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理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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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豪成贝利商业广场、豪成贝利花苑工程
重 大 危 险 源 监理实施细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浙江中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0日
一、工程概况
目 录 表
二、编制依据
三、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程序
四、监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的控制要点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温岭大溪镇,在环城北路以北、规划路以南、方舟大道以东、河道以西的地块内。
本工程包括高层住宅楼和商铺。高层住宅楼位于场地的东侧,共5栋(编号为1#~5#),29F,剪力墙结构,墙上荷载约2000kn/m;商铺位于场地的西侧,2~5F,框架结构,单桩最大荷载约5000KN/m;地下车库设一层地下室,商
业楼设地下二层,开挖深度5-10米,拟建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8916、9㎡,
总建筑面积约116300.03㎡,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6534.03㎡,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9766㎡. 二、编制依据
1、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法》 2、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
3、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国务院2004年1月9日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 图文
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工程
C436项目重大危险源
监理细则
编 制: 审 批:
2009年 月 日
1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莲花北站、上梅林站、民乐站、白石龙站、龙华火车站、红山站、
龙塘站、龙胜站 、龙华火车站、清湖站、车辆段
3、建设单位;钢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 合体)
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
合体)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塞纳自动梯(佛山)有限公司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6、监理单位;深圳市中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内容为;莲花北站、上梅林站、民乐站、白石龙站、龙华火车站、红山站、龙塘站、龙胜站、龙华中心站、清湖站的办公楼宇设备(电梯、空调、电器)、通风排烟设备及车辆段楼宇设备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 图文
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工程
C436项目重大危险源
监理细则
编 制: 审 批:
2009年 月 日
1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莲花北站、上梅林站、民乐站、白石龙站、龙华火车站、红山站、
龙塘站、龙胜站 、龙华火车站、清湖站、车辆段
3、建设单位;钢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 合体)
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
合体)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塞纳自动梯(佛山)有限公司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6、监理单位;深圳市中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内容为;莲花北站、上梅林站、民乐站、白石龙站、龙华火车站、红山站、龙塘站、龙胜站、龙华中心站、清湖站的办公楼宇设备(电梯、空调、电器)、通风排烟设备及车辆段楼宇设备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 图文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分公司溪北安置点工程
重大危险源控制监理细则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监理机构(章)
年 月 日
20
溪北安置点工程 重大危险源控制监理细则 目 录
1、工程概况???????????????????????????1 2、本项目危险源内容???????????????????????3 3、监理依据???????????????????????????8 4、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9 5、安全监理工作职责???????????????????????9 6、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0 7、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13
1
溪北安置点工程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 图文
湘水郡工程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湖南智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湘水郡项目监理部
安全监理细则
2013年4月
监理细则报审表
工程名称:湘水郡项目工程 编号:05 内容: 我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已根据安全监理规划有关内容完成了湘水郡项目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现上报总监理工程师,请予以审查。 附件:湘水郡项目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 : 日 期 : 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盖 章: 日 期: - 湖南智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安全监理细则
目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 图文
湘水郡工程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湖南智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湘水郡项目监理部
安全监理细则
2013年4月
监理细则报审表
工程名称:湘水郡项目工程 编号:05 内容: 我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已根据安全监理规划有关内容完成了湘水郡项目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现上报总监理工程师,请予以审查。 附件:湘水郡项目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 : 日 期 : 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盖 章: 日 期: - 湖南智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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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细则
目
上海安全监理细则(重大危险源)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目录
一总则 (1)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针和目标 (1)
三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
四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2)
五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3)
(一)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3)
(二)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4)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4)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5)
(五)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6)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7)
(七)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0)
(八)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0)
六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管理 (11)
七安全监理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
附表一 (13)
附表二 (15)
附表三 (17)
附表四 (18)
附表五 (19)
沪A2 (20)
沪C1 (21)
沪C2 (22)
附录一 (23)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关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同时为履行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第170 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建建管[2004]第113 号和《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沪建安质监
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
光大·维也纳国际
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
编写:
审批:
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目录
一、项目概况 (2)
二. 总则 (2)
三、监理依据 (3)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3)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3)
(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3)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4)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4)
(一)安全会议制度 (4)
(二)安全报审制度 (5)
(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6)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6)
(五)定期检查制度 (7)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8)
(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9)
(八)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3)
七、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 (14)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项目特征
1、项目名称: 光大维也纳国际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 玉林市文体路与玉东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3、建设单位(简称业主或甲方): 玉林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北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5、设计单位: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勘察单位: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
8、总建筑面积:地上220430.89M2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 - 图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重大危险源工程名称及部位: 巡视、检查内容: 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持证监护员现场监督 已到位□ 未到位□ 2. 执行专项方案及强制性条文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3. 安全技术交底 已进行□ 未进行□ 4.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设备、设施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5. 其他 存在问题: 1. 不符合专项方案具体条款
2. 违反强制性标准具体条文
3. 其他问题 处理意见: 1. 发现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具有安全隐患,详见监理通知单 □ 发现问题比较严重,详见工程暂停令 □ 备注: 巡视检查安全监理人员: 记录人签字:
重大危险源台帐
工程名称:
高层住宅楼重大危险源旁站监理方案
高坪区江东新区南新路江山丽景二标段项目
经理部
重大风险(危险)源专项监控方案
重大风险(危险)源专项监控方案
(一)土方工程
施工安全问题在土方施工中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历年来发生的伤亡事
故不少,而其中大部分是土方塌方造成的。为此,在土方施工中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土方坍塌:
1、土方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处理,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侵入施工现
场或冲刷边坡。
2、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一定要根据土质和开挖深度按规定进行
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支撑,不得施工。
3、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或停放机具。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
宜超过1.5m。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操作时应
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缝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5、操作人员上下深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人员
坠落事故。
6、开挖深度超过2m的坑(槽)、沟边沿处,必须设置两道1.2m高的栏杆和悬挂
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悬崖、陡坡下面休息。
7、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保持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