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导则

“2007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导则”相关的资料有哪些?“2007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导则”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2007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导则”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2012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9
【bwwdw.com - 博文网】

适用于建筑规划类

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是实施《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具体指导性技术规定,适用于本省县政府所在地镇和设市城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其他工程设施。本导则中的各有关控制技术指标为低限指标,在实施中各地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得降低。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应符合技术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类专门性用地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导则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进行分类,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本导则附表(一)执行。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

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old - 图文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9
【bwwdw.com - 博文网】

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是实施《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具体指导性技术规定,适用于本省县政府所在地镇和设市城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其他工程设施。本导则中的各有关控制技术指标为低限指标,在实施中各地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得降低。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应符合技术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各类专门性用地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导则求。

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进行分类,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

—1—

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本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9
【bwwdw.com - 博文网】

1 总 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

1.4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 90 )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以计人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9
【bwwdw.com - 博文网】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2012版)

1 总则

1.1 为规范规划管理审批行为,统一执行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结合苏州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工程,不适用于城区私有住房建设工程。苏州市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2 建筑面积

2.1 核定建筑工程设计面积应严格按照国标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

2.2 建筑面积指标应分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和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2.3 住宅90平方米以下是指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其计算规则按照国标GB50096-2011执行。 3 规划容积率

3.1 容积率指标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3.2 在核定建筑容积率指标时,以下情形可不计入容积率: 3.2.1 与城市或住区公共空间相连通的架空层(包括骑楼、过街楼和雨篷等)中,没有外墙围合(结构性墙、柱、栏杆除外)且对公众无条件开放的活动空间或停车位,但门厅

枣庄市中心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9
【bwwdw.com - 博文网】

枣庄市中心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以及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枣庄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枣庄市中心城城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含新建和改(扩)建、临时建设工程〕。滕州市、山亭区和台儿庄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功能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和景观特征等,应当根据批准的所在地段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四条 中心城规划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经济,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原则,融入低碳城市的理念,突出交通优先、区域特色和功能配套,推进城市资源优化整合。

第二章 建设用地管理

第五条 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当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参照总体规划合理确定。

1

第六条 建设用地小于(表一)规定的建设用地下限指标的,不应单独零星建设永久性建筑。 (表一)单独建设用地下限指标 类型 多层建筑 新城 其他城区 3000 2000 5000 3000 4000 3000 6000 400

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9
【bwwdw.com - 博文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19910608(颁布时间)
19910701(实施时间)
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
(1991年6月8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6月8日公布 自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并保障其顺利实施,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第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家和本省的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五条 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省情、市情,适应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贯彻执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
第六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

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9
【bwwdw.com - 博文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19910608(颁布时间)
19910701(实施时间)
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
(1991年6月8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6月8日公布 自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并保障其顺利实施,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第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家和本省的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五条 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省情、市情,适应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贯彻执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
第六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

池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9
【bwwdw.com - 博文网】

池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池州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

(讨论稿)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

池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5.04

池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目 录

1 总则……………………………………………………………………2 2 术语与定义……………………………………………………………6 3基本规定………………………………………………………………8 4低影响开发规划控制目标……………………………………………9 5低影响开发规划指引…………………………………………………11 6低影响开发设计指引…………………………………………………16 7其他规定………………………………………………………………25 附录图一:池州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平面图

附录二:适合池州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示例

池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积极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大力推动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池州海绵城市,引导池州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及其他新建的建设项目实践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特制定本导则。

1.2 主要内容

本导则规定适合低影响开发建设的建设项目规划目标、规划指引、设计指引。

1.3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和设施的规划、设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新版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9
【bwwdw.com - 博文网】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 及常州市补充规定

主讲:常州规划设计院 严玲 白婉萍 2008.1

概述

1.编制原则 符合强制性规定的原则 便于操作的原则 利益公平的原则 全省兼顾的原则 最不利控制的原则 力求引导的原则 保障环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概述

2.修订主要内容根据《规范》中住宅建筑有效日照时间的规定,修改 居住建筑日照系数,保障有效日照时间;根据城市停车问 题日趋严重的现状,提高各类建筑停车设施的配套标准, 为解决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对其它有关条 款也作了适当的修订。此外,本次修订取消了原第六章和 第七章。有关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 技术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的技 术规定我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概述

3.有关事项 各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及时组 织制定实施细则,对《技术规定》进行深化细化,进一步 增强《技术规定》的可操作性。 《技术规定》定于2004年8月1日起执行。

概述

4.内容和结构(1) 总则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3) 建筑管理 (4) 市政公用设施与工程管线综合 (5) 城市景观与环境 (6) 城

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7.22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9
【bwwdw.com - 博文网】

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5.7

工程名称: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侯淅珉 组长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吴桂和 副组长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蔡新立 成员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长 胡厚国 成员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主编单位: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 城乡规划甲级 [建]城规编第(081055)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A134002402

审 定: 胡厚国 院长 教授级高工 注册规划师 审 核: 徐涛松 所长 教授级高工 注册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卫 超 副所长 高级工程师 硕士研究生

参加人员: 程 俊 工程师 硕士研究生 傅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