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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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解析
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解析
一、概念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变更有广
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二、效力
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三、范文
合同变更协议书
XX更协字()第号
商务单位:XXXXXX 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甲方工厂:
乙方:
承办单位与乙方在年月日签订深宝协字()第号协议,成立甲方工厂。
批准文号是深宝外引字()第号,加工装配。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各方合作良好。由于
原因,现作如下变更:
1、承办单位:由原变更为。
2、承办单位名称:由原变更为
试论合同法的情事变更原则
2009年07期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271
试论合同法的情事变更原则
□吴纪树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文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223)
通常意义上,法律被视作一种有形的制度,法律规范的背后必然蕴含着法的价值。法律的设计者为了实现法的价值而制定法律,而法的首要价值乃是正义,所以法作为调整人与人关系的规范应当以追求和实现正义为依归。法律是由具体生活经验所形成的一般形式,负有规范一定生活秩序的任务,然一此形式规范仅系法律的抽象分析,无法适应社会不断进步而产生的错综复杂环境的需要,其中尤以人类行为当时所不可预料的障碍为最。在合同领域之中,契约因不可预料的情事变更而使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变得显失平衡,而当事人又均无过错,如果法律再强迫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显然违反法律的正义精神。基于此,为避免此种非正义结果的发生规定了情事变更原则,即使没有规定此原则的国家的法官通过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引申(创造)出情事变更原则,赋予当事人以解除契约的权利,或者法官在审判中对契约的内容进行修正和补充,如此以限制当事人原来的意思。以此重新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情事变更原则的概念及历史发展(一)情事变更原则的概念分析情事变更(rebus sic stantib
试论合同法的情事变更原则
2009年07期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271
试论合同法的情事变更原则
□吴纪树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文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223)
通常意义上,法律被视作一种有形的制度,法律规范的背后必然蕴含着法的价值。法律的设计者为了实现法的价值而制定法律,而法的首要价值乃是正义,所以法作为调整人与人关系的规范应当以追求和实现正义为依归。法律是由具体生活经验所形成的一般形式,负有规范一定生活秩序的任务,然一此形式规范仅系法律的抽象分析,无法适应社会不断进步而产生的错综复杂环境的需要,其中尤以人类行为当时所不可预料的障碍为最。在合同领域之中,契约因不可预料的情事变更而使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变得显失平衡,而当事人又均无过错,如果法律再强迫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显然违反法律的正义精神。基于此,为避免此种非正义结果的发生规定了情事变更原则,即使没有规定此原则的国家的法官通过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引申(创造)出情事变更原则,赋予当事人以解除契约的权利,或者法官在审判中对契约的内容进行修正和补充,如此以限制当事人原来的意思。以此重新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情事变更原则的概念及历史发展(一)情事变更原则的概念分析情事变更(rebus sic stantib
合同法
作业形式 书 面(不收打印稿) 各教学中心学员(上海总部学员除外):交给当地教学中心。提交时间以当地教学中心规定的提交期限为准。 提交地点及 上海总部学员:面授课程的作业,学员上最后一次面授课时,把提交时间 书面作业当堂交于任课教师。但若面授教师对提交地点、提交时间或提交方式等有特别要求,请以面授教师的要求为准。网上直播课程的作业,请按课表上规定的最后期限交给班主任。 占分比例 总成绩的20% 1、请给提交的作业加一个封面,上面注明“所属站点、年级专业、备注 学号、姓名、课程名称” 2、作业过期不交或相互复印、雷同,则作业成绩以“0分”计。
《合同法》课程第一次作业?
第一部分 选择题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1、在以下协议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C ) A、离婚协议 B、收养子女协议
C、人身保险协议 D、转移监护权的协议
2、下列合同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有( D ) A.劳动合同 B.遗赠扶养协议 C.收养合同 D.行纪合同
3、合同债权在性质上应当是( B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4、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上看,债的主体( C ) A.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B.债权人是特定的
合同法
作业形式 书 面(不收打印稿) 各教学中心学员(上海总部学员除外):交给当地教学中心。提交时间以当地教学中心规定的提交期限为准。 提交地点及 上海总部学员:面授课程的作业,学员上最后一次面授课时,把提交时间 书面作业当堂交于任课教师。但若面授教师对提交地点、提交时间或提交方式等有特别要求,请以面授教师的要求为准。网上直播课程的作业,请按课表上规定的最后期限交给班主任。 占分比例 总成绩的20% 1、请给提交的作业加一个封面,上面注明“所属站点、年级专业、备注 学号、姓名、课程名称” 2、作业过期不交或相互复印、雷同,则作业成绩以“0分”计。
《合同法》课程第一次作业?
第一部分 选择题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1、在以下协议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C ) A、离婚协议 B、收养子女协议
C、人身保险协议 D、转移监护权的协议
2、下列合同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有( D ) A.劳动合同 B.遗赠扶养协议 C.收养合同 D.行纪合同
3、合同债权在性质上应当是( B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4、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上看,债的主体( C ) A.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B.债权人是特定的
合同法
作业形式 书 面(不收打印稿) 各教学中心学员(上海总部学员除外):交给当地教学中心。提交时间以当地教学中心规定的提交期限为准。 提交地点及 上海总部学员:面授课程的作业,学员上最后一次面授课时,把提交时间 书面作业当堂交于任课教师。但若面授教师对提交地点、提交时间或提交方式等有特别要求,请以面授教师的要求为准。网上直播课程的作业,请按课表上规定的最后期限交给班主任。 占分比例 总成绩的20% 1、请给提交的作业加一个封面,上面注明“所属站点、年级专业、备注 学号、姓名、课程名称” 2、作业过期不交或相互复印、雷同,则作业成绩以“0分”计。
《合同法》课程第一次作业?
第一部分 选择题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1、在以下协议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C ) A、离婚协议 B、收养子女协议
C、人身保险协议 D、转移监护权的协议
2、下列合同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有( D ) A.劳动合同 B.遗赠扶养协议 C.收养合同 D.行纪合同
3、合同债权在性质上应当是( B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4、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上看,债的主体( C ) A.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B.债权人是特定的
合同法
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C) A、发布拍卖公告 B、寄送商品价目表
C、在报纸上发布新书广告,称款到发书 D、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发布招股说明书
甲公司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关于某项目的招标书。乙公司在接到招标书后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经过决标,确定乙公司中标,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则下列各项正确的是:(ACD)
A、甲发出招标书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 B、甲发出招标书的行为为要约 C、乙发出投标书的行为为要约
D、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为承诺
甲向乙于5月1日发出一要约,后反悔欲撤回,遂于5月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5月5日至乙处,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阅。撤回通知则于5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则此要约:(A)
A、有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 B、有效,因为要约发出后不是任意撤回 C、无效,因为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乙 D、无效,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甲公司因建楼急需要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XX型水泥50吨,单价300元/吨,货到付款。第二天乙水泥厂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B、乙公
合同和合同法概述
第一章 合同和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一)合同的含义
一般认为,合同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说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债权合同,不包括身份合同等其他民事合同,我们所称的合同,也只是债权合同的简称。 (二)合同与协议 (三)合同与契约
案例一:合同概念的边缘界定\\
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应。二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 如果乙没有依约赴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甲是一位小孩的母亲,与邻居约定由邻居来无偿暂时照看其小孩。甲与邻居之间是否成立合同?
ABCDE五人组成一个摸彩小组。他们约定:每人每周付给E10元钱,然后E用50元钱总金额购买彩票,并填写事先商定好的顺序的数字。有一次,E没有如约填写彩票,而是填写了自己确定的彩票。但是,事先商定好应填写的数字却中了一个1万元的奖。ABCD要求E赔偿其应得的份额。那么,ABCDE之间是否成立合同?E的行为是否为违约而应当赔偿?
甲乙二人为非婚姻同居的
合同和合同法概述
第一章 合同和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一)合同的含义
一般认为,合同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说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债权合同,不包括身份合同等其他民事合同,我们所称的合同,也只是债权合同的简称。 (二)合同与协议 (三)合同与契约
案例一:合同概念的边缘界定\\
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应。二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 如果乙没有依约赴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甲是一位小孩的母亲,与邻居约定由邻居来无偿暂时照看其小孩。甲与邻居之间是否成立合同?
ABCDE五人组成一个摸彩小组。他们约定:每人每周付给E10元钱,然后E用50元钱总金额购买彩票,并填写事先商定好的顺序的数字。有一次,E没有如约填写彩票,而是填写了自己确定的彩票。但是,事先商定好应填写的数字却中了一个1万元的奖。ABCD要求E赔偿其应得的份额。那么,ABCDE之间是否成立合同?E的行为是否为违约而应当赔偿?
甲乙二人为非婚姻同居的
合同法课件
第一章 绪论
一、合同与合同法 1、合同
什么是合同?契约。在我们国家现行法律中不区分合同和契约,两者都叫合同。 在学理上我们把合同分为广义、狭义、最狭义的合同。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比如民法上的民事合同、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际合同等;狭义的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民事合同包括财产合同和身份合同。(身份合同不归合同法管)
《合同法》第2条第1款规定:“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建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但是第2款又规定“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从这我们可以推出我们所讲的《合同法》不适用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最狭义的合同仅仅指民事合同中财产合同中的债权合同(民法中的财产权分为物权和债权)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全部是债权合同。(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合同)。因为在制定《合同法》的时候,我国的《物权法》还没有制定,所以对物权合同当时仅仅停留在讨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