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规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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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管理规定通知精编版
门诊管理规定通知精编
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通知
各临床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质量,加强门诊质量管理,特制定门诊管理制度,望各临床科室配合执行。本制度自2008年11月1日起全面实行。
医务处
2008年10月16日
门诊管理制度
附一、门诊分类及相关规定
附二、门诊考核相关制度
附三、退休专家门诊管理办法
附四、外院专家门诊管理办法
一、门诊分类及相关规定
(一)、专科门诊(含普通门诊、便民门诊、快速门诊等)
1、名称含义:以规范的三级专业学科名称为门诊名称,如消化专科门诊、泌尿专科
门诊,各科及门诊部设置的普通门诊、快速门诊、便民门诊等也属于专科门诊管理范畴。
2、挂号诊疗费:按市卫生局统一规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普通门诊收取。
3、开设要求:全院所有设置病区的专业学科(SICU除外)及门诊独立科室均应开设
自周一至周日的专科门诊,以方便病人。此项内容做为科室及科主任考核内容之一。
4、开设资质: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满两年并在我院注册的医师,在该专业科室工
作一年以上者,经本专科考核通过,均有资格出该专科门诊。为保证门诊质量,科室应尽量优先安排本专业主治及以上资质者出专科门诊。
5、业务
门诊开具证明规定
门诊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因此,开具诊断证明是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临床医生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休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 二、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医师开具并加盖个人签章,临床医师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病人的诊断,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三、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
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门诊医师开具病休证明,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
四、门诊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有本院相应的检查报告,诊断明确、依据充分,并在门诊病历中做相应的记录。加盖公章时须持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在病休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不补开病休证明。
五、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病情复杂、涉及多专科等特殊鉴定需开诊断
证明者,应组织会诊,经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并加盖医务科章。
六、凡属公伤、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致残者,诊断证明只写病情和诊断,
门诊就医管理
门诊就医管理 一、管理文件依据
1.《关于医疗保险定点医疗门诊委托代配药有关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01]93号)文件
2.《关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3.《关于严格执行本市医保门诊就医管理规定的通知》(沪人社医监[2011]411号)
二、严格执行代配药制度
1.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门诊慢性病 2.委托代配药原则上不得连续超过3次 3.就医记录册做好记录 4.处方注明“代配药”
5.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加盖“代配药”字样章 6.妥善保管代配药登记表以备核查 三、加强就医凭证管理
1.挂号工作人员核验参保人员就医凭证,(姓名、卡、册),并在就医记录册上记录医疗机构名称和日期
2.门诊医师应查阅既往就医记录,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等信息 3.收费工作人员应根据病历信息和相应处方、检查单等结算医保费用 4.应在门诊挂号、收费等窗口配备摄像探头 四、医保自费管理
1
1.自费管理文件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自费医疗费用管理的通知》(沪人社医监〔2011〕372号)
2).《关于确保定点医疗机构配备治疗必需药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监〔2011〕438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全体员工: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实现高效率,保证公司日常工作用车,有效规范管理公司机动车辆,杜绝公车私用,修订本规定。 一、公司车辆配置
1.1、公司配置车辆仅限于公务使用,非公务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公司车辆。 1.2、各公司除总经理、独立事业部、物流司机人员配置专用车辆外,各公司其余职务管理人员确需配置专用车辆或上下班需用车,必须另打报告,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配置专用车辆或上下班用车。
1.3、公司车辆必须保证外来宾客的接送和财务人员到银行存取款用车。 二、车辆管理
2.1、行政部保管车辆档案、证件及保险材料,并负责年检、缴纳规费。 2.2、驾驶员在接送公司客人的过程中应该做到准时、主动、大方、有礼貌。 2.3、除专用车辆或经批准的仅用于上下班的车辆外,公司车辆集中停放公司停车场。行政部统一管理,该车驾驶员(或指定人员)负责保养维护。
2.4、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外借,车辆外借需通过总经理的批准。未经总经理批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
2.5、春节放假期间,公司所有车辆一律集中停放公司停车场。特殊需要用车须经董事长批准。 三、车辆使用规定
3.1、除专用车辆外,各部门外出公务用车,需填写
设备包机及卫生保洁管理规定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设备包机及卫生保洁管理
规定的通知
各车间、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明确设备管理职责,使台台设备有主人,
结合公司设备管理实际,再次下发此设备包机及卫生保洁管理规定的通知,望各车间认真落实执行。
一、成立设备包机及卫生保洁检查考核小组 组 长:苑红波
副组长:孟广财 时贞坤
成 员:张继福 戴传华 张守山 渠立国 张献勇 刘 军 卜凡兵 张贞恺 崔长民 薛春阳 徐震 韩荣生 检查评比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守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检查及汇总工作。 二、检查考核范围
各车间所属所有设备卫生, 包括设备本体,附属阀门、管道、标志牌、基础台板及周围现场环境卫生等;
设备完好、维护情况,设备缺陷处理情况,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设备巡检、定期工作执行情况,设备各项记录情况等 三、检查考核标准 1、设备卫生标准
1)设备无积灰、积油、积垢现象, 表面清洁见本色,防护设施完好。 2)管道保温完整、介质流向、标志清楚、规范,管道无积灰。 3)电源箱、控制箱(柜)、检修箱等各类箱体完好、规范,箱内外无积
灰、无杂物。
4)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门诊出诊医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门诊出诊医师的通知
医务通知[2012]23号
各临床科室:
按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针对门诊有关要求:“有出诊医师管理措施,公开出诊信息”、“医务人员按时出诊,特殊情况无法出诊应有替代方案并及时告知患者”、“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对照我院新门诊业务量不断增长、出诊信息滞后、不按时出诊、随意变更出诊医师、更改不能提前告知等实际现象,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规范、管理出诊医师制度,奖惩分明,各临床科室医师门诊工作量纳入科室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保证出诊次数,严格控制出诊更改率,违反管理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扣罚科室管理分;
2.专家门诊由在职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由在职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特需门诊由已离退休并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3.专家出诊时间及专科出诊时间由各科室统筹安排,保证相对固定,由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处、门诊部审核(特需门诊出诊时间由
特需门诊报送),汇总制表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备案,备案后多渠道公开出诊信息,出诊时间不得随意变动。
4.出门诊医师要按时出诊,因故不能按时应诊
工资考核分配等项管理规定的通知
工资考核分配等项管理
规定的通知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中矿发【2011】13号
关于印发《贵州中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
工资考核分配等5项管理办法》的
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贵州中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工资考核分配等五项管理办法》已经公司三届二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二月起开始执行,现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2、2011年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3、2011年材料计划审批及考核管理办法
4、2011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及考核办法
5、2011年物资回收、交旧领新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二0一一年二月八日
贵州中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二月八日印发
共印45份
2011年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经营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经济杠杆作用,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根据集团公司2011年《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资考核办法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相适应、职工
门诊管理制度
门诊管理制度
1、门诊工作制度
① 门诊部主任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
② 门诊各诊断室医师值班,调休请假由门诊主任负责安排及办相关审批手续;
③ 门诊医师在诊断过程中,对诊明确或可颖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④ 对重病人、老年人、残疾人,则应协调优先安排就诊;
⑤ 认真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做到细致诊断,合理用药,态度和蔼,耐心解释,对经复诊仍不能确诊的难重病人,则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⑥ 门诊各科要注重与医技科室、病区加强联系与沟通,以便及时收治病人和早日明确诊断;
⑦ 专家专科门诊则要按时出诊,特殊情况不能出诊,则应当公示或告知病人;
⑧ 门诊大厅公开设立病人意见本及投诉箱,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⑨ 门诊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医院的知名度。 2、门诊服务台工作制度
① 门诊服务台负责导医、分诊、咨询及维持大厅的工作秩序等工作。 ② 准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主动接待病人。
③ 服务台人世间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开展治疗项目、科室组成、医疗器械、设备等医院概况,以便能正确的引导病人。
④ 病人选择医师时,则应详细介绍
关于下发内部会计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发《河南省新华书店内部
会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新华书店: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及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资料。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和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全省书店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现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新华书店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二ОО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河南省新华书店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全省书店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河南省新华书店各级书店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全面负责,领导财会机构和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和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会计人员职权不受侵害。
第三条 省店、省辖市大、中型店设总会计师,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主管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四条 计划财务部(科)是进行会计核算、行使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负有核算、管理和监督职能。各级店的一切收支都必须纳入本店财会部门统一核算。单位投
关于如何适用《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交通部
【发布文号】交水发[2002]454号 【发布日期】2002-09-26 【生效日期】2002-09-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关于如何适用《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
交水发[2002]45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为加强水路运输管理,提高船舶运输经营人管理水平,我部于2001年颁布并实施了
《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交通部第1号令,以下简称《资质规定》),为更好地实施《资质规定》,现就关于如何适用《资质规定》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资质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客运、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至少一名持股25%以上的股东具有3年以上相应船舶种类的海船、河船运输经历”,其中股东,是指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相应的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
如出资人曾是水路运输业务个体经营户,并持有《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可视为该出资人具有水路运输经营资格;如出资人仅为从事过水路运输经营管理工作或在船上工作的个人,则该出资人不具有运输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