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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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完整勘误表
自己收集的规范勘误。。。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一版勘误表
1.正文部分 页码 15
条目 3.4.6‐2
原文
承台和地下室侧墙周围应采用灰土、级配砂石、压实性较好的素土回填,并分层夯实,也可采用素混凝土回填;
对于墙下条形承台梁,桩的外边缘至承台梁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300mm。
高层建筑平板式和梁板式筏形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400mm,墙下布桩的剪力墙结构筏形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00mm。
条形承台梁的纵向主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关于最小配筋率的规定(图4.2.3‐c),主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架立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 联系梁
承台计算域面积对于柱下……围成的面积,按条形承台计算……
勘误
承台和地下室侧墙周围应采用灰土、级配砂石、压实性较好的素土回填,并分层夯实,也可采用素混凝土或搅拌流动性水泥土回填;
对于墙下条形承台梁,桩的外边缘至承台梁
3.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完整勘误表
自己收集的规范勘误。。。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一版勘误表
1.正文部分 页码 15
条目 3.4.6‐2
原文
承台和地下室侧墙周围应采用灰土、级配砂石、压实性较好的素土回填,并分层夯实,也可采用素混凝土回填;
对于墙下条形承台梁,桩的外边缘至承台梁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300mm。
高层建筑平板式和梁板式筏形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400mm,墙下布桩的剪力墙结构筏形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00mm。
条形承台梁的纵向主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关于最小配筋率的规定(图4.2.3‐c),主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架立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 联系梁
承台计算域面积对于柱下……围成的面积,按条形承台计算……
勘误
承台和地下室侧墙周围应采用灰土、级配砂石、压实性较好的素土回填,并分层夯实,也可采用素混凝土或搅拌流动性水泥土回填;
对于墙下条形承台梁,桩的外边缘至承台梁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BuildingPileFoundations JGJ94—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BuildingPileFoundations JGJ94—94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7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2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94—94,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负责。在施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4年12月31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基本设计规定
3.1基本资料
3.2桩的选型与布置
3.3设计原则
3.4特殊条件下的桩基
4桩基构造
4.1桩的构造
4.2承台构造
5桩基计算
5.1桩顶作用效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BuildingPileFoundations JGJ94—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BuildingPileFoundations JGJ94—94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7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2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94—94,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负责。在施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4年12月31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基本设计规定 3.1基本资料
3.2桩的选型与布置 3.3设计原则
3.4特殊条件下的桩基 4桩基构造 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BuildingPileFoundations JGJ94—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BuildingPileFoundations JGJ94—94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7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2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94—94,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负责。在施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4年12月31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基本设计规定
3.1基本资料
3.2桩的选型与布置
3.3设计原则
3.4特殊条件下的桩基
4桩基构造
4.1桩的构造
4.2承台构造
5桩基计算
5.1桩顶作用效
消毒技术规范(2008年版)
消毒技术规范目录
第一部分 总 则
1.1 引言............................................................................................................................................ 1 1.2 适用范围 ..................................................................................................................................... 1 1.3 术语............................................................................................................................................. 1 1.4 消毒产品功效检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消毒技术规范(2008年版)
消毒技术规范目录
第一部分 总 则
1.1 引言............................................................................................................................................ 1 1.2 适用范围 ..................................................................................................................................... 1 1.3 术语............................................................................................................................................. 1 1.4 消毒产品功效检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试题
《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试题
(一)单选
1、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作配筋的结构中,承受混凝土重量的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 A )后方可拆除承重模板。当在已拆除模板的结构上加置荷载时,应另行核算。
A、25% B、50% C、80% D、100% 2、大体积混凝土的拆模时间除应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外,还应使混凝土内外温差降低到( B )以下时方可拆模。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温度裂缝。 A、15℃ B、25℃ C、35℃ D、45℃ 3、当拆除4~8m跨度的梁下立柱时,应( A )拆除。拆除时,严禁采用连梁底模板向旁侧一片拉倒的拆除方法。
A、先从跨中开始,对称地分别向两端 B、先从一头开始,向另一头 C、先从跨中开始,先拆一半再拆另一半 D、以上都可以 4、飞模拆除时,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小于设计强度的( B )。 A、50% B、75% C、 90% D、100% 5、隧道模板拆除导墙模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一、单选题
1、开挖深度大于等于( )的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A、5m B、6m C、7m D、8m
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有(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A、涉及方 B、勘探方 C、建设方 D、施工方
3、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不知,周边( )应布置监测点。
A、中部、端部 B、中部、阳角 C、端部、阳角
D、端部、阴角
4、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 )
A、10m B、15m C、20m D、25m
5、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置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 )
A、0.5倍 B、1倍 C、1.5倍 D、2倍
6、围护墙竖直方向neili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极值处,竖向间距宜为( )
A、1m-3m B、2m-4m C、3m-5m D、4m-6m
7、钢支撑的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指点间( )部位或支撑的端头。
A、1/2 B、1/3 C、1/4
建筑小区排水设计技术规范
建筑小区排水设计技术规范 4.18.1 排水体制。
1 建筑小区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排水体制、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2 新建建筑小区下列情况宜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1) 城镇排水系统为分流制(包括远期规划改造为分流制)。 2) 小区或小区附近有合适的雨水排放水体。 3) 小区远离城镇,为独立的排水体系。
3 建筑小区内的排水需要进行中水回用时,应设分质、分流排水系统。 4.18.2 排水量。
1 居住小区生活排水系统的排水定额是其相应的生活给水系统的用水定额的85%—95%,居住小区生活排水系统的小时变化系数与其相应的生活给水系统的小时变化系数相同。
2 公共建筑生活排水系统的排水定额和小时变化系数与其相应的生活给水系统的生活用水定额和小时变化系数相同。
3 居住小区内生活排水的设计流量应按住宅生活排水最大小时流量和公共建筑生活排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确定。 4 建筑小区中合流制管道的设计流量为生活排水量和雨
水量之和。生活排水量可取平均日排水量(L/s);雨水量计算时设计重现期宜高于同一情况下市政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
4.18.3 管道的布置与敷设。
1 排水管道布置应根据小区总体规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