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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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稿
兆雅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稿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0年6月4日发布实施。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96年8月27日发布实施。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篇一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0年6月4日发布实施。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96年8月27日发布实施。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制度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制度
因为幼儿的身体抵抗免疫力不高,所以幼儿园食堂制度要更加详细清楚地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条件。特制定有关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碱、小苏打、明矾、去污粉、清洁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ping(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
幼儿园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贝贝乐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会议记录
时 间 9月4日 会议名称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主持人 会议地点 张乐 办公室 实到人数 8 备注 一、学习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1、食堂建筑、设施与设备、食堂布局的卫生要求。 2、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饮食卫生制度”、“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等。 4、个人卫生要求 二、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1、食品采购与运输卫生要求; 2、食品验收入库与储存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烹饪与分餐卫生要求; 4、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具洗刷与消毒卫生要求。 三、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四、食物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1、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2、常见肠道传染病。 病毒性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霍乱与副霍乱。 3、食物中毒处理原则与报告要求。 4、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案例。 五、膳食营养知识 1、人体基本营养素; 2、储存、加工、制作过程对食物营养成分的影响; 3、膳食中营养素的搭配。 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
幼儿园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景山蓝天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会议记录
时 间 09、9、14 会议名称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主持人 会议地点 陈霞 会议室 实到人数 出席 签到 一、学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陪送单位卫生规范》。 二、学习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1、食堂建筑、设施与设备、食堂布局的卫生要求。 2、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饮食卫生制度”、“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等。 4、个人卫生要求 三、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1、食品采购与运输卫生要求; 2、食品验收入库与储存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烹饪与分餐卫生要求; 4、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具洗刷与消毒卫生要求。 四、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五、食物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1、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2、常见肠道传染病。 病毒性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篇一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0年6月4日发布实施。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96年8月27日发布实施。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幼儿园园长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园长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园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专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幼儿园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园长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篇一 1、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3、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4、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6、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9、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做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对于新入园幼儿必须
持有体检卡及免疫证复印件,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入园;做好在园幼儿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幼儿园园长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园长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园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专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幼儿园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园长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幼儿园园长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园长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园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专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幼儿园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园长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