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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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定(参考)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之一。它是确保企业获取利润的重要因素。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同企业生产运作同步进行的一项工作,失去安全工作的保障,生产就不能正常进行,企业的财产、员工的生命就很难得到保障。
第三条: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一级管理层行为,而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行动,只有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得到保证,企业才能获取最大的利润。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不是一项单一的工作,而是涉及到安全理论教育、安全技术、合理的制度、严厉的执行、切实的检查和不断改善的综合性工作。单一抓安全生产工作,是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全面展开,也无法达到生产的全面安全。
第二章 安全生产教育
第五条:教育工作是启发和引导人们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必要条件,安全生产教育同样如此。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是全员教育。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100%接受教育,不进行安全教育的员工,决不能上岗作业。
第六条: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一般分为:厂(公司)级安全教育、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通常称为三级安全教育。每级安全教育过程必须具有不同的教育内容和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奖罚条件、范围、标准
第三章 工伤事故罚款与处理
第四章 奖、罚款的处理
第五章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来源和管理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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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和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生产单位、工程项目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奖罚。
第三条第四条
公司工程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本规定依据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而制定。 3
第二章 奖罚条件、范围、标准
第五条 安全责任状年终考核、奖罚办法 分公司经理(厂长)、书记、分管领导、安全员考核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全年无死亡、无重伤,负伤率不超标、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死亡1人扣15分、重伤1人扣10分、轻伤1人扣5分、发生重大机械责任事故、火灾事故扣10—15分 济南市工程红牌达标率必须达到50%;外地工程红牌达标率必须达到33%。每缺1个红牌扣5分。 分公司专职安全员设1人,且不得兼任项目安全员和其他工作,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应符合规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007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系统员工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国际系统各单位。 第三条 对大唐国际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规定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单位、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责任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领导干部的奖惩,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第五条 为贯彻执行本规定,各单位应建立安全奖励专
项基金以及相应的基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表彰与奖励
第六条 大唐国际每年对安
关于处理相邻关系依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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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相邻关系依据的规定
需要用法律调整的相邻关系的种类很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因此,物权法不可能对需要调整的相邻关系一一列举,只能择其主要,做出原则性规定。世界各国对相邻关系种类的规定也是有繁有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基于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的种类很多,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调解、处理的机关在处理纠纷时,又必须依据一定的规范,所以本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我国有些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做出了规定。例如我国建筑法对施工现场对相邻建筑物的安全、地下管线的安全,以及周围环境的安全都提出了要求。该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2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1目的
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及其所管理的三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3职责、程序和要求 3.1安全监督职责
3.1.1监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贯彻执行,监督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
3.1.2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3.1.3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以及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3.1.4监督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
3.1.5组织、参加或协助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
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1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0.5分。
1.1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赤膊或穿背心。穿长大褂必须穿长裤。 1.2 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超长、超额乘人、电瓶车客货混载、升降机人货混载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1.3 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升降机无专人操作开关。 1.4 电源线无故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2.2 操作冲床时,手入模口作业,小件冲制不使用手工工具。
2.3 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2.4 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2.5 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2.6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7 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2.8 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9 其他违章行为。
3.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般事故的有关责任
安全生产法(2010)
安全生产法主讲:韩丽紘 Email:vindyhan@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全,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 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 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 理,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 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中国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十六届五中全会报告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 家,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 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 人的生命为代价
----胡锦涛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 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 重要环节
----温家宝
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注生命 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 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 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 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 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胡锦涛
企业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1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0.5分。
1.1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赤膊或穿背心。穿长大褂必须穿长裤。 1.2 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超长、超额乘人、电瓶车客货混载、升降机人货混载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1.3 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升降机无专人操作开关。 1.4 电源线无故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2.2 操作冲床时,手入模口作业,小件冲制不使用手工工具。
2.3 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2.4 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2.5 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2.6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7 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2.8 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9 其他违章行为。
3.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般事故的有关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
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规定
一、 总则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安全生产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2、本制度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备、保管及检查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 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备标准(详见附表)
标准中规定的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配置数量,是指应配备的最低数量。 三、安全生产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1、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安全生产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2、安全生产工器具损毁,需以旧换新的办理流程为: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并盖章--带申请并携带损毁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至安监科签字盖章--生产技术科签字盖章并出具计划单--凭计划单到器材部领用。
3、以旧换新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必须有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 生产经营单位
-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生产经营单位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 矿山、金属
-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
- 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什么的原则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发现其所辖区域内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