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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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流程
xxx人民医院妇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
服务流程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院孕产妇急救工作,使所有孕产妇和危急重症患者能以最快的速度得到救治,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订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制度。
1、产科成立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的组织和实施。
组长:澄迈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王诒魏
副组长:欧月兰主任、冯少涓副主任、李坚红副主任、廖爱娇护士长
成员:产科全体医护人员
2、严格执行医院的接诊制度和高危孕产妇重点加强原则。(1)值班医护人员接到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医疗机构的救援电话后,应详细询问记录病人情况,出诊接诊的医护人员要携带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产后大出血的,要询问血型并通知检验科备雪。赶往现场后立即实施紧急抢救措施。能转院的尽力转回医院抢救,在车上仍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不能转院的要就地组织抢救并通知医院和科室抢救小组,以便进行增援。对需要输血而又不能转院者,备血后由检验科安排人员携带血液送达抢救现场。要转回本院的,通知科室抢救小组组长和小组成员以做好接应和抢救准备工作。(2)农村、街道等孕产妇的求救,由助产士携带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出诊接诊。需要抢救的规则如前述。(3)门诊发现危重孕产妇要马上通知
病房做好抢救准备
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长垣中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其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我院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协调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院的孕产妇抢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金凤民,副组长:王桂云,成员: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另设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组。负责制定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急诊科及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
三、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进入预警状态。
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县级危重
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温州博大妇产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其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我院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协调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院的孕产妇抢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林玮,副组长:郭向东、钟建、刘丽春,成员:王能峰、黄定训、陈加林、高英、朱秀荣、杨鸿枝、王伟平、朱永生。另设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组。负责制定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急诊科及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
三、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进入预警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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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 图文
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修订)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有救治能力的医疗保健单位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第二条 由市卫生局组建深圳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在市卫生局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各区卫生局相应组建区级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三条 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原则上与相对应的行政区域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会诊、转诊、指导、培训等双向协作关系(市人民医院与罗湖区、龙岗区、盐田区;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宝安区;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与南山区;市妇幼保健院与福田区)。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对建立双向协作关系的区进行指导及培训时间原则上一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
第四条 市妇幼保健院除与相应区建立协作关系外,还应配合市卫生局协调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情况,做好指导、培训、监测、分析、督导与反馈工作。
危重孕产妇评审规范12页]
作者:ZHANG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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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规范”?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①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 超、心电图等)
②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1 / 11
?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为什么??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经管/监测?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
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个人收集整理勿
危重孕产妇转诊演练方案2018.7
金沙县卫计系统2018年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
救应急演练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急危重孕产妇抢救管理的文件精神,强化医务人员对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的思想认识,为规范高危孕产妇的呼救、运转、抢救程序,确保高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医疗救治,检验我县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和技术水平,切实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卫计系统2018年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急救应急演练。
一、演练目的
(一)检验我县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流程。 (二)检验我县危重孕产妇抢救和新生儿救治小组的应急处置和组织协调能力和绿色通道畅通情况。
(三)及时发现危重孕产妇转诊和新生儿救治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尽快进行完善。 二、组织领导
总 指 挥:黄春明 副总指挥:王洪
成 员: 朱哲祥、邓宏、游先念、曾阳、陈亮举、罗定宇、
陈恒先
职 责:主要工作:领导演练工作,制定演练脚本和文书,下达演练指示,协调演练工作,组织演练物资,确定演练人员,解决演练中的有关问题。 三、演练的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2日,下午14:00,禹谟卫生院、县人民医院。
四、演练内容
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流程和新生儿救
关于成立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关于成立
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保障产妇、婴儿的生命安全,确保生产过程突发事件的急救处理,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特成立院内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妇产科专家、主任医师) 副组长:(业务院长、主任医师) (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妇产科付主任、副主任医师) (医务科科长)
成 员:(妇产科专家、主治医师) (外科专家、副主任医师) (内科专家、主治医师)
(麻醉专家、主治医师) (妇产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二、工作职责
1、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应急准备工作,随叫随到。
2、重危孕产妇每次抢救工作值班医生必须及时向医院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领导汇报,便于协调组织技术人员参加抢救工作。 3、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
其他人员做好抢救程序的实施和协助工作。
4、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产科病房孕产妇健康教育体会
随着医学模式与健康观念的转变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在不断地深化和提高。妊娠、分娩虽然是正常的生理过程,但常有各种危险因素威胁到母婴的生命与健康。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是护士对孕产妇在产前、产时、产后各个阶段,从生理、心理、文化、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通过向孕产妇传授有关产科医学知识与护理技能,调动孕产妇积极参与护理活动,并达到恢复与增进孕产妇健康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
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第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 2 第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 8 第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 ...................................... 11 第四、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 ...................................... 14 第五、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 19 第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 21 第七、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制度 ......................................... 23 第八、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 31 第九、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 .......
关于建立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的通知
甬卫发〔2011〕26号
关于建立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有关市级医疗单位:
为加强我市危重孕产妇的管理,总结和推广危重孕产妇救治经验,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省卫生厅《浙江省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11年4月1日起将在全市建立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定义与标准 (一)定义
危重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或在产后42天内患有任何一种按WHO定义威胁其生命的病情并存活下来的孕产妇。
(二)标准
1
采用WHO危重孕产妇的定义标准,包括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治疗措施等4个方面的内容,参见附件1。
二、范围与对象
宁波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内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包括引产、异位妊娠、流产及分娩等,经抢救存活出院的均列入报告和评审的范畴。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在危重孕产妇经抢救存活出院3天内由经治医师填写《宁波市危重孕产妇病例报告卡》,在出院后7天内组织专家评审,将评审情况填入《宁波市危重孕产妇评审表》“医院评审”栏目后上报给孕妇户籍地的妇幼保健机构,市外流动人口孕产妇上报暂住地的妇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