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中规定探空气球为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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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
附件1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
中国气象局 2010年5月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
前 言
59型探空仪—701二次测风雷达观测系统已工作了近五十年,在我国气象事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气象观测业务现代化进程和电子技术的发展,L波段二次测风雷达—电子探空仪等新型高空气象观测系统陆续投入业务使用,结合世界气象组织《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第六版)(世界气象组织,2005年)的技术要求,及时总结我国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执行方面的经验,更好地发挥新系统的作用,在《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版)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编制了本规范。本规范与《高空气象观测规范》(1977年)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年)之间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在历时近三年的编制过程中,多次多层面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先后几易其稿,最终完成本规范编写。
本规范对高空气象观测的基本任务、观测方法、技术要求以及观测记录处理方法等进行了规定。各类观测系统的具体安装、操作和维护及软件使用方法由相应的使用手册进行规定,并作为本规范的重要补充。
本规范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气象局。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编写,李伟、许正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技术的具体规定
附件1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技术规定
根据《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关于做好全国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工作的通知》(气测函?2013?321号)精神,制定本技术规定。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实际为北京时2013年12月31日20时,下同)起执行,其他业务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一、观测业务调整 (一)人工观测时次调整
基准站、基本站人工定时观测时次调整为每日5次(08、11、14、17、20时)。
白天(08-20时)天气现象保持连续观测,夜间(20-08时)观测记录参照一般站规定执行,天气现象应尽量判断。08时过去天气现象W1W2选取时间为过去12小时。
(二)观测项目调整 1.云
基准站、基本站保留云量、云高观测,取消云状观测。云高记录前不再加记云状。
一般站取消全部云的观测。 2.能见度
未实现能见度自动观测的台站保留能见度人工观测,已实现自动观测的台站取消能见度人工观测。
1
3.天气现象 (1)观测内容调整
保留雨、阵雨、毛毛雨、雪、阵雪、雨夹雪、阵性雨夹雪、冰雹、露、霜、雾凇、雨凇、雾、轻雾、霾、沙尘暴、扬沙、浮尘、大风、积雪、结冰等21种天气现象的观测与记录。取消雷暴、闪电、飑、龙卷、烟幕、尘卷风、极光、霰、米雪、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10章 民航气象地面观测月总簿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
第十章 民航气象地面观测月总簿
根据例行观测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而成的《民航气象地面观测月总簿》(以下简称月总簿)是民航气象服务机构为国家积累的重要科学技术档案之一。它不仅是气象科学研究和天气预报经验总结的基础 , 也是为国际和国内民航部门提供航站气候资料的重要依据。
第一节 编制和上报要求
一、凡进行24小时观测或13小时观测的机场气象服务机构,每月均应编制月总簿。
二、凡配备自动观测设备的机场气象服务机构,编制月总簿时应当进行24小时全项或缺项统计。
三、月总簿应以光盘形式存储和上报,并使用A3纸打印、装订一份,永久保存。
四、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于当月10个工作日前上报上月月总簿,地区空管局气象中心于收到月总簿后2个月内审核完毕,发现问题应当向报审单位发出修改通知或进行查询。
五、机场气象服务机构自收到查询单之日起,于7个工作日内查复上报。 六、编制月总簿应当做到:
( 一 ) 按规定的项目、格式、精度要求和统计方法使用计算机进行编制、打印。切实做好校对,严格预审,确保质量。
( 二 ) 按规定的日期报出。对审核部门查询的内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查复,审核出的错情,应及时更正并上报。
第二节 封面和封底及扉页有关项的录入
一、封面
《民用航空气象 第9部分: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数据采集和记录格式》
ICS 07.060 A 47
MH MH/T 4016.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气象
第9部分: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数据采集
和记录格式
Civil aviation meteorology-
Part 9: Data acquisition and recording format for automatic
weather observing system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9-7-30)
2009-××-××发布 ××××-××-××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布
MH/T 4016.7-2008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8章 风 - 图文
第八章 风
第八章 风
第一节 风的观测
一、概述
空气的运动,可以分解为垂直的和水平的两个分量。空气运动的垂直分量称为空气的垂直运动(如对流运动);空气运动的水平分量则称为风。风是由水平方向上大气压力分布不均而产生的。风是一个向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风的观测包括风向和风速的观测。
在民航地面气象观测中,统一规定测量距地面约10米高度上的风。 二、风的观测项目和定义
(一)风向:风的来向。单位为度。
(二)风速:空气质点在单位时间内所移动的水平距离。单位为米/秒。 (三)两分钟平均风速:观测时距内两分钟的风速平均值。 (四)十分钟平均风速:观测时距内十分钟的风速平均值。 (五)平均风向:指在观测时距内风的平均矢向。
(六)静风:两分钟或十分钟时距内风速平均小于0.5米/秒的风。 (七)阵风:两分钟或十分钟时距内瞬间风速大于等于平均风速5米/秒时的最大值。
(八)大风:瞬间风速大于等于17.0米/秒的风。
(九)最大风速:某一时距内各个“平均风速”中的最大值(不含阵风的值). (十)极大风速:某一时距内风速大于等于17.0米/秒时,出现的瞬间极大风速值(包括阵风的数值)。
(十一)三十六方位风向:以十度为等级单位的风向。 (十二)十六方位
新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
一、总体要求
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值班室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省(区、市)气象局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的要求建设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布设安装仪器,同时能满足综合气象观测发展的需要,本着适度超前,整体规划,互不影响,布局合理的原则实施相关建设。
本规范是对《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细化,地面气象观测场地建设和仪器布设安装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未作要求部分以《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为准。
新建或改造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应按本规范执行。已建气象观测场,应按本规范调整。
观测站址一般需建设围墙或围栏,当围墙与观测场围栏的距离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所规定的障碍物距离标准时,应将围墙改为通透式的围栏以改善气象探测环境。
站内建设应环保,尽量减少硬化的水泥地。
各类仪器的支架(支柱,包括地温表支撑架)、踏板应牢固、美观,用油漆涂刷为白色(除自动气象站配套风杆、观测仪器及出厂配套设备外),不得使用对要素测量有影响的材质(如反光的不锈钢等)。观测场内地沟、小路、底座、踏板等应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状态的破坏。不得自行设臵对要素测量有影响的各种装臵。
各种电缆线应使用线管与地沟相连,线管要垂直、水平,
与传感器相连处,尽可能少
广西国家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场室建设规定0
地面观测场
各市气象局,各县(区、市)气象局,自治区气象技术装备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值班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气象局下发的 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 (气发 2008 491号)和近年来我区对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陆续下发的有关规定、技术要求,自治区气象局对原 广西地面气象测报场室规定 (桂气业函 2006 13号)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形成了 广西国家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场室建设规定 。现予以下发,从即日起执行,原 广西地面气象测报场室规定 同时废止。
附件:
广西国家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场室建设规定
一、总体要求
各台站在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值班室建设方面要严格按照统一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既能满足综合气象观测发展的需要,还要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原则实施相关建设。
本规定是按照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中国气象局 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 (气发 2008 491号)以及 广西国家气象台站自动气象站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我区先后多次对实施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实施方案名称也有差异,请各类台站按最后版本为准,并统一以此名称,下同)等有关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和气象仪器安装的规定对自治区气象局 关于下发 广西地面气象测报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5章 天气现象
第五章 天气现象
第五章 天气现象
天气现象是指大气中或地面上所产生的除云以外的各种物理现象,它包括降水现象、视程障碍现象、雷电现象、地面凝结现象和其他现象等。
各种天气现象都是在一定的天气条件下产生的。天气现象的出现,反映着大气的不同运动和物理变化过程,是天气变化的体现,也是天气预报的依据之一。对航空飞行有重要意义的天气现象会严重威胁航空飞行安全。因此,正确地观测天气现象,准确地判定它的强度,不但对保障飞行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是分析、预报天气和了解气候情况的重要资料。
值班观测员应当按照《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要求观测天气现象,而且还应当和其他要素结合起来仔细分析,以便能正确的确定某一现象。
第一节 降水现象
降水现象是指液态和/或固态的水汽凝结物或冻结物从云中或空中降落到地面的现象。
一、降水种别的判定和降水现象的主要特征
值班观测员应当根据降水物的形态和下降的情况以及当时的云层、降水形成的条件等进行分析、判定降水的种别。
(一)雨(RA)—是较大液体水滴(直径≥0.5毫米)所产生的降水。表现为由水滴构成的、强度变化缓慢的滴状液态降水。降落情形清晰可见,落在水面上可以激起圆形波纹和水花,落在干地上可留下湿斑。
雨通常降自层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5章 天气现象
第五章 天气现象
第五章 天气现象
天气现象是指大气中或地面上所产生的除云以外的各种物理现象,它包括降水现象、视程障碍现象、雷电现象、地面凝结现象和其他现象等。
各种天气现象都是在一定的天气条件下产生的。天气现象的出现,反映着大气的不同运动和物理变化过程,是天气变化的体现,也是天气预报的依据之一。对航空飞行有重要意义的天气现象会严重威胁航空飞行安全。因此,正确地观测天气现象,准确地判定它的强度,不但对保障飞行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是分析、预报天气和了解气候情况的重要资料。
值班观测员应当按照《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要求观测天气现象,而且还应当和其他要素结合起来仔细分析,以便能正确的确定某一现象。
第一节 降水现象
降水现象是指液态和/或固态的水汽凝结物或冻结物从云中或空中降落到地面的现象。
一、降水种别的判定和降水现象的主要特征
值班观测员应当根据降水物的形态和下降的情况以及当时的云层、降水形成的条件等进行分析、判定降水的种别。
(一)雨(RA)—是较大液体水滴(直径≥0.5毫米)所产生的降水。表现为由水滴构成的、强度变化缓慢的滴状液态降水。降落情形清晰可见,落在水面上可以激起圆形波纹和水花,落在干地上可留下湿斑。
雨通常降自层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第5章 天气现象
第五章 天气现象
第五章 天气现象
天气现象是指大气中或地面上所产生的除云以外的各种物理现象,它包括降水现象、视程障碍现象、雷电现象、地面凝结现象和其他现象等。
各种天气现象都是在一定的天气条件下产生的。天气现象的出现,反映着大气的不同运动和物理变化过程,是天气变化的体现,也是天气预报的依据之一。对航空飞行有重要意义的天气现象会严重威胁航空飞行安全。因此,正确地观测天气现象,准确地判定它的强度,不但对保障飞行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是分析、预报天气和了解气候情况的重要资料。
值班观测员应当按照《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的要求观测天气现象,而且还应当和其他要素结合起来仔细分析,以便能正确的确定某一现象。
第一节 降水现象
降水现象是指液态和/或固态的水汽凝结物或冻结物从云中或空中降落到地面的现象。
一、降水种别的判定和降水现象的主要特征
值班观测员应当根据降水物的形态和下降的情况以及当时的云层、降水形成的条件等进行分析、判定降水的种别。
(一)雨(RA)—是较大液体水滴(直径≥0.5毫米)所产生的降水。表现为由水滴构成的、强度变化缓慢的滴状液态降水。降落情形清晰可见,落在水面上可以激起圆形波纹和水花,落在干地上可留下湿斑。
雨通常降自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