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模拟法庭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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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模拟法庭过程
彭宇案模拟法庭过程
书记员:传双方当事人到庭,请双方当事人入坐;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 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司法审判的活动; 4、 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 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6、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 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是否到庭? 原告,被告:到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审判员坐下后)全体请坐
书记员:(不坐)报告审判长,原被告、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审判长点头示意书记员就坐)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
彭宇案模拟法庭过程
彭宇案模拟法庭过程
书记员:传双方当事人到庭,请双方当事人入坐;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 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司法审判的活动; 4、 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 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6、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 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是否到庭? 原告,被告:到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审判员坐下后)全体请坐
书记员:(不坐)报告审判长,原被告、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审判长点头示意书记员就坐)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
离婚纠纷一案模拟法庭剧本
离婚纠纷一案模拟法庭剧本 第一幕 庭前准备和正式开庭
书记员1: 请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
书记员1: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原告2是否到庭? 原告2: 到庭。
书记员: 原告委托代理人A、B是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A、B: 到庭。 书记员1:被告3是否到庭? 被告3: 到庭。
书记员1: 被告委托代理人C是否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C: 到庭。
书记员1:请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法庭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五)不得开放传呼机、移动电话机等通讯设备的铃响和接听电话; (六)不得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纪律。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
离婚纠纷一案模拟法庭剧本
离婚纠纷一案模拟法庭剧本 第一幕 庭前准备和正式开庭
书记员1: 请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
书记员1: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原告2是否到庭? 原告2: 到庭。
书记员: 原告委托代理人A、B是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A、B: 到庭。 书记员1:被告3是否到庭? 被告3: 到庭。
书记员1: 被告委托代理人C是否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C: 到庭。
书记员1:请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法庭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五)不得开放传呼机、移动电话机等通讯设备的铃响和接听电话; (六)不得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纪律。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
模拟法庭剧本
【案例】王东(已满18周岁)和李鬼(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均系化名)均是东吴市农机技术学院的学生,两人是老乡,平时总在一起玩,且均喜欢上网,平时没事总泡在网吧里,但是上网需要很多钱。王东和李鬼家庭条件一般,父母靠打工勉强供他们上学,已经拿不出多余的钱供他们玩乐了。
2009年1月20日下午5点左右,王东和李鬼从网吧出来,身上仅有的20块钱只够让他们吃顿晚饭了,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两人合计了一下,决定铤而走险,找个有钱的同学,抢点钱。当天晚上8点左右,王强和李鬼埋伏在学校附近的一条小路上,外出的同学陆陆续续回学校了。突然隔壁班陈刚引起了他俩的注意,听说陈刚家挺有钱的,开学的时候还是他爸爸开小车把他送到学校的,他俩决定就找陈刚下手。王东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和李鬼一起悄悄地从陈刚后面跟了上去,随后两人互相使了一下眼色,李鬼冲上去一手搂住陈刚的脖子,一手捂住他的嘴巴。陈刚想反抗,王东举起手中的砖块威胁说:不要动,我们是求财的,再动我砸死你!两人把陈刚拖进了边上的树林,逼陈刚把身上的钱拿出来,陈刚不肯,李鬼就随手给了他一个耳光,陈刚还是不肯,王东举起手里的砖头就砸在他头上,流血了,陈刚不敢反抗了,李鬼上去从陈刚的上衣口袋了搜出了50元现金。这
彭宇案判决书
篇一:彭宇案判决之疑点分析
彭宇案判决之疑点分析
诉讼法学 张欠欠 104753110268
时隔五年之久的彭宇案,现如今提到这个话题还是会引起人们广泛的讨论与深刻思考。这份判决无形中的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影响,令我们不得不对当时判决的正确与否再次提出质疑。
彭宇案案由:2006 年11 月20 日上午9 时左右,南京某公交车站。当时两辆83 路公交车一前一后紧挨着靠近站台,由于前一辆83 路公交车乘客较多,徐老太准备赶乘后面一辆83 路车,彭宇也从前一辆83 路车后门下车。突然,徐老太跌到在站台附近。随后,彭宇将徐老太从地上扶起直到徐老太儿子赶到现场,随后彭宇同其子一起将徐老太送往医院。经诊断老太左股骨颈骨折,后经手术治疗花去医药费4 万余元,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2007 年3 月底,徐老太起诉彭宇,称是彭宇将自己撞到在地,要其赔偿各种费用共13 万余元。而被告彭宇则一直坚称自己并没有撞到徐老太,完全是出于好心将徐老太扶起并一直陪同其就诊。此案经过三次开庭。2007 年9 月5 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彭宇承担四成责任,赔偿人民币45876.36元。
然而我们大家都能从法院所做的判决书中看出法院做此判决所依据的理由,但对于其论述理由的正确与否、合
民事模拟法庭案例剧本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模拟法庭案例剧本
庭审程序
(原告方、被告方上场,书记员、法警上场)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权限。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一]:沈阳,男,1961年4月22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河南省宋都市西郊区静安里1号楼2门423
模拟法庭剧本(商法)
陈雪凌诉北京宏信有限责任公司确认股东身份并分红案
(准备阶段)
(书记员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PPT)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PPT)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权限。原告。
[原告]:陈雪凌,女,1986年2月24日出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现居住于北京市海淀区大运村6号楼1703。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依次向法庭报告你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新年论坛之 “名律师PK名教授”模拟法庭
一、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刘建):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记录、录音、录像;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发言或提问; 5.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6.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7.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意见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8.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斥责,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 现在有请双方原告、被告、当事人及代理人入席。 现在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原告王君政不服东州市东城区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俱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二、开庭
审判长(马宏俊):现在宣布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第46条之规定,广东省东州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君政不服被告东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一案,本案依法由审判员马宏俊、吴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时间:2009年11月27日
地点:肇庆学院9栋606(模拟法庭) 人物:
审判长:
审判员(2): 书记员:
原告(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证人:
法警(2): 案情梗概: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的情况:原告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到庭。
书记员:原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被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