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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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性质与内容
公司章程的性质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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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性质与内容
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同时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中都要求应当具备公司章程。在实践中,公司章程是注册公司的必备的形式文件,同时公司章程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公司章程的性质
关于公司章程的性质目前存在自治法说、契约关系说和宪章说等几种学说,无论是哪种学说都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司章程的自治特点,只要股东达成合意,且不违背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就可以制定公司章程。因此,可以说公司章程是股东自治意思规则的载体,即股东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公司各方权利义务的分配。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的组织结构、内部关系和开展公司业务活动的基本规则和依据。首先,公司章程是规范股东之间及公司内部关系的准绳。其次,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运行的基本准则。再次,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与第三人的关系和政府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二、公司章程的内容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和八十二条分别列举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记载的事项,其中
第二十五条规定:“
公司章程的性质与内容
公司章程的性质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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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性质与内容
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同时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中都要求应当具备公司章程。在实践中,公司章程是注册公司的必备的形式文件,同时公司章程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公司章程的性质
关于公司章程的性质目前存在自治法说、契约关系说和宪章说等几种学说,无论是哪种学说都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司章程的自治特点,只要股东达成合意,且不违背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就可以制定公司章程。因此,可以说公司章程是股东自治意思规则的载体,即股东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公司各方权利义务的分配。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的组织结构、内部关系和开展公司业务活动的基本规则和依据。首先,公司章程是规范股东之间及公司内部关系的准绳。其次,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运行的基本准则。再次,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与第三人的关系和政府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二、公司章程的内容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和八十二条分别列举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记载的事项,其中
第二十五条规定:“
如何有效发挥公司章程的法律作用
公司章程 法律 作用 论文
如何有效发挥公司章程的法律作用
作者:董会龙(唐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西昌路创业中心B座二楼 063020)
摘要:
公司章程,是公司法规定的法律文件,也是企业的“宪法”。其基本法律特征是“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行为要件。”公司章程制定不规范、制定流程不严密、执行监管不力都会导致公司与发起人、股东和投资人之间产生法律纠纷,不利于公司经营与发展。通过专业人士介入、书面化记录管理、有效地沟通和有力地监察措施来保障公司章程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其法律作用。 Abstract: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is the Company Law, legal documents, is also a company's "constitution." The basic legal characteristics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is formed to conduct elemen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to develop non-standardized development process is not
公司章程
公 司 法 结 课 作 业
姓名:张
敏
班级:法学2班 学号:0 1号
厦门青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维护厦门青芒食品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邓超、李晨、陈赫、郑恺、王宝强、王祖蓝和杨颖共同出资设立厦门青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2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3条 公司名称:厦门青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第4条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黄厝海滨 10号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
附件一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宗旨:通过重庆中科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重庆中科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5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 经营范围: 第六条 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章 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公司实收资本为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
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
总则
公司经营范围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1.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公司法》),各方股东经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1.2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1.3公司住所: 。
1.4
浅析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浅析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摘要:目前,悬赏广告的应用范围日趋扩大,几乎涵盖与生活有关的所有领域,悬赏广告的种类也日渐庞杂,因悬赏广告所引起纠纷也不计其数,但由于我国目前缺乏对悬赏广告的立法规定,从而使因悬赏广告引发的纠纷解决缺少有效法律规范。本文着眼于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律性质进行探讨以期待能更好的保护行为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悬赏广告;构成要件;契约说;单独行为说 一、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 (一)概念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悬赏广告主要有两层意义:一是指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即悬赏广告人意思表示的外化;另一是指此意思表示与指定行为的完成结合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也即是悬赏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基于该意思表示,悬赏人对完成指定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根据第一层意义,我们可以说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根据第二层意义,我们则可说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广告的方式声明,对于完成广告所规定的一定行为的人,给付一定的报酬或给付一定待遇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论责令限期拆除的法律性质
论责令限期拆除的法律性质
一、城管局作出“责令限期拆除”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对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但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事,还应当要求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不允许其违法状态继续存在下去。”责令限期改正”,是指除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外,还必须限期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恢复合法状态。而”限期拆除”是违法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主管部门通知有关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拆除违法建筑物。国务院法制办在对四川省法制办《关于”责令限期拆除”是否是行政处罚行为的请示》(川府法〔2000〕68号)作出的答复中明确提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不应当理解为行政处罚行为。
二、“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主体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还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公司章程-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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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某纺织有限公司 寧波某紡績有限会社 章 程 定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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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総則
第二章 本社の目的、経営範囲及び生産規模 第三章 投資総額と登録資本金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取締役会 経営管理機構 財務、会計と税務 労働管理 労働組合
経営期間、解散と清算 規則、制度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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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某纺织有限公司章程 寧波某紡績有限会社経営企業定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総則
第1条
投资者日本国TAKEDA LACE CO., LTD., ITOCHU CORPORATION 以及GSI CREOS CORPORATION,EIHEIJI TAKEDA CO.,LTD.,(以下简称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举办独资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出資側日本国TAKEDA LACE CO., LTD., ITOCHU CORPORATION 及びG
XXXX公司章程
XXXXXX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XXXX
公司住所: XXXX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XXXX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XXXX万元,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