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检查记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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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班检查记录范文表.docx
附表 1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带班划分表
年月
公司带班领导姓名职务事业部项目部名称
附表 2
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带班委托单单位名称
姓名职务
委托项目
委
托
人
委托事由
受单位名称
委
姓名职务
托
人
电话
委
托
事
项
和
权
限
委托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附表 3
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第月份)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单位名称:编制日期:年月日
带班领导
检查单位、工程名称、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及职务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日期:年月日
附表 4
集团公司、分子公司领导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表
受检查单位工程名称天气情况监理单位检查日期年月日形象进度
检查按照本制度第条所列主要内容和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检查人员
内容查标准》的规定内容。签名
存在隐患情况要求完成整改的日期以及整改回复方式
上□
次
□
检
□
查□
重□
复□
的
检查的评价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带队领导签名:项目部负责人签名:
注: 1、重复发生的隐患,则在“与上次检查重复的隐患”右栏方框中打“√”。2、本表一式三份,带班领导/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 受检查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3、出现重大隐患或一般隐患数量多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或下达停工令。
附表 5
项目部负责人带班
领导带班检查记录范文表.docx
附表 1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带班划分表
年月
公司带班领导姓名职务事业部项目部名称
附表 2
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带班委托单单位名称
姓名职务
委托项目
委
托
人
委托事由
受单位名称
委
姓名职务
托
人
电话
委
托
事
项
和
权
限
委托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附表 3
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第月份)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单位名称:编制日期:年月日
带班领导
检查单位、工程名称、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及职务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日期:年月日
附表 4
集团公司、分子公司领导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表
受检查单位工程名称天气情况监理单位检查日期年月日形象进度
检查按照本制度第条所列主要内容和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检查人员
内容查标准》的规定内容。签名
存在隐患情况要求完成整改的日期以及整改回复方式
上□
次
□
检
□
查□
重□
复□
的
检查的评价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带队领导签名:项目部负责人签名:
注: 1、重复发生的隐患,则在“与上次检查重复的隐患”右栏方框中打“√”。2、本表一式三份,带班领导/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 受检查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3、出现重大隐患或一般隐患数量多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或下达停工令。
附表 5
项目部负责人带班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文件 鲁建管发?2011?14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现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
附件2: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 1 -
附件1: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房屋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作业场地。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领导轮流值班,是指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
本规定所称项目部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具体规定,并结合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项目)负责人带班工作要求、职责及检查内容 工程项目有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带班,并与施工作业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包括项目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考勤。
3、公司所属工地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日常管理状况较差的施工现场,应增加带班检查频次。
4、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详见附件1),并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留存,并报监理备案。
5、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领导现场带班值班制度
文件名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值版 次 称 班制度 文件编/AQ-03-2014 号 编制人 1 目的:
通过在公司领导中实行领导安全带班值班制度,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职责:
2.1公司高层领导要在干部值班时带班。
2.2管理人员要在中夜班、节假日加班时轮流值班。
2.3人资处负责安排有关人员带班值班。明确带班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监督考核,切实履行干部带班值班安全职责。
3 适用范围:
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带班值班活动。 4 定义: 5 流程图: 6 内容要求:
6.1公司高层领导带班是指总经理、管理副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实行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带班具体名单由人资处统一安排并存档。
6.2带班职责
6.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带头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6.2.2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6.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2.4对发现的事
项目经理带班记录
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军安住宅小区三期8#楼及地下室工程
记录本编号:
起止日期:
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 施工总 包单位 监理 单位 检查 内容 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军安住宅小区8#住宅楼及8#楼地 天气情况 下室 2012年6月1日 形象进度 多云 首层 根据JGJ59-99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在内的安全管理和实物状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带班履职情况,包括:现场以往日、周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等。 存在隐患情况 隐重复隐隐患内容 检查人员 带队检查负责人: 骆志勇 要求完成整改的日期以及整改回复方式 序号 患代号 患 1 2 3 1 1 现场模板施工没有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钢筋施工间距过大,没有按照技术交底施工 要求当天把不合格的模板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整改 要求钢筋班组按照技术交底 检查的评价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带队检查负责人签名(并盖企业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注:1、本表可印制成记录本,以方便现场随身携带。记录本封面需有施工单位及工程名称、记录本编号栏目,并加盖单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和我局《珠海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珠规建质〔2012〕152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是指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有效合格证书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建造师)。
第三条凡在我市承接项目的施工企业,其企业负责人每个季度要定期带队检查所属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带班生产情况。对日常管理状况较差的施工项目,企业负责人应实行差别化管理,增加带班检查频次。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应提前1天告知施工项目属地安全监督站监督员。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包括检查记录表、会议纪要、检查相片等能反映工程进度的证明资料。相关记录资料须在企业和工地项目部存档以备查。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带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和我局《珠海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珠规建质〔2012〕152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是指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有效合格证书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建造师)。
第三条凡在我市承接项目的施工企业,其企业负责人每个季度要定期带队检查所属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带班生产情况。对日常管理状况较差的施工项目,企业负责人应实行差别化管理,增加带班检查频次。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应提前1天告知施工项目属地安全监督站监督员。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包括检查记录表、会议纪要、检查相片等能反映工程进度的证明资料。相关记录资料须在企业和工地项目部存档以备查。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带
非煤矿山领导带班制度
铁力市天力石材有限公司领导带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规定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总经理、生产矿长、安全员。 2、带班次数:总经理,生产矿长每月带班不得少于5次;生产矿长,安全员每月带班不得少于6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实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每月30日前由矿办公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
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中交二公局三公司S202线循化县城北过境线B标合同段项目工程施工现场,防止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现场带班生产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在掌握现场施工内容的同时应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