,按照国家幼儿园标准进行建设,由政府委托具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管理,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幼儿园。 第二章 幼儿园的资产性质和管理原则

第三条 “公建民营”幼儿园的土地及政府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国有,承办者在办园期间投资购买的设备等归承办方所有。在委托办园之前,政府负责对幼儿园的全部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造册登记,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承办方在办园期间负责对幼儿园固定资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擅自处理幼儿园国有资产,不得以幼儿园资产进行抵押和从事融资贷款等活动。

第四条 政府资金投入主要支持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基本的办园条件。承办者投资主要用于购置与办园规模相匹配的教学、生活设备等,包括教玩具、室外活动器材、桌椅、床具、厨具以及卫生保健消毒

甘肃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甘肃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全省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单独或联合举办、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3—6岁适龄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 我省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园或捐资助园,扶持发展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各级政府应统筹规划学前教育,把民办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

1

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和进行责任追究等。

2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

幼儿园外聘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与考核方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幼儿园外聘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与考核方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因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集体职工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 3、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在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单位(部门)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在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 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经学校批准,可在已核定的编制外增设临时岗位,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同时撤销,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教师岗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有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江苏教育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附件: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班)、学前班、托儿所(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家长应合理分担幼儿培养成本,幼儿园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

第四条 保育教育费标准根据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办学条件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可有所不同。

幼儿培养成本包括以下内容:教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公务费用、业务费用、修缮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幼儿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其他正常办园经费支出。不包括

1

灾害损失、事故等非正常办园费用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江苏教育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附件: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班)、学前班、托儿所(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家长应合理分担幼儿培养成本,幼儿园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

第四条 保育教育费标准根据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办学条件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可有所不同。

幼儿培养成本包括以下内容:教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公务费用、业务费用、修缮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幼儿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其他正常办园经费支出。不包括

1

灾害损失、事故等非正常办园费用

幼儿园外聘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与考核方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幼儿园外聘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与考核方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因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集体职工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 3、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在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单位(部门)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在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 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经学校批准,可在已核定的编制外增设临时岗位,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同时撤销,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教师岗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