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离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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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word版)
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目的、内容和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劳动者的健康监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3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GBZ 7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GBZ 9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诊断标准 GBZ 12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 GBZ 14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
GBZ 15职业性急性氨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GBZ 16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 GBz 18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 19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 GBZ 20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GBZ 23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GBZ 24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
GBZ27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 GBZ 31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GBZ 33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 GBZ 35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GB
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word版)
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目的、内容和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劳动者的健康监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3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GBZ 7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GBZ 9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诊断标准 GBZ 12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 GBZ 14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
GBZ 15职业性急性氨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GBZ 16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 GBz 18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 19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 GBZ 20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GBZ 23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GBZ 24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
GBZ27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 GBZ 31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GBZ 33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 GBZ 35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GB
职业健康监护知识
第一部分:职业健康监护知识
1,职业健康监护分哪几种
答:分四种;(1),上岗前;(2)在岗期间;(3)离岗前;(4),应急性健康监护.
2,为什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证才能开展工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依法设立并已取得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任何医疗单位没有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而进行的健康检查没有法律效力.另外,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与其所从事的职业相联系,健康检查机构必须掌握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特性,对人体的特异性损伤以及工作场所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才能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所以职业健康检查是健康检查中特殊的一种,有特殊性,必须由专业机构来承担. 3,职业健康检查的检查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答: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4,为什么职业健康检查时企业一定要提供劳动者职业史
答:职业史反映劳动者工作
职业健康监护知识
第一部分:职业健康监护知识
1,职业健康监护分哪几种
答:分四种;(1),上岗前;(2)在岗期间;(3)离岗前;(4),应急性健康监护.
2,为什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证才能开展工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依法设立并已取得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任何医疗单位没有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而进行的健康检查没有法律效力.另外,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与其所从事的职业相联系,健康检查机构必须掌握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特性,对人体的特异性损伤以及工作场所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才能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所以职业健康检查是健康检查中特殊的一种,有特殊性,必须由专业机构来承担. 3,职业健康检查的检查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答: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4,为什么职业健康检查时企业一定要提供劳动者职业史
答:职业史反映劳动者工作
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指导意见
(暂 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卫生局
1
上海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前 言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其自身管理是控制生产过程中职业(职业病)危害的关键,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将《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形成一套可操作、易实施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健康)自身管理体系。为更好地指导用人单位运用标准化的管理方法与原理,提出职业(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管理措施与方法,尽可能采用简单易行的方法将相关法规的规定的各项要求,有机地融入到管理档案之中,指导并帮助用人单位逐步建立科学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制,通过自律行为,以达到促进劳动者职业卫生(健康)的目的。
2
1范围
《上海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指导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暂行)》)规定了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管理要求,适用于上海市所有存在职业(包括职业病,下同)危害的用人单位。 2定义
本《指导意见(暂行)》是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健康)管理过程的真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范本)
编号:
(单位名称)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姓 名: 性 别:男 □ 女 □ 出生年月: 年 月 所在车间: 岗位工种: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1
一、职业史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起止日期 工作单位 车间 工种 职业病危害因素 防护措施 二、既往病史:
三、急慢性职业病史
病 名: 诊断日期: 诊断单位: 是否痊愈: 其它补充说明: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相关法规介绍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黄志军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办法
健康监护的发展
1980年,欧共体(CEC)、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 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署(OSHA)提出:健康监护是接触(有害作业) 工人定期的医学生理学检查,以保护健康,预防与职业有关疾病。 随着现代职业卫生的发展,提出了分级预防的原则,首先是采用工程控 制技术,减少人与职业有害因素的接触,其次是进行空气中毒物检测与 生物监测,降低接触水平以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医学监护作为第三 道防线。 1983年,我国化工系统在上海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试点,1988年化工部颁 布《健康监护技术规定》 1987年,国务院颁布《尘肺病防治条例》 1992年,化工系统对《规定》提出了修订意见 1998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2002年,卫生部颁布《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23号令) 2006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稿) 2007年,卫生部颁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办法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职业健康监护监督 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的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相关法规介绍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黄志军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办法
健康监护的发展
1980年,欧共体(CEC)、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 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署(OSHA)提出:健康监护是接触(有害作业) 工人定期的医学生理学检查,以保护健康,预防与职业有关疾病。 随着现代职业卫生的发展,提出了分级预防的原则,首先是采用工程控 制技术,减少人与职业有害因素的接触,其次是进行空气中毒物检测与 生物监测,降低接触水平以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医学监护作为第三 道防线。 1983年,我国化工系统在上海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试点,1988年化工部颁 布《健康监护技术规定》 1987年,国务院颁布《尘肺病防治条例》 1992年,化工系统对《规定》提出了修订意见 1998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2002年,卫生部颁布《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23号令) 2006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稿) 2007年,卫生部颁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办法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职业健康监护监督 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的
2018职业健康监护计划书
2018年职业健康监护计划
为了促进我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确保全年职业健康工作顺利进行,特制2018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建立和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落实职业危害监控措施。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落实职业危害监控措施,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测率达到100%,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建档率达到100%,职工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率达到100%,杜绝安全生产人员人身伤亡事故。
二、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公司总经理是我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生产部是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健康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职工澡堂、更衣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
煤矿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我矿地面和井下所有在岗职工。
3、内容及职责
3.1安全科为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机构,遵照国家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职业健康年度计划。
3.2安全科配合矿办公室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期间、离岗前和应急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4.1上岗前和离岗时体检:
4.1.1办公室将即将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以及脱离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他的人员(转换岗)名单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科向矿委安全处提出上岗前、离岗和转岗健康体检申请。
4.1.2对体检查出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禁忌,以及未进行上岗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安排相关危害作业;对没有进行离岗体检,并未取得疾控中心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离岗、转岗等手续。
4.1.3对检查出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禁忌,以及未进行上岗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安排相关危害作业;对没有进行离岗体检,并未取得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调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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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岗等手续。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