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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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持和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的专业素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非执业会员的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专业与技术交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登记成为非执业会员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非执业会员通过继续教育而保持和提升持续胜任能力,是保持其会员资格的必要组成部分。
非执业会员应树立终身学习的专业态度,保持和提升与其工作性质和职业责任相关的职业胜任能力。
第四条 本办法尊重非执业会员在职业领域和专业经历方面存在的差异,旨在制订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各相关主体在学时要求、获得途径、申报确认与组织认证等方面的程序框架,确保非执业会员能够获得高质量的继续教育,保持和提升胜任能力,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与社会责任基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第二章 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学时标准与学时要求
第五条 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以学时形式进行确认,每个学时不少于45分钟。
第六条 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的通知
会协[200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支持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2006年以来,我会启动了以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为核心的事务所内部治理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日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已经中注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 Size:[59391]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内部治理,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决策和管理机制,提高事务所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为事务所做大做强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旨在为事务所加强章程(合伙事务所为合伙协议,以下统称章程)和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提供指导。
除特别指明外,本指南条款同时适用于所有有限责任事务所和合伙事务所。 第三条 事务所内部治理应当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建立风险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对会员违规行为的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对会员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惩戒,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会员,是指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中的执业会员,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 中注协实施惩戒,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保障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得到贯彻执行。
实施惩戒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相当。
第四条 会员对中注协给予的惩戒,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对惩戒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折叠第二章惩戒的种类与适用
第五条 中注协对会员违规行为给予惩戒的种类有:
(一)训诫;
(二)行业内通报批评;
(三)公开谴责。
第六条 中注协认为会员的违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提请行政、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七条 会员具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业惩戒:
(一)违反《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三)违反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
(四)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
(五)应当给予惩戒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海南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琼注会中心[2011]2 号
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公告
各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2011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检查通过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1、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南分所
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6层B座 电话:66747660
注册会计师(43人) 李进华、谭道义、王祖平、朱建清、刘泽波、屠颖、肖建华、梁林东、余广林、李珊、南海、云丽、林军、朱美荣、赵黛影、刘华峰、符策坚、唐艺、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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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麒、何萍、刘欢、崔云华、李爱蓉、何忠谱、刘建东、郝玲、马军舰、林少勇、莫杰、王学石、陈宗银、简素英、李映辉、黄明海、沈芸、王平、吕晟、张长海、李丽、许萍、朱尚华、贾伟、田培群。
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南分所
地址: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9楼 电话:68529076
注册会计师(23人) 李志林、雷小玲、苏永琴、吴建成、辛志高、刘健生、胡昌喜、韩晓伟、黄森煌、刘从洋、陈永逸、李衡雄、黄文忠、吴丽瑜、秦卫川、王中林、卢剑、李慧、刘智超、杨向雅、陈琼宇、李正芳、王站朝。
3、海南中明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华银大厦10楼 电话:6671
海南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琼注会中心[2011]2 号
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公告
各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2011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检查通过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1、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南分所
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6层B座 电话:66747660
注册会计师(43人) 李进华、谭道义、王祖平、朱建清、刘泽波、屠颖、肖建华、梁林东、余广林、李珊、南海、云丽、林军、朱美荣、赵黛影、刘华峰、符策坚、唐艺、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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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麒、何萍、刘欢、崔云华、李爱蓉、何忠谱、刘建东、郝玲、马军舰、林少勇、莫杰、王学石、陈宗银、简素英、李映辉、黄明海、沈芸、王平、吕晟、张长海、李丽、许萍、朱尚华、贾伟、田培群。
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南分所
地址: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9楼 电话:68529076
注册会计师(23人) 李志林、雷小玲、苏永琴、吴建成、辛志高、刘健生、胡昌喜、韩晓伟、黄森煌、刘从洋、陈永逸、李衡雄、黄文忠、吴丽瑜、秦卫川、王中林、卢剑、李慧、刘智超、杨向雅、陈琼宇、李正芳、王站朝。
3、海南中明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华银大厦10楼 电话:667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_13-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 规范对会员 违规行为的惩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 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 )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以下简称中注协) 对会员 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惩戒,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会员 , 是指团体会员 和个人会员 中的执业会员 , 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 中注协实施惩戒, 应当遵循客观、 公正原则, 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保障法律、 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得到贯彻执行。
实施惩戒应当以事实为依据, 与违规行为的性质、 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相当。
第四条 会员 对中注协给予的惩戒, 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 对惩戒不服的, 可以提起申诉。
第二章 惩戒的种类与适用
第五条 中注协对会员 违规行为给予惩戒的种类有:
( 一) 训诫;
( 二) 行业内通报批评;
( 三) 公开谴责。
第六条 中 注协认为会员 的违规行为应当 给予行政处罚 或可能构成犯罪的, 应当及时提请行政、 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七条 会员 具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 应当给予行业惩戒:
( 一) 违反《注册会计师法》 有关规定的;
( 二) 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2012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练习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讲解 课后练习1
(点此刷新练习不同题目)
判断题:
1、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可以将企业层面控制和业务层面控制的测试结合进行。 [题号:Qhx005083] A、对 B、错 您的回答:A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这样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有效收集审计证据,对内控发表审计意见。
2、注册会计师必须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 [题号:Qhx005081] A、对 B、错 您的回答:B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只要能够实现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
3、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企业某个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题号:Qhx005079] A、对 B、错 您的回答:B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应该是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
4、在确定一项内部控制缺陷或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已构成重大缺陷情况下,即使注册会计师评价其补偿性控制(替代性控制)后认为企业执行的补偿性控制具有同样的效果,也应该认定该项重大缺陷。 [题号:Qhx005087] A、对 B、错 您的回答:B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在确定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2010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长令第2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和我会《关于开展2010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通知》(苏会协[2010]2号)的要求,我会对申请参加2010年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4368名注册会计师通过2010年任职资格检查,其中刘希有等4329位同志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常执业;范增荣等39位同志已离开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关系暂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代管,代管的最后期限是2010年12月31日。名单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常执业注册会计师名单(4329人) 省直(1089人)
事务所名称 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 注册会计师总数 4
刘希有 蔡良林 刘铜城 许金禧
事务所名称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分所 注册会计师总数 6
倪 文 朱 蓬 王智恺 袁邦清 史 慧 钱承娟
事务所名称 中天银会计师事
201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
2013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先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实施行业人才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结合2013年度中注协和行业工作的重点和热点,制定2013年度中注协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培训计划”)。
一、培训工作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及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度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关于人才建设的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有关安排,在保证培训规模稳定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培训人数,进一步突出培训重点,调整培训结构;以保持和提高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为主要目标,分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培训,深化培训内涵、提高培训效果;充分发挥中注协、地方注协、国家会计学院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促进行业人才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二)总体思路
继续以服务行业五大战略、培养注册会计师服务专长为重点,针对行业发展不同层面对人才的不同需求,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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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
会协[200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加强对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管,督促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增强风险意识,提高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执业质量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协会每年组织开展的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职业道德规范等情况的检查,包括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检查结果的评价和处理。
第三条执业质量检查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准则为准绳,严格检查,严格惩戒。
第四条执业质量检查应当关注事务所的整体质量控制情况,注意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充分尊重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对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职业道德规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协会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