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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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超时加班倒地致残应该认定为工伤
职工超时加班倒地致残应该认定为工伤
[案情]
戴登富系江苏省沭阳县路事达公路仪器有限公司车工,2004年7月20日晚上约9时30分,戴登富在加班工作期间使用该公司电工张文喜更换了新的控制线路的车床,手拿钢筋在车床前工作时突然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其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颈部C5-6锥体压缩性骨折,顶枕部头皮下血肿,虽经医院治疗但仍造成戴登富残疾。戴登富受伤后,其子戴建国于2004年9月以其父受伤是因车床漏电电击为由向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受理后委托沭阳县医疗专家组对戴登富的伤情进行鉴定。沭阳县医疗专家组根据戴登富原始住院资料对戴登富的伤情进行诊断分析,作出了戴登富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应该是旧病复发所致的结论。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据此作出了沭劳社定字【2005】21号\关于不认定戴登富为工伤的决定\。戴登富不服,向江苏省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后,就戴登富受伤的原因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但因戴登富住院原始检查资料(如:心电图)等材料不齐,受托单位以无法完成鉴定为由,将委托鉴定事项退回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后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材料,认为戴登富的伤
职工超时加班倒地致残应该认定为工伤
职工超时加班倒地致残应该认定为工伤
[案情]
戴登富系江苏省沭阳县路事达公路仪器有限公司车工,2004年7月20日晚上约9时30分,戴登富在加班工作期间使用该公司电工张文喜更换了新的控制线路的车床,手拿钢筋在车床前工作时突然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其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颈部C5-6锥体压缩性骨折,顶枕部头皮下血肿,虽经医院治疗但仍造成戴登富残疾。戴登富受伤后,其子戴建国于2004年9月以其父受伤是因车床漏电电击为由向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受理后委托沭阳县医疗专家组对戴登富的伤情进行鉴定。沭阳县医疗专家组根据戴登富原始住院资料对戴登富的伤情进行诊断分析,作出了戴登富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应该是旧病复发所致的结论。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据此作出了沭劳社定字【2005】21号\关于不认定戴登富为工伤的决定\。戴登富不服,向江苏省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后,就戴登富受伤的原因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但因戴登富住院原始检查资料(如:心电图)等材料不齐,受托单位以无法完成鉴定为由,将委托鉴定事项退回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后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材料,认为戴登富的伤
“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一般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一般认定为工伤
24岁的江西人小严是宁波一家汽车零部件公司的员工,2010年3月20日下午5点多,他在下班途中经历了一场车祸:一辆转弯的小货车将骑电动自行车的他撞倒在地。经交警认定,小货车司机对这起车祸负全责。
因车祸导致小严腰椎体压缩性骨折,构成9级伤残,小严在2010年7月向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这是工伤。
但小严所在的公司对这一认定不服。2011年2月,他们在宁波海曙区法院将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上被告席。
最关键的证据是考勤打卡记录
小严所在的公司认为小严遭车祸受伤不是工伤,理由是: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是4点半,若小严骑电动自行车从公司出发,到遭遇车祸的地点只有几分钟行程,而车祸时间是5点半,这样可推断小严下班后去做了私事,并非直接回家的下班途中。
小严则有着另外的说法:他负责公司里的模具开发与制造,工作量很大,经常加班加点,每天下班前清理自己的工作区也要花些时间,事发当天正是因为加班才拖延了差不多1小时才下班回家。为了证明所说不假,他还拿出了以往的工资单。工资单显示,他经常拿加班工资,平均下来,每天差不多都要加班1小时。
但是,要证明事发当天小严有没有在加班,最关键的证据
实习生图省事楼上跳落受伤索赔法院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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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图省事楼上跳落受伤索赔法院认定为工伤
作者:陈旭辉 陈鸿星
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2年第04期
中专生小李在一家公司实习期间,为图省事从二楼直接跳到地面,结果受了重伤。用人单位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同意赔偿。双方为此对簿公堂。近日,长乐市法院认定小李的工伤成立,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款。 工作时图方便 从楼上跳落受伤
小李是一所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他应聘成为长乐一家豆业公司的实习施工员,负责放置预埋件的工作,月工资为898元。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小李在一次工作时,因急着从平台上下去处理预埋件,为图方便,就直接从二楼楼顶跳到楼下的沙堆,结果不幸受伤。经送医院治疗发现,他的腰椎体压缩性骨折,已构成七级伤残。为此,他支出了医疗费6.2万多元,豆业公司先行垫付了医疗费1.8万元。 公司不愿赔偿 被告上法庭
豆业公司认为:小李的受伤是因为他自己跳落造成的,所以应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另外,他不是该公司的职员,系在公司实习的学生,双方间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一、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工伤认定标准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
申请工伤认定的报告范文
辽宁科技大学人事处:
××为我单位职工,男/女,19××年×月×日出生,××岁,在我校负责(具体工作职责)。201×年××月××日××时××分左右,(受伤具体经过)。受伤后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出院小结上的出院诊断)。
特向学校申请工伤认定。
某部门
201×年××月××日
工伤认定申请表(新)
工伤认定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经办人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事故时间、地点 及主要原因 受伤害部位 接触职业病危害 岗 位 受伤害经过简述 (可附页) 申请人与受伤职工关系 性别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是否参加 工伤保险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诊断时间 职业病名称 接触职业病危害 时间 年 月 日 受伤害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意见: 用人单位意见: 填写内容属实,相关证据已全部提 填写内容属实,相关证据已全部提 交,如有虚假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交,如有虚假本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任。申请认定工伤,并委托同志办理责任。申请认定工伤,并委托 同志工伤相关手续。 办理工伤相关手续。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请认真阅读此表反面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此表和提交相应材料和证据,如有疑问,请致电
0513-88897051,0513-88914535)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
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一、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工伤认定标准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
工伤认定疑难问题意见
工伤认定疑难问题意见
一、关于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个要素是否应同时具备的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是工伤最基本的含义,即工伤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伤害,与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三工”原则相一致。本款规定无论从条文字面理解上还是从立法宗旨上都是有机的整机,不可分割,缺一不可,其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是前提条件,工作原因是核心。工伤认定的要件是时间范围、空间范围及所形成的伤害与工作是否存在因果联系。其中,时间要件和空间要件是判定伤害性质的必要条件,而因果关系要件则是它的充分必要条件。不同的职业伤害事件与时间、空间要素的关联程度不尽相同,但它们必定与职业活动有着内在的、或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而,因果关系——“因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核心要件,在工伤认定中,因果关系要件或与时间、空间要件并用,或与其中某一个要件并用。尤其在时间界限和空间界限较为模糊的条件下,因果关系的判定对于工伤认定具有关键的意义。
主张:前两个要素至少要存在一个,但“因工作原因”这个要素是必定存在的要件,否者工伤无从谈起。理由如下:人们的职业活动复杂
工伤认定疑难问题意见
工伤认定疑难问题意见
一、关于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个要素是否应同时具备的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是工伤最基本的含义,即工伤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伤害,与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三工”原则相一致。本款规定无论从条文字面理解上还是从立法宗旨上都是有机的整机,不可分割,缺一不可,其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是前提条件,工作原因是核心。工伤认定的要件是时间范围、空间范围及所形成的伤害与工作是否存在因果联系。其中,时间要件和空间要件是判定伤害性质的必要条件,而因果关系要件则是它的充分必要条件。不同的职业伤害事件与时间、空间要素的关联程度不尽相同,但它们必定与职业活动有着内在的、或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而,因果关系——“因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核心要件,在工伤认定中,因果关系要件或与时间、空间要件并用,或与其中某一个要件并用。尤其在时间界限和空间界限较为模糊的条件下,因果关系的判定对于工伤认定具有关键的意义。
主张:前两个要素至少要存在一个,但“因工作原因”这个要素是必定存在的要件,否者工伤无从谈起。理由如下:人们的职业活动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