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托受益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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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范本
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编号: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公司与信托(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了编号为 号《 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了“ 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甲方为本信托合同项下的受益人,享有本信托合同项下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其所对应的本信托初始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所对应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 份,甲方有权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转让其在信托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在上述信托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在上述信托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乙方同时享有该信托合同项下相应
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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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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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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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公司与信托(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了编号为 号《 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了“ 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甲方为本信托合同项下的受益人,享有本信托合同项下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其所对应的本信托初始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所对应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 份,甲方有权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转让其在信托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在上述信托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在上述信托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乙方同时享有该信托合同项下相应
银行绕道信托受益权 银行理财变相贷款
银行绕道信托受益权 银信合作不止1.7万亿
2012-09-04 18:30 | 评论 | 分享到:作者:富利来源:富利财富
如果不出意外,各家银行都会陆续宣布银信合作转表任务已于2011年底完成,因为这是“72号文”规定的最后期限。
农业银行(601288)在年报中表示,该行对融资类信托理财产品进行认真排查,采取正常到期收回、未到期提前终止、不符合入表标准资产列示台账方式,规范运作银信合作理财业务。中国银行(601988)年报称,已按“72号文”要求,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计算风险加权资产。招商银行(600036)年报亦称,对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但是,在转表形式上完成的背后,银行通过投资信托受益权等创新方式部分规避了银信合作新规。
“转表政策本身就有值得商榷之处,又面临和会计准则的冲突,缺乏可操作性,多数银行都采用让原有银信合作到期结束,用新模式替代原来的模式。”一家全国性股份行同业部总经理对本报表示,转表实际导致的资本占用和拨备计提非常有限。
与大多数人预期,2011年银信合作会大规模终结,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会“缩水”至3万亿以内截然相反,2011年底,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飙升到4.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或受益权)转让业务标准(试行)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或受益权)转让业务标准
(试行)
一、 业务标准
(一)收益权转让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1、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亦称受益权:是指定向计划所有委托
资产管理期间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资产本金及管理运用产生的利息,与清算后产生的现金及未变现资产。同一项目中,受益权或收益权的表述应一致。
2、 转让:收益权可依合同约定转让。转让必须经过管理人同意,
未经过管理人书面回复,不得对抗管理人。转让时,转让双方应采用转让登记表形式得到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书面确认; 3、 再次转让:受让人再次转让本计划收益权时,应取得委托人、
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回复,转让事项不得对抗管理人及托管人。新受让人须满足对原受让人及委托人的所有条件。除初次转让及到期兜底,其他每次转让我司以单次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收取转让登记费。再次转让其他要求同初次转让。
4、 收益权不可分割:收益权转让必须转让项下所有资产未来收益
(包括已经运作及后续运作的资产)。我司只签署一次转让登记表,后续追加资产一旦发生,收益权即为受让人所有,无需我司参与;
5、 受让人资格:“7号指引”规定,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收益权受让
主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委托人的资格
中原信托-安益233期淮安开发控股单一资金信托受益权投资开放式信托计划(三期)
中原信托-安益X期淮安开发控股单一资金信托受益权投资开放式信托计划(三期)
产品名称:
中原信托-安益233期淮安开发控股单一资金信托受益权投资开放式信托计划(三期)
基本资料:
信托规模:1亿元 保管行:光大银行
信托期限:18个月(信托终止日2016年4月21日) 起点金额:100万
信托类型:政信类 风险评级:AA
资金投向:企业日常经营 收益分配:半年付息
预期年收益率:
1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300万元 9.3%
3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1000万元 9.7%
10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 10%
资金用途:
定向投资于《中原信托—中原理财—安益【233】期—淮安开发控股应收账款投资(三期)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豫中信单字(2013)第X号】)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或补充。
单一信托投向:受让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开发控股”)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保险受益权保护和限制
法律 保险
1. 试析保险受益权之保护与限制
摘 要:
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属于固有权并非继受而来。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取得的保险金不得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不能用以清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保险人受益权方能得到很好的保护。我们在充分保护受益人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寿险合同具有储蓄性,倘若投保人为逃避债务,将自己的财产借寿险机制转赠于受益人,从而导致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则法律如何保护投保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呢?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律应该引入相应的规制机制,以保障被保险人的遗属获得足够的经济保障,同时兼顾投保人的债权人的利益,防止投保人利用寿险机制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清偿。[著者文摘]
关键词:
受益人 原始取得 第三人利益合同
分类号: DF438.4[著者标引]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5)06-0095-03
栏目信息:法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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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he Analysis on the Protection and Restriction of the
Benefited Right of the Insurance
DONG Xiao-xi, LIU Zun-si, ZHOU Yuan
College of Literatu
保险受益权保护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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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析保险受益权之保护与限制
摘 要:
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属于固有权并非继受而来。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取得的保险金不得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不能用以清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保险人受益权方能得到很好的保护。我们在充分保护受益人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寿险合同具有储蓄性,倘若投保人为逃避债务,将自己的财产借寿险机制转赠于受益人,从而导致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则法律如何保护投保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呢?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律应该引入相应的规制机制,以保障被保险人的遗属获得足够的经济保障,同时兼顾投保人的债权人的利益,防止投保人利用寿险机制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清偿。[著者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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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 原始取得 第三人利益合同
分类号: DF438.4[著者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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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he Analysis on the Protection and Restriction of the
Benefited Right of the Insurance
DONG Xiao-xi, LIU Zun-si, ZHOU Yuan
College of Literatu
股权收益权信托计划
五矿信托-烟台万润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产品要素
二、风险控制
1、上市公司股票质押
王志恒以其持有的烟台万润(002643,SZ)255万股限售股进行质押担保,质押率控制在34%。上市公司烟台万润上市总股本为1.39亿股,市净率6.5倍,市值约33.4亿(按照2011年12月28日前5日均价24.21元/股计算)。
2、动态止损措施
信托计划分别按照特定股权全部市值3360万元(信托资金规模的160%)设置信托计划的预警线,同时,按照特定股权全部市值3150万元(信托资金规模的150%)设置信托计划的平仓线。
若特定股权每股连续5个交易日市场收盘价计算的市值低于预警线,或在任一日特定股权根据市场收盘价计算的市值低于平仓线,则王志恒有义务于触发上述任一条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追加保证金或受托人认可的质物使特定股权市值和追加的保证金或质物市值之和大于或等于预警线。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触发上述任一条件后无条件连续变现质物,变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抛售、大宗交易转让法院直接强制拍卖等。
三、产品优势
1、产品期限较短,收益较高,是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的2.6倍,高于同类产品。 2、收益提前支付,2012年6月20日一次性分配13个月的信托收益。
3、王志恒以其持有
分红权转让协议
分红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分红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份额及价格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 公司 %股份的分红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所受让分红权为永久性分红权,即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公司清算结业为止乙方均享受相应股份的分红权益。
2、涉及该公司清算结业的,乙方按分红权股份所占比例享受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3、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份分红权转让的价格为 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股权分红权转让款全额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2、甲方接收转让款账户为: 银行: 户名:
平安银行信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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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信托产品
篇一:信托理财和银行等理财的区别 信托理财和银行等理财的区别 一、信托产品的特色
1.起点高,基本是300万起,每个项目有50个名额100万起(俗称小额),较高的投资门槛排除了普通投资者。因此,信托业务也被称作私人银行。信托的投资门槛有继续提高的呼声,为什么要设置高门槛?通常的解释是信托的投资者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比如在美国规定需要有500万美元的人才可以参与信托投资。 2.风险低。信托项目都要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客观公正,风险管理方式明确清晰,还要银监会审批才可以发行,信托项目的运作需要受《信托法》的约束,因此整体风险比较低,自20XX年《信托法》成立以来,信托的投资者都能按约收获本息。
3.益较高。前面几年经济形势较好的时候,信托的投资者基本能够收获10%以上的年化收益,即使今年全球经济普
第 1 页 共 16 页
遍低迷的时候,信托产品的平均年化收益9%左右。20XX至20XX年3年,信托投资者收获2400亿收益,75.5%的人获取了9%以上的年化收益,62%的投资者获得的年化收益在9-12%之间,很多实体经济的年化收益还不到9%。
4、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