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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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日第27次校长办公会通过,2010年10月13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修订,2014年11月12日第
17次校长办公会修订)
西政校发〔2014〕37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应体现校院二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由学校、学院、学科组、导师组、导师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分工负责的制度。
第三条各学科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科的实际,制定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二章培养目标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系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的最高学历层次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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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学院和各学科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六条博士研
西南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045100
西南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045100)
为有效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对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扎实宽广的教育专业知识,能够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研究和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复杂问题,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实际工作。
二、招生对象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三、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教育博士培养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五年,原则上不低于4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在2年内完成,学员脱产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的撰写,在2~3年内完成。
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综合考试、论文写作与答辩等环节。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15级适用)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1日第27次校长办公会通过 2010年10月13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修订 2014年11月12日第17次校长办公会修订)
西政校发〔2014〕37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应体现校院二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由学校、学院、学科组、导师组、导师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分工负责的制度。
第三条 各学科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科的实际,制定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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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系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的最高学历层次的专门人才。
第五条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学院和各学科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着重培养博士
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江财研教字〔2009〕1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博士生培养工作,保证和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是: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和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有献身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身体健康,人格健全。
(二)具有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功底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独立从事和组织科学研究的能力,做出了获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创新性成果。
第三条 博士生的学制正常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6年,所修学分在6年内有效。
第四条 博士生一般不准提前毕业,若申请提前毕业,在校期间必须在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或相同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10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2篇须在国内权威(或国际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必须以江西财经大学名义发表,且署名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须知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须知(2008.08更新)
来源: 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汤桂红 转发) 发表日期: 2008-5-26 9:13:21 阅读次数: 6610
博士研究生答辩须知
一、答辩前的准备
1、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各培养环节。
2、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对预审意见已作相应修改。学位论文预审须
在答辩前二至三个月进行。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在本专业相关的杂志上发表三篇以上(含
三篇)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公开发表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且与学位论文有一定的关联度。
4、学位论文格式按《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执
行。
二、论文评阅
1、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并在答辩前一个半月将论文及与学位论文有一定关联度的公开发表的至少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一起送交5-7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对关联度大小及学位论文作相应评价。 2、聘请的评阅人必须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名,校内专家至少2名。评阅人中校内外至少各有2名博士生导师。
3、导师不可作为评阅人。
4、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在收到论文后,应在一个月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及时将“博士研究生答辩评阅意见书”返回学生所在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须知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须知(2008.08更新)
来源: 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汤桂红 转发) 发表日期: 2008-5-26 9:13:21 阅读次数: 6610
博士研究生答辩须知
一、答辩前的准备
1、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各培养环节。
2、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对预审意见已作相应修改。学位论文预审须
在答辩前二至三个月进行。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在本专业相关的杂志上发表三篇以上(含
三篇)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公开发表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且与学位论文有一定的关联度。
4、学位论文格式按《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执
行。
二、论文评阅
1、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并在答辩前一个半月将论文及与学位论文有一定关联度的公开发表的至少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一起送交5-7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对关联度大小及学位论文作相应评价。 2、聘请的评阅人必须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名,校内专家至少2名。评阅人中校内外至少各有2名博士生导师。
3、导师不可作为评阅人。
4、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在收到论文后,应在一个月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及时将“博士研究生答辩评阅意见书”返回学生所在
基础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基础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基础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070101 授予理学博士学位)
一、学科专业简介
基础数学是研究数学基础理论以及与其他学科技术的交叉联系的数学学科。本专业博士点设置于2005年。本专业近年来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有长足进步,在代数、微分几何、偏微分方程、函数论、图与组合理论等方向有很强师资力量。
二、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四个现代化,德智体全面发展,能从事基础数学及交叉或相关学科技术领域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坚实的专业知识技能,深刻理解本学科方向领域的发展动向,富有创新性思维,具有探索并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具有组织主导较大型科研、教学、开发工作或项目的能力;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运用该门外国语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第二外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图文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二0一一年七月
前 言
培养方案是对研究生进行培养工作和制定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对专门人才培养的标准化和具体化;是各专业培养研究生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为适应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体现我校“特色+精品”的办学理念,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的过程,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对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工作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进行的。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总结各专业培养方案共性的基础上,特制定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总则》,这是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均应严格执行。
课程编号说明:字母中的第一位B表示博士生开设的课程;第二位G表示公共基础课,Z表示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X表示选修课。数字中的前二位代表开课院系,后三位为课程序号。
本培养方案从2011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11年7月
目 录
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学科专业(20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图文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二0一一年七月
前 言
培养方案是对研究生进行培养工作和制定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对专门人才培养的标准化和具体化;是各专业培养研究生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为适应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体现我校“特色+精品”的办学理念,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的过程,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对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工作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进行的。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总结各专业培养方案共性的基础上,特制定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总则》,这是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均应严格执行。
课程编号说明:字母中的第一位B表示博士生开设的课程;第二位G表示公共基础课,Z表示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X表示选修课。数字中的前二位代表开课院系,后三位为课程序号。
本培养方案从2011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11年7月
目 录
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学科专业(20
宪政与法治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宪政与法治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独立的科研和公共管理能力,从事政治学与法学教学与研究,以及党政管理和司法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 研究方向
1、 宪政制度比较 2、 政府治理与法治 3、 宪政与私权保护
? 学习年限与学分
一般为 3 年,在职博士生可延长 1-2 年。总学分不得少于 20 学分。
? 课程设置
1 、学位课程(本专业各方向博士生公共必修课,计 19 学分)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任课老师 10002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54 3 1 10001 第一外国语 54 4 1、2
10101 政治学前沿问题研究 54 3 1 徐勇等 宪政经典著作导读 54 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