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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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评价标准
附件1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评价标准
一、资本充足(Capital Adequacy) ...................................................................................... 4
(一)定量指标(50分) .............................................................................................. 4 1.资本充足率(40%) ..................................................................................................... 4 2.一级资本充足率(20%) ............................................................................................. 4 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 ......................................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评价标准
附件1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评价标准
一、资本充足(Capital Adequacy) ...................................................................................... 4
(一)定量指标(50分) .............................................................................................. 4 1.资本充足率(40%) ..................................................................................................... 4 2.一级资本充足率(20%) ............................................................................................. 4 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 ......................................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标准
信息科技风险(Information Technology Risk)
(一)信息科技治理(15分) 1.信息科技治理组织架构(8分)
(1)是否确立董事会、高管层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2)是否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体系。
(3)是否建立完善合规的信息科技“三道防线”以及信息科技三道防线的实际运作。
(4)是否明确信息科技治理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治理。
评分原则:(1)考察董事会、高管层的信息科技治理职责是否完整,信息科技发展战略不经董事会审批,或者本年内董事会会议不形成年度信息科技工作决议的此项最高得分4分。
(2)考察是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制度的起草、发布、修订等工作流程,信息科技管理制度是否涵盖系统开发、项目管理、系统运行、信息安全、外包管理、业务连续性等领域。
(3)考察是否明确信息科技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监督的“三道防线”职责,“三道防线”部门设置是否合规;是否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成员来自高管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并定期向高管层汇报工作。
(4)考察商业银行是否以正式制度(文件)明确信息科技
治理应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治理;是否制定了信息科技治理运作效果考核指标并定期进行评价。
2.信息科技对业
银监会-《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
银监会统一商业银行监管评级
为建立规范统一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体系,银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指引》)。这是银监会成立以来,坚持以风险监管为导向,按照国际惯例提高监管透明度,推行分类监管,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此举将对促进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加强监管机构的持续、审慎、有效监管发挥重要作用。
《内部指引》是在借鉴国际通行的骆驼评级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队伍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来的。它确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CAMELS+”的监管评级体系。即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状况等六个单项要素进行评级,加权汇总得出综合评级,而后再依据其他要素的性质和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程度,对综合评级结果做出更加细微的正向或负向调整。综合评级结果共分为6级,其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基本依据。对于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的高风险商业银行,银监会将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关闭等监管措施。 《内部指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统一整合和修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
附件6: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信用风险缓释是指商业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监管资本,信用风险缓释功能体现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二)信用风险缓释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确保可实施。
2.有效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应手续完备,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3.审慎性原则。商业银行应考虑使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因素,保守估计信用风险缓释作用。
4.一致性原则。如果商业银行采用自行估计的信用风险缓释折扣系数,应对满足使用该折扣系数的所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都使用此折扣系数。
5.独立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与债务人风险之间不应具有实质的正相关性。
(三)信用风险缓释管理的一般要求:
1.商业银行应进行有效的法律审查,确保认可和使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时依据明确可执行的法律文件,且相关法律文件对交易各方均有约束力。
2.商业银行应在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信用风险缓释覆盖的范
1
围。
3.商业银行不能重复考虑信用风险缓释的作用。信用风险缓释作用只能在债务人评级
第2章 商业银行评价
第2章 商业银行评价
第二章 商业银行评价
第2章 商业银行评价
第二章 商业银行评价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与原则 第二节 商业银行财务评价 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监管评级与信用评级
第2章 商业银行评价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与原则一、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 二、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第2章 商业银行评价
商业银行经营目标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局限:利润是一个会计概念 利润是一个事后评价指标 利润总是与风险相对应的
股东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约束条件下的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2章 商业银行评价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 营原则。”
安全性 流动性 效益性 “三性”原则之间的矛盾与协调
第2章 商业银行评价
第二节 商业银行财务评价一、商业银行财务报表 二、资产负债表 三、利润表 四、商业银行财务评价体系
第2章 商业银行评价
商业银行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依据会计准则编制的反映银行 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 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附注7
第2章 商业银行评价
资本利润率的分解收入利润率(PM) 净利
土木学院奖学金评审定量评价标准(2014)
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定量评价标准
(2014年9月29日院务会讨论修订)
相关说明: 1. 计分:1.1 课程学习:成绩×权重(0.6 或 0.4 或 1.0)=单项得分;单项得分的累加=总得分 A。 1.2 学术成果:篇数或项数×单项得分=总得分 B。 1.3 社会工作:单项最高得分 2 分,累计得分不超过 3 分。
2.关于学术成果的补充说明:2.1 同一篇论文以中、英文版的方式在同一刊物上发表只计 1 篇。 2.2 学术论文发表的署名顺序:①研究生排在第一;②导师排在第一,研究生排在第二。 2.3 讨论式的论文按相应等级的一半分值处理,且一定要附论文全文。 2.4 已经在 SCI(或 EI)刊源(系所确认一定是刊源)上发表出来(即已见刊) ,但还未被检索到, 即还不能出具图书馆的检索证明,量化时分数减半。 2.5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都必须有文章发表。 2.6 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同济大学各院系(学科)研究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 (研究生院汇编 2012.11)为准。 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以 《2012 年 15 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博士学位申请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 期刊会议目录》 (同济大学学位评定
《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文件的通知
(京银监办[2010]87号)
各政策性银行北京市分行及总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辖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辖内各村镇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辖内各外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辖内各信托公司、辖内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辖内各汽车金融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中国银行银行卡中心、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北京分部、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北京分部:
为加强商业银行数据中心风险控制和管理,现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的通
知
(银监办发[2010]114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
为加强商业银行数
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加强对专业贷款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
第三条 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应按照本指引要求计量专业贷款的监管资本要求。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专业贷款是指按照《商业银行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确定为项目融资、物品融资、商品融资和产生收入的房地产等风险暴露。
第五条 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内部评级法或监管映射法计量专业贷款的信用风险和监管资本要求。
第六条 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的,专业贷款内部评级体系应达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的要求,并且在估计违约风险暴露时,还应充分考虑债务人违约后,为促使贷款所形成的资产投入运营而继续发放贷款的影响,以确保风险估计的审慎性。
第七条 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的,应按照《商业银行资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本充足率计算规则》计量专业贷款的监管资本要求。
第八条 商业银行专业贷款内部评级体系若未能达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的要求,应采
第13章 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监管
打手犯规
第十三章 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监管
打手犯规
在中央银行作为金融监管机构的国 家,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是中央银行 最主要的监管领域。 最主要的监管领域。 即使在金融监管职能已经从央行分 离出来后, 离出来后,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某 些领域和内容的监管仍然是央行履 行货币政策不可忽视的内容。 行货币政策不可忽视的内容。
打手犯规
本章主要内容商业银行设立与开业的监管 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的监管 危机银行的处理与存款保险制度
打手犯规
商业银行设立与开业的监管在历史上,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对商业银 在历史上, 行的市场准入有过四种不同的原则: 行的市场准入有过四种不同的原则:自由主义 特许主义 准则主义 核准主义(又称审批制) 核准主义(又称审批制)
审批制为现代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的通行制 审批制为现代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的通行制 我国自2003年12月起也实行这种制 度。我国自 年 月起也实行这种制 度。4
打手犯规
商业银行设立与开业的监管审批商业银行考虑的基本因素 商业银行设立与开业的程序 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的规定
打手犯规
审批商业银行考虑的基本因素1. 资本金由于商业银行独特的负债经营方式及其在一 国经济中的特殊地位, 国经济中的特殊地位,设立商业银行必须达 到法定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