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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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概要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盐政安字?2009?11号
关于印发《盐城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实施方案》、《盐城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盐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8号)和省政府、省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特制定《盐城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盐城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盐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现将三个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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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副市长 谷家栋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刚刚过去的xxxx年,xx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八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县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各项的工作部署,围绕“马仙故里,宜居xx”的目标,在抓落实上下苦功、在求实效上比高下,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xx化压力为动力,全力冲刺“一票否决”的全年目标任务
(一)党风廉洁建设。乡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当大事、要事来抓,把党风廉洁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x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洁建设工作,强化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积极反向思维,把全体干部的注意力集中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推动党风廉洁建设。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班子研究、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履职“周记”制度,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向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汇报落实情况,与xx名村书记、主任,乡机关干部逐一签订党风廉洁建设个人承诺书,深入开展xx村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并着重对重点岗位人员、村书记主任进行谈话提醒,共计xx人次。高度重视,投入力量,加大力度及时查处印章村、金岱村信访举报案件,并对该两村x名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事项的处理
盐城市人民政府文件
盐政发〔2011〕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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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
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盐城市区实际,现就市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有关具体事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市区房屋征收工作责任主体
市区房屋征收决定根据行政区域划分和重大项目情况分别由市政府或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但所有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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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责任主体均为项目所在地的属地政府(管委会)。属地政府(管委会)应当发挥主体作用,集中精力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二、关于市区房屋征收搬迁补偿标准
搬迁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
(一)住宅房屋每平方米10元,不足500元的补足500元;
(二)办公、教学等用房每平方米8元;
(三)仓库、生产及营业性用房每平方米10元,特殊生产设备拆装、搬迁的补偿费用另行评估确定;
(四)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搬迁补偿费增加一倍计
(政)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盐政发〔2008〕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遵守本通知。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范围,向建设和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并 在建设部门指定的银行帐户存入相应额度的资金以保障承诺的实际履行。所存资金未经建设部门同意不得支取;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由建设部门通知银行直接划 拨予以先行垫付。
三、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下列规定和标准存入保证金:
(一)建设单位应在申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前,按工程合同总价款的2%向指定银行帐户存入保证金。
(二)施工企业应在申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前,按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向指定银行帐户存入保证金,但最少不低于5万元。
(三)符合下列条件
(政)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保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盐政发〔2008〕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遵守本通知。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范围,向建设和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并 在建设部门指定的银行帐户存入相应额度的资金以保障承诺的实际履行。所存资金未经建设部门同意不得支取;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由建设部门通知银行直接划 拨予以先行垫付。
三、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下列规定和标准存入保证金:
(一)建设单位应在申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前,按工程合同总价款的2%向指定银行帐户存入保证金。
(二)施工企业应在申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前,按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向指定银行帐户存入保证金,但最少不低于5万元。
(三)符合下列条件
安县人民政府
安县人民政府
2007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07年,我县按照省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于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全县41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20个乡镇人民政府均成立了以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部门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落实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办理日常事务。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按照主体合法、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清理、确认81个具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
2、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坚持对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考试,严把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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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入口关”,杜绝不合格执法人员进入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执行行政执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盐政办发[2016]49号
【发布部门】盐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07
【实施日期】2016.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
意见
(盐政办发〔2016〕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江苏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两项补贴),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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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要求,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为导向,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科学合理确
市中区人民政府
市中安发[2012]4号
关于成立市中区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专业公司,区直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技保安”和“人才强安”战略,推进安全生产决策和监督管理科学化,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隐患排查、评审评估、事故预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安全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区政府决定成立市中区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下设矿山安全、化工安全、消防安全等10个专家组。现将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领导机构和专家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领导机构
主 任:刘 勇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枣庄经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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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李玉忠 区住建局局长
马永华 区安监局局长 颜士岭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孟庆友 区卫生局局长 付瑞清 区煤炭局局长 魏继俊 区供电局局长 王延奎 区质监分局局长 汤鲁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刘建庆 枣庄圣泰评价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成信 枣庄学院工程研发中心高级工程师
张世恒 市中区消防大队参谋
牛广文 市中区质量监督站高级工程师 封德顺 枣庄市建材办公室工程师
李方平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
开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县府发[2004]32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切实遵照执行。
附:《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行政管理 审批 通知
抄: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各
部委,各人民团体,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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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我县新城建设步伐,确保移民迁建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更好地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移民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开县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简称绿色通道,下同),改建筑工程“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
一、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
凡在开县新县城规划区7.07km以内的建筑工程项目,一律纳入绿色通道办理。
二、绿色通道的组成单位
凡与新县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密切相关,具有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职能
开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县府发[2004]32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切实遵照执行。
附:《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行政管理 审批 通知
抄: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各
部委,各人民团体,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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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我县新城建设步伐,确保移民迁建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更好地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移民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开县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简称绿色通道,下同),改建筑工程“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
一、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
凡在开县新县城规划区7.07km以内的建筑工程项目,一律纳入绿色通道办理。
二、绿色通道的组成单位
凡与新县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密切相关,具有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