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用地管理办法
“三产用地管理办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三产用地管理办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三产用地管理办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三产”用地管理办法
本文针对城区国有土地的开发和出让,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旨在促进第三产业活跃发展。
白水县城区“三产”用地供应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城区范围内第二产业向园区、工业
集聚点等功能区集中,进一步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以下简称“三产”),调整产业功能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县城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国有土地,鼓励通过搬迁或
优化调整后改变土地用途,发展第三产业:
1、城区范围内,已通过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依法取
得的工业、仓储等土地。
2、历史形成的城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用地或企事业单
位国有划拨用地。
3、凡属产业导向要求必须禁止、淘汰或调整升级的项
目用地。
4、因环保、安全等问题影响人居环境的项目用地。
5、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用地性质的项目用地。
6、倒闭、破产、关停的项目用地。
本文针对城区国有土地的开发和出让,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旨在促进第三产业活跃发展。
第三条 “三产”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农用地
转用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办理,本办法不再赘述。
第四条 白水县城区范围以外区域不符合现行城市
三产总结
2013年十六团三产工作总结
2013年,我团第三产业在团党委、高度关注下,在师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第三产业已成为全团经济发展中的主要支柱力量,现将今年我团第三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三产业基本情况
全团共有三产产业 家,其中批发业 家、零售业 家、餐饮业 家、商务服务业 家、教育业 所、居民服务业 家、卫生所和诊所 家、社会福利业 家、文化业 所、 娱乐业2家。 1—12月份,全团完成三产产业增加值 亿元。 二、2013年三产工作主要情况
今年以来,围绕全年工作奋斗目标,紧紧抓住加快推进全团第三产业经济发展这个主题,着重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第三产业发展组织协调职能。为了适应我团第三产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为全团三产企业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今年初我团成立了第三产业领导小组;政委、团长任组长,副团长李云侠任副组长,成员由工交建商科胡全年、赵秀丽、发改科黄明、政工办刘军、财务科丁元金、统计科曹志兰等同志。其中:发改科:负责团三产重点项目
的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三产项目资金的申报
三产总结
2013年十六团三产工作总结
2013年,我团第三产业在团党委、高度关注下,在师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第三产业已成为全团经济发展中的主要支柱力量,现将今年我团第三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三产业基本情况
全团共有三产产业 家,其中批发业 家、零售业 家、餐饮业 家、商务服务业 家、教育业 所、居民服务业 家、卫生所和诊所 家、社会福利业 家、文化业 所、 娱乐业2家。 1—12月份,全团完成三产产业增加值 亿元。 二、2013年三产工作主要情况
今年以来,围绕全年工作奋斗目标,紧紧抓住加快推进全团第三产业经济发展这个主题,着重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第三产业发展组织协调职能。为了适应我团第三产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为全团三产企业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今年初我团成立了第三产业领导小组;政委、团长任组长,副团长李云侠任副组长,成员由工交建商科胡全年、赵秀丽、发改科黄明、政工办刘军、财务科丁元金、统计科曹志兰等同志。其中:发改科:负责团三产重点项目
的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三产项目资金的申报
温岭市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办法
温岭市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1-09-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个人建房审批程序,提高村镇建设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个人建房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村(居)民新建、拆建和扩建住宅。
第三条 个人建房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
个人建房用地宜安排在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第四条 个人建房用地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依法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
凡新建、拆建和扩建住宅的,按照本规定办理建设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 第五条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应与农村宅基地减少相挂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道)应通过宅基地复垦等形式增加耕地,解决农村个人建房用地。
个人建房用地建设应尽量规划和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鼓励按规划有计划地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市建设
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
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效益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改革农村传统建房方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7〕10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住房屋(以下简称“农居”)建设用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居建设的总体原则是“控制单家独院、推广多户联排、鼓励多层公寓”,城区9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农居建设实行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多层、高层公寓的方式,其他区域的农居建设实行统建、自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在农居集聚区范围内建设低层多户联排房屋及多层公寓;在梳理式改造区推广多户联排,鼓励建设多层公寓,确实不能联排建设的,允许以单家独院形式建设。
农居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规划原则。农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
乡规划,农居点建设必须符合区域
南部县三产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南部县第三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既是进一步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又是加快市场经济发育、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整体效益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快速增加,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对县域经济的贡献和拉动越来越突出。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作为全省仅有的3个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南部商贸服务业如何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引领新发展,如何用好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促进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形成三产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是当前亟需面对、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我县第三产业发展概况
(一)第三产业的规模逐步呈现。以县城城区为核心,充分依托丰富的现有资源,凭借四通八达的交通条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全方位开放、多成分竞争的第三产业发展格局初现雏形。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消费品市场始终繁荣活跃,天津亿联建材城规模进一步扩大,大润发购物中心落户县城中心,莱克汽贸城在我县拔地而起,各类批发零售市场数量增多,加快了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县域经济
202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全文内容,一起来看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
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
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
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大全
篇一: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一、企业公司管理大纲. . . . . . . . . . . . . . . . . . . . 3
二、员工守则.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一部分 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5
第一章 文件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5
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7
第三章 保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9
第四章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度. . . . . . . . . . . . . . 10
第五章 证照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5
第六章 证明函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5
第七章 会议管理制度. . . . . . . .
从化市农村集体留用地统筹利用管理办法
附件
从化市农村集体留用地统筹利用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集体留用地的集中管理、统筹使用、集约高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社)、投资者和政府共同推动开发利用农村集体留用地的多赢局面,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广州市?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征收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12?7号)、?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穗府办?201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农村集体留用地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集体留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按照实际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社)用于发展第二、第三产业( 商品住宅除外)的建设用地。
第三条 在从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项目征地所产生的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留用地(含历史留用地),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留用地的规划选址
第四条 留用地的规划选址和开发利用应遵循“统一规划、科学选址、集中留用、整合开发”的原则。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豫政文[1992]122号 河南省政府 日期:1992-06-08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用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厨房和院落用地。
第三条 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利用荒废地、岗坡劣地和村内空闲地。
村内有旧宅基地和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和人工牧草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商品粮基地、蔬菜基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等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
第六条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严禁擅自占用自留地、自留山建造住宅。
第七条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以户为单位,每户宅基地的用地标准,应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