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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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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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24号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年8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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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57 (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 24 号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会同有

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 2000 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原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 年 8 月 24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 [1994] 257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9] 30 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会同有关部门共

同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

计规范》 GB 50057-94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

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J57-83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

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9]30 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我部设计

研究院对原规范修订编制而成。

在修订编制本规范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大量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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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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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则

1.0.1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地采取,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以及,做到,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1.0.3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

1.0.4建(构)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对地闪击lightning flash to earth

雷云与大地(含地上的突出物)之间的一次或多次放电。

2.0.2 雷击lightning stroke

对地闪击中的一次放电。

2.0.3雷击点point of strike

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上的那一点。一次闪击可能有多个雷击点。

2.0.4 雷电流lightning current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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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GB50057-2010P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codeforprotectionof

Structuresagainstlightning

2010-11-0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10-01实施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protectionofStructuresagainstlightningGB50057-2010年10月1日

2011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7—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3、3.0.4、

4.1.1、4.1.2、4.2.1(2、3)、4.2.3(1、2)、4.2.4(8)、4.3.3、4.3.5(6)、

4.3.8(4、5)、4.4.3、4.5.8、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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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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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

GB 50057-2010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57 —2010,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2、3.0.3、3.0.4、4.1.1、4.1.2、 4.2.1(2、3)、4.2.3(1、2)、4.2.4(8)、4.3.3、4.3.5(6)、4.3.8(4、5)、4.4.3、4.5.8、 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O一0年 十一月 三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 2005年 3月 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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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L203-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pecificatins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 1997-08-04发布 199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1997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的通知 水科技[1997]439号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SL203-97.原《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DJ10-78同时废止. 本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本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91)水规设便字第35号文的通知,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研究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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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L203-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pecificatins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 1997-08-04发布 199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1997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的通知 水科技[1997]439号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SL203-97.原《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DJ10-78同时废止. 本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本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91)水规设便字第35号文的通知,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研究

建筑物内厕所设计规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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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设计汇总

一、《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之厕所部分

4前厅和休息厅

4.0.6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男女厕所厕位数比率为1:1,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60m长小便槽,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2女厕:应按每25座设一个大便器,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3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蹲位。

二、《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之厕所部分

4.2.2观众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5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厕所门不得开向比赛大厅,卫生器具应符合表4.4.2-2和表4.4.2-3的规定。

表4.4.2-2贵宾厕所厕位指标(厕位/人数)

表4.4.2-3观众厕所厕位指标(厕位/人数)

注:男女比例1:1。

6男女厕内均应设残疾人专用便器或单独设置专用厕所。

三、《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之厕所部分

第二节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

第3.2.6条就餐者公用部分包括门厅、过厅、休息室、洗手间、厕所、收款处、饭票出售处、小卖及外卖窗口等,除按第3.2.7条规定设置外,其余均按实际需要设置。

第3.2.7条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