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费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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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申报表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申报表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 工程维护费申报表微机编码: 纳税人名称 经济性质 税款所属日期 计税依据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防 洪 工 程 维 护 费 计税金额 税 率 增 值 税务登记证号 电话 税 消 费 税 档案号: 纳税人地址 银行账号 法人代表 合 计 金额单位:元 隶属 静海
应纳税额 实纳税额 计税金额 税 率
应纳税额 实纳税额 计税金额 税 率
应纳税额 实纳税额 经办人(盖章) 纳税人(单位) 税务机关受理
会计主管(盖章)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表适用于我市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的纳税人填报。 2、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城建税税率为7%(含塘沽、汉沽、大港区、新四区、 宝坻、武青区、开发区及保税区)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城建税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城建税税率为1% 3、本表一式二联,第一联纳税人保存;第二联为收执联,有税务机关留存。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
工程维护费申报表
2、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城建税税率为7%(含塘沽、汉沽、大港区、新四区、
招待费报销规定
招待费报销规定
1. 招待费报销规定 ●应酬报销:
1) 因业务需要请客应酬,各部门或个人须事先填写《招待申请单》,注明应酬对象、人数、洽谈事由及招待标准,并请示董事长批准。报账时须提供申请单作为依据,按公司程序办理报账,所有不经事先批准的业务招待费用一律由员工个人承担。
2) 请客应酬的基本开支标准和参加陪客人员的控制:由总经理带队3人以上,不超过5人作陪的,人均开销标准控制在150元以内。总经理职务以下经理带2人参加作陪的,人均开销控制在120元以内。客户3人以下由经理安排2人作陪,人均开销在控制在100元以内。中午招待以简餐为主,原则上不允许饮酒。特殊情况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示。
3)本地客户来公司一般安排工作餐,工作餐费用人均控制在20元。销售部负责安排好,填写报销单,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批准报销,1000元以上需有董事长签字方可报销。
2. 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予以报销:
A、带有税务机关批准的防伪标志和全国统一发监制章的税务发票,且发票上必须盖有“发票专用章”字样;
B、实在无法取得发票的,应有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审核/会签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总 则
目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部分职位因工作性质及业务需要,日常工作中需要产生交通费、
通讯费及商务招待费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明确相关费用标准及审核、报销流程,并便于分公司参照执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全国各分公司。
第一章 城市类别及对应的费用标准
1、城市类别划分:
类别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类别二:国内其他城市。
2、不同类别城市的费用标准:
通讯费:类别二的城市,在类别一的基础上 X 0.8(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除外)。 交通费、招待费:各城市统一,暂不考虑城际差异。
第二章 费用的类别、标准、报销要求
1、交通费 1.1简要说明:
因工作及业务需要使用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包括:公交车票、出租车票、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 1.2报销方式:
1.2.1 总部经理、副经理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因工作原因外出,可报销出租车票(需提供相关备注,且在标准内);
1.2.2总监、副总监级以上有车辆人员,可报销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有车辆人员不能再报销出租车票,无车辆人员的不能报销上下班出租车票);
1.2.3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凭费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审核/会签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总 则
目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部分职位因工作性质及业务需要,日常工作中需要产生交通费、
通讯费及商务招待费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明确相关费用标准及审核、报销流程,并便于分公司参照执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全国各分公司。
第一章 城市类别及对应的费用标准
1、城市类别划分:
类别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类别二:国内其他城市。
2、不同类别城市的费用标准:
通讯费:类别二的城市,在类别一的基础上 X 0.8(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除外)。 交通费、招待费:各城市统一,暂不考虑城际差异。
第二章 费用的类别、标准、报销要求
1、交通费 1.1简要说明:
因工作及业务需要使用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包括:公交车票、出租车票、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 1.2报销方式:
1.2.1 总部经理、副经理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因工作原因外出,可报销出租车票(需提供相关备注,且在标准内);
1.2.2总监、副总监级以上有车辆人员,可报销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有车辆人员不能再报销出租车票,无车辆人员的不能报销上下班出租车票);
1.2.3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凭费
公司福利费管理规定
福利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目的
为规范公司福利费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员工权益,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责与权限
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费使用和归口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福利费,严禁任意提高标准,扩大开支范围。
2、加强福利费预算,不得超支。
第二章内容
第四条福利费来源
按照工资总额的14%范围内据实列支。
第五条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节日福利
(1)三八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节日慰问食品。
(2)员工节日会餐费。中秋节、春节外地员工会餐费。
(3)员工节日活动费。中秋、元旦等节日活动费。
2、食堂费用:公司食堂发生的费用。
3、丧事慰问费:员工、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所发生的慰问费用。
4、员工加班费用:员工加班所发生的费用。
5、年度经济补偿金:按公司规定发放给困难职工的经济补偿。
6、其他: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生日物质;配置员工福利设施等。
7、其他按规定可列入应付福利费的支出。
第六条福利费审批程序
使用部门或个人先行申请,部门审核签字,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门核实报销并列支福利费。
第七条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福利费支出不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人员请客、送礼。
2、其他与福利费无关的各项支出。
第八条违规处罚
1、任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
( 装计 [2006]132 号 2006 年 2 月 9 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 ,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促进国防科研与武器装备发展 ,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管理和使用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 国防科研试制费由总装备部归口管理 ,主要用于装备的预先研究、研制以及与装备科研有关的技术基础工作,分为装备预先研究经费、装备型号研制经费和装备技术基础经费。
第四条 国防科研试制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根据国防科研项目研制进度实施“里程碑”拨款 , 按项目进行成本核算。
第五条 国防科研试制费实行统一领导、按级负责、分工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分工
第六条 财政部在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方面,负责下列工作: ( 一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 ; ( 二 ) 制定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 ( 三 ) 审批国防科研试制费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 ( 四 ) 拨付国防科研试制费 ; ( 五 ) 审批国防科研试制费决算 ; ( 六 ) 参与制定国防科研价格管理办法 ; ( 七 ) 检查、指导国防科
物业服务费收缴考核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费收缴考核管理规定(2016版)
1.目的
为激励各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提高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以实现超额目标为导向,奖罚结合,激励为主,以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物业集团经营收入,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分公司参与小业主月度物业服务费催缴和历史欠费催缴的住宅项目,不含商业购物中心和写字楼项目。
3.职责分工
物业集团品质及工程管理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财务及采购部负责拟定催缴奖励的办法标准,审批奖励发放,并对分公司标准执行、激励发放进行监督。
物业集团品质及工程管理部协同财务及采购部负责下达各分公司项目的
月度物业服务费收缴目标值和历史欠费收缴目标值。
分公司财务及采购部负责催缴成功的欠费期限及归属确认,物业集团财务及采购部负责审核。
4.考核方式和考核对象
每月根据完成情况按分公司进行排名,按项目进行奖罚。
考核对象由项目提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中心负责人、客服主任、客服专员、法务人员等。
5.奖励原则
物业集团给予各项目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25%部分奖励服务中心负责人,其余部分奖励相关责任人员,由服务中心负责人合理制定奖励分配方案,报分公司审定后,报物业集团品质及工程管理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分管高管审批,最终报物业集团总裁审批。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一、集团所有经营公司的财务及各类费用报销,经营公司总经理是唯一审批人;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节俭原则,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餐厅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香烟等。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开支标准及规定 1、招待人数规定:
商务招待,严禁亲属及非相关人员参加;
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同时,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2、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
业务费:一律由经营公司总经理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业务费。
招待费:经营公司总经理审批单次预算3000元以内限额的招待费, 3000元以上标准报集团同意后执行。发票上必须备注内容关键词:参加人数,招待对象,来客人数,否则不予报销。
关于公司出差差旅费、采购费、交通费、招待费和通讯费报销管理的有关规定
制度
关于公司出差差旅费、采购费、交通费、招
待费和通讯费报销管理的有关规定
湘神财字(2005)012号
近来,公司出差差旅费、采购费、交通费、招待费和通讯费的报帐程序和管理比较混乱,为了规范其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 凡公司规定享有手机通讯费报销的管理人员,必须按行政部有关《管理人员享有手机通讯费报销的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手机卡号,凡使用非公司规定的卡号的手机费一律不予报销。
二、 享有手机通讯费报销的管理人员报销手机通讯费时,必须在其规定的报销额度内,凭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或中国电信公司的统一规定发票据实报销,超过额度部分不予报销。
三、 手机通讯费的报销时间,统一规定:本月的通讯费报销,在下个月10号统一交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汇总登记造册,并和报销发票统一交财务中心集中报销,愈期未报者(除有特殊情况或经总经理批准外),不许报销。
四、 从2005年4月份起,享有公司报销的手机通讯费一律不再列入工资表中核算,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汇总单独报财务集中报帐。
五、 出差人员和市内外去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凭本部门主
制度
管审批的《出差人员申请单》或〈〈工作时间外出申请单〉〉以及出差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的有关发票据实核报,无申请审批单,拒绝报销。
六、 出差人
关于报销科研论文版面费等规定
关于报销科研论文版面费等规定
一、报销论文版面费的范围:
(一)、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近版公布的《中国科技期刊(医药卫生类)影响因子排序表》范围之内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按一篇报销,字数不足1000字的按个案报道报销。仅限第一作者。
(二)、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公布的《中国科技期刊(医药卫生类)影响因子排序表》范围之外,有邮发代号、能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中查找到的出版物上的医学专业论文。
(三)参编国内正规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医学类专著,字数在10万字以上,发行量在2000册以上,参加编写人员按编写章(节)数报销版面费。未注明参编章节的不予认定。
(四)、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的研究论文不报销论文版面费。 二、报销版面费的额度:
1、发表在中国科协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的核心期刊(影响因子大于1)论文每篇最高报销10000元;重要期刊(影响因子≥0.5)论文每篇最高报销4000元。
2、发表在非中华医学会主办的核心期(影响因子大于1)刊论文每篇最高报销4000元,重要期刊(影响因子≥0.5)论文每篇最高报销2000元。影响因子≥0.2期刊论文每篇最高报销1000元。影响因子小于0.2及无影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