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价格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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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2.2 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5)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7)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2.2 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5)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7)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8)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
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
价格评分办法简述
价格评分办法简述
一、各类评分方法的定义
1、基准价衡量法
基准价衡量法:首先根据经验值设置评标基准价,其中,采购报价为基准价的供应商得价格满分,其它报价按照高于或者低于基准价的比例分别予以扣分,一般上浮价格扣分比例为下浮价格扣分比例的两倍。
2、直线内插法
直线内插法:一般来说,最低报价设定得价格满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价格满分×(最高报价+最低报价-该报价)/最高有效投标报价。
3、反比法
反比法:与直线内插法的计算原理相似,最低报价得价格满分,其它报价得分=价格满分×最低报价/该项报价。
4、基准价格系数调整法
基准价格系数调整法:将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设为基准价,确定基准价的得分=(价格满分*基准价得分比例),各报价得分=价格满分*Q-(该报价-基准价)/(基准价*调整系数),其中,基准价得分比例为0至100%的数。
5、最低价格系数调整法
最低价格系数调整法:将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设为基准价,各报价得分=价格满分-(该报价-最低报价)/(基准价*调整系数)。 二、各类方法在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对比分析
1、基准价衡量法
此处的基准价一般是根据经验来设定或采用各报价的平均价格(投标人数较多情况下采用去除最高最低价后的平均价格),投标人报价得分采用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投标报价一样,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采用合理低价法的,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招标人按照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和方法四,(并至少选择其中二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得分一样,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一: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不少于三个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评标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1
一、总则
1.1为保证本次采购招标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本评标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和北京铁路局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招标特点制定。
二、评标组织机构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从北京铁路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负责评标工作、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工作组:评标委员会可下设商务评审工作组、技术评审工作组,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三、评标工作程序
3.1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评标办法
第八章 评标办法专用部分
第八章 评标办法专用部分
1
第八章 评标办法专用部分
评标办法专用部分
4. 4.1
评标委员会
(1) 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 人
(2) 其中招标人技术专家代表人数: 人;技术专家人数: 人;
经济专家人数: 人
注释:招标人可以派出招标人代表,但其总人数应小于等于专家总人数的1/3
10. 10.2.8 10.5.1 10.7.1
评审内容和方法
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编制要求: 无
(3) 有效投标商务标量化得分计算时采用 区间 法。 评标委员会加权得分合计及加权得分平均值计算规定如下:
1. 加权得分合计的计算方式为:各评审专家根据个人商务标打分、技术标打分,依据商务标权重(60%)和技术标权重(40%)分别汇总,得出评委各自的加权得分的合计部分。
2. 加权得分平均值计算规定为:将7名评审专家的得分进行相加汇总后再除以7得出得分平均值。
注释:10.7.1.2条款中假定有5名专家则(1+2+3+4+5)/5
如果出现加权得分平均分值相同的情况,确定优先排名次序的标准如下: 报价低者优先排序。
12. 12. 1
评标报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 图文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综合得分=A+B+C+D; (1)施工组织设计A:10分 (2)项目管理机构B:6分 (3)投标报价C:70 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4)其他评分因素D:14分 财务能力D4:3分 设备配置D1:3分 业绩D2:3分 履约信誉D3: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 1)本项目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为250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Z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Z=K*Y (1)计算所有在开标现场宣读的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报价(五家及五家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Y。Y值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情况发生变化。投标人的评标价X为投标人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且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 (2)Y值乘以浮动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Z。浮动系数K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从98%、99%、100%、101%、102%范围中随机抽取确定。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监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和定标,即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先进合理可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信誉、能力、技术经验、人力、物力和财力,综合评分总分最高者中标。评标小组分为商务标评委和技术标评委,分别对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分。如出现投标人总分相等时,以商务标得分高者为优。具体办法如下: 一、商务标 40分
(一)投标报价 (满分40分)
1、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率报价有效范围: 2、报价评审,满分30分,具体办法标准如下:
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鉴定且投标报价费率在有效范围内,投标报价费率最低的得30分,与最低报价费率相比,报价费率每增加0.01﹪扣1分,得分计算公式:
30-(投标报价费率-最低投标报价费率)×100×100×1分。 (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三位)。(最多扣完30分) (二)资质条件分(满分4分)
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2分;同时具备造价咨询资质加2分。 (三)业绩、信誉分(满分6分)
1、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荣获全国工程监理机构政府放心单位荣誉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201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批件等材料一致;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 (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只能有一个报价。
(5)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
(6)投标文件的印刷和装订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准:
(1)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不含)的生产型企业;
(2)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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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及卫生许可批件;
(3)具有I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