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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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发[200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28号文件,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鲁政发〔2005〕144号)和山东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紧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的通知》(鲁矿整办〔2006〕8号)精神,结合《烟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和全市矿山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一)保护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积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和“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通过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的全面调查,查清矿山地质环境现状,预测发展趋势,划定矿山地质环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发[200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28号文件,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鲁政发〔2005〕144号)和山东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紧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的通知》(鲁矿整办〔2006〕8号)精神,结合《烟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和全市矿山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一)保护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积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和“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通过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的全面调查,查清矿山地质环境现状,预测发展趋势,划定矿山地质环
中卫市人民政府网
篇一: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科学制定和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于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面临的新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瞩目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中卫设立地级市之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五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旅游特色化进程,大力实施开放带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全市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一)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9.23亿元,是2005年的2.4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327元,是2005年的2.1倍。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50亿元,是2005年的3.1倍。全社会固定资产
登封市人民政府网
篇一:登封市政府网 2014年登封市事业单位招聘39人
登封市政府网 2014年登封市事业单位招聘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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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表)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39人,其中乡(镇)区、办所属事业单位12大学生招考(以下简称“三类学生”)。
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聘人数(其中招聘岗位人数或核减后招聘岗位人数为1于4:1),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4(学科)指导目录》。
三、招聘资格及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定向招聘的“三类学生”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
52014(研究生、本科、专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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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报名地点、登封市政府网站、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1日—2月25日。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发[200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28号文件,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鲁政发〔2005〕144号)和山东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紧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的通知》(鲁矿整办〔2006〕8号)精神,结合《烟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和全市矿山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一)保护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积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和“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通过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的全面调查,查清矿山地质环境现状,预测发展趋势,划定矿山地质环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
烟政发[20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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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鲁价费发〔2002〕1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取消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费,将原收取的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集资、管道煤气工程建设资金、管道燃气表后管设计和安装费、供水增容费等单项收费,调整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收取。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收取范围
凡在烟台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用途及收费标准 (一)用途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供热管网(含主干网至用户楼前入口阀门)、管道燃气管网(含主干网至用户室内)的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干网衔接的城市配套设施(包括道路、给水、排污水、排雨水、环卫设施)建设及规划红线内的中小学、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环卫等设施建设(详见附件1)。 (二)收费标准
1.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
新县人民政府网
篇一:2014新县事业单位招聘大纲
2014河南新县事业单位招聘1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14年新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招聘单位有年龄要求的,按年龄要求,没有年龄要求的一律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本方案中“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规定的。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
烟政发[20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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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鲁价费发〔2002〕1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取消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费,将原收取的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集资、管道煤气工程建设资金、管道燃气表后管设计和安装费、供水增容费等单项收费,调整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收取。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收取范围
凡在烟台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用途及收费标准 (一)用途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供热管网(含主干网至用户楼前入口阀门)、管道燃气管网(含主干网至用户室内)的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干网衔接的城市配套设施(包括道路、给水、排污水、排雨水、环卫设施)建设及规划红线内的中小学、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环卫等设施建设(详见附件1)。 (二)收费标准
1.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
烟政发[20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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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鲁价费发〔2002〕1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取消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费,将原收取的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集资、管道煤气工程建设资金、管道燃气表后管设计和安装费、供水增容费等单项收费,调整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收取。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收取范围
凡在烟台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用途及收费标准 (一)用途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供热管网(含主干网至用户楼前入口阀门)、管道燃气管网(含主干网至用户室内)的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干网衔接的城市配套设施(包括道路、给水、排污水、排雨水、环卫设施)建设及规划红线内的中小学、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环卫等设施建设(详见附件1)。 (二)收费标准
1.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126号文件精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烟台市人民政府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索取号: 00-04-2011-147 信息名称: 见 公开类型: 发布机构: 主动公开 管委 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政策法规 2011-11-25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鲁政发〔2011〕26 号文件精神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期,省政府以鲁政发?2011?26 号文下发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对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进行了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减轻居民采暖负担,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组织、企业参与、用户配合”的原则,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改造,变按供热面积收费为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对保温隔热性能差、能耗较高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提升建筑品质和居民居住舒适度。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供热降耗、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