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别的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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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特类工程:
1.单台重≥40t 的各类设备(除以下注明者外)不分整体或解体安装;
2.起重量≥50t或轨距>28m的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
3.蒸汽出口压力≥2.5MPa/cm2(A、B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装与炉体砌筑;
4.变压器容量≥3150kVA/台的变配电装置及电缆敷设工程;
5.微机控制的自动化装置及仪表安装、调试;
6.I、II、III类管道或铝及铝合金管道或钛、镍管等工艺管道安装;
7.超净、恒温、恒湿通风管道系统安装;
8.II、III类容器制作或台重≥40t非标设备制作;
9.容量≥20000m3的金属油罐或容量≥10000m3的气柜制安,球罐组装,单重5t以上金属结构制安。
一类工程:
1.单台重≥10t的各类设备(除以下注明者外)安装,不分整体或解体;精密、自动、半自动程控加工设备安装;
2.起重量≥15t或轨距>21m的起得设备及相应轨道;皮带宽≥500mm的输送设备安装;
3.蒸汽出口压力≥1.3MPa/cm(C级)或蒸发量≥10t/h台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装与炉体砌筑;
4.变压器容量≥1000kVA/台的变配电装置及电缆敷设工程;高压架空线路工程;
5.自动化装置及仪表安装,调试;
6.焊口有探伤要求的
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类别、级别的划分
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类别、级别的划分:
GA类(长输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B1.1GAl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B1.2GA2级、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GB类(公用管道)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B2.1GBl级
城镇燃气管道。
B2.2GB2级
城镇热力管道。
GC类(工业管道)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B3.1GCl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1)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 50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 一类 ≥18 ≥24 ≥27 ≥6000 ≥39 ≥27 ≥9000 ≥39 ≥13 ≥10000 ≥100 ≥50 ≥40 ≥80 ≥ 1200 ≥30 二类 ≥12 ≥18 ≥18 ≥4000 ≥27 ≥18 ≥6000 ≥27 ≥9 ≥7000 ≥50 ≥30 ≥30 ≥60 ≥800 ≥20 三类 ≥9 ≥12 ≥12 ≥1500 ≥18 ≥15 ≥3000 ≥18 ≥6 ≥3000 <50 <30 <30 <60 <800 <20 专业炉窑 四类 <9 <12 <12 <1500<18 <15 <3000<18 <6 <3000- - - - - - 其他炉窑项 目 工 业 建 筑 多 层 檐口高度 跨 度 檐口高度 建筑面积 檐口高度 民 用 建 筑 其他建筑 公共建筑 跨 度 建筑面积 檐口高度 层 数 建筑面积 烟 囱 构 筑 物 (高度) 水 塔 贮水 (油) 池 贮 仓 桩基 钢 筋 砼 砖 高 度 容 量 容 量 高 度 单位 M M M M2 M M M2 M 层 M2 M M M M3 M3 M 单 层 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第11条执行 炉窑砌筑工程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 类别 名称 内 容 1、台重50t及其以上的各类机械设备、非标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及精密、自动、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 一类 ≥18 ≥24 ≥27 ≥6000 ≥39 ≥27 ≥9000 ≥39 ≥13 ≥10000 ≥100 ≥50 ≥40 ≥80 ≥ 1200 ≥30 二类 ≥12 ≥18 ≥18 ≥4000 ≥27 ≥18 ≥6000 ≥27 ≥9 ≥7000 ≥50 ≥30 ≥30 ≥60 ≥800 ≥20 三类 ≥9 ≥12 ≥12 ≥1500 ≥18 ≥15 ≥3000 ≥18 ≥6 ≥3000 <50 <30 <30 <60 <800 <20 专业炉窑 四类 <9 <12 <12 <1500<18 <15 <3000<18 <6 <3000- - - - - - 其他炉窑项 目 工 业 建 筑 多 层 檐口高度 跨 度 檐口高度 建筑面积 檐口高度 民 用 建 筑 其他建筑 公共建筑 跨 度 建筑面积 檐口高度 层 数 建筑面积 烟 囱 构 筑 物 (高度) 水 塔 贮水 (油) 池 贮 仓 桩基 钢 筋 砼 砖 高 度 容 量 容 量 高 度 单位 M M M M2 M M M2 M 层 M2 M M M M3 M3 M 单 层 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第11条执行 炉窑砌筑工程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 类别 名称 内 容 1、台重50t及其以上的各类机械设备、非标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及精密、自动、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
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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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三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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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单位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特类工程:
1.单台重≥40t 的各类设备(除以下注明者外)不分整体或解体安装;
2.起重量≥50t或轨距>28m的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
3.蒸汽出口压力≥2.5MPa/cm2(A、B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装与炉体砌筑;
4.变压器容量≥3150kVA/台的变配电装置及电缆敷设工程;
5.微机控制的自动化装置及仪表安装、调试;
6.I、II、III类管道或铝及铝合金管道或钛、镍管等工艺管道安装;
7.超净、恒温、恒湿通风管道系统安装;
8.II、III类容器制作或台重≥40t非标设备制作;
9.容量≥20000m3的金属油罐或容量≥10000m3的气柜制安,球罐组装,单重5t以上金属结构制安。
一类工程:
1.单台重≥10t的各类设备(除以下注明者外)安装,不分整体或解体;精密、自动、半自动程控加工设备安装;
2.起重量≥15t或轨距>21m的起得设备及相应轨道;皮带宽≥500mm的输送设备安装;
3.蒸汽出口压力≥1.3MPa/cm(C级)或蒸发量≥10t/h台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装与炉体
安装工程费率及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装工程费用费率(2006年)
费用名称 环境保护费 文明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措施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总承包服务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工程排污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规社会保障费 费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安全施工费 市区 税金 县城、镇 市、县城、镇外 Ⅰ 3.2 6.5 18.5 3.6 3.2 4 2 8 65 40 设备安装 Ⅱ 2.7 5.5 15 3 2.6 3.3 1.6 5 54 30 Ⅲ 2.2 4.5 12 2.5 2.1 2.8 1.3 3 42 20 Ⅰ 6.2 13 46 9.4 8.3 10.4 5.2 - 135 90 Ⅱ 5.2 10.9 37 7.8 6.8 8.6 4.2 - 112 70 单位:% Ⅲ 4.2 8.8 29 6.5 5.5 7.3 3.3 - 87 45 炉窑砌筑 按各市相关规定计算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特类工程:
1.单台重≥40t 的各类设备(除以下注明者外)不分整体或解体安装;
2.起重量≥50t或轨距>28m的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
3.蒸汽出口压力≥2.5MPa/cm2(A、B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装与炉体砌筑;
4.变压器容量≥3150kVA/台的变配电装置及电缆敷设工程;
5.微机控制的自动化装置及仪表安装、调试;
6.I、II、III类管道或铝及铝合金管道或钛、镍管等工艺管道安装;
7.超净、恒温、恒湿通风管道系统安装;
8.II、III类容器制作或台重≥40t非标设备制作;
9.容量≥20000m3的金属油罐或容量≥10000m3的气柜制安,球罐组装,单重5t以上金属结构制安。
一类工程:
1.单台重≥10t的各类设备(除以下注明者外)安装,不分整体或解体;精密、自动、半自动程控加工设备安装;
2.起重量≥15t或轨距>21m的起得设备及相应轨道;皮带宽≥500mm的输送设备安装;
3.蒸汽出口压力≥1.3MPa/cm(C级)或蒸发量≥10t/h台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装与炉体
主要押品类别的权证列表
附件10: 中国建设银行主要押品类别的权证列表大类 一级分类 现金及其等价物 贵金属 金融质押 品 债券 票据 股票/基金 保单 应收账款 交易类应收账款 收费权 居住用房地产 商用房地产 商用房地 产和居住 用房地产 居住用建设用地 使用权 商用建设用地使 用权 房产类在建工程 流动资产 其他押品 机器设备 交通设备 其他押品 具有现金价值的人 寿保单 交易类应收账款 居住用房 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居住用地 工业用地 商业用地 办公用地 其它用地 房产类在建工程 存货 仓单 提单 土地他项权证或登记证明 存单 黄金 凭证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 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银行承兑汇票 二级分类 存单 入库申请单、黄金入库票及明细表、质 押登记证明 国库券收款凭证 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银行承兑汇票 质押登记证明 保单正本、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质押登记证明 批准文件或收费许可证、质押登记证明 房屋他项权证或登记证明 需移交保管的权证 备注 建行冻结止 付
建行冻结止 建行冻结止 建行冻结止 建行冻结止 建行冻结止
抵押登记证明 已经背书“质押”字样的仓单或仓储公 司出具的质物清单 已经背书“质押”字样的仓单 已经背书“质押”字样的提单 机器设备抵
主要押品类别的权证列表
附件10: 中国建设银行主要押品类别的权证列表大类 一级分类 现金及其等价物 贵金属 金融质押 品 债券 票据 股票/基金 保单 应收账款 交易类应收账款 收费权 居住用房地产 商用房地产 商用房地 产和居住 用房地产 居住用建设用地 使用权 商用建设用地使 用权 房产类在建工程 流动资产 其他押品 机器设备 交通设备 其他押品 具有现金价值的人 寿保单 交易类应收账款 居住用房 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居住用地 工业用地 商业用地 办公用地 其它用地 房产类在建工程 存货 仓单 提单 土地他项权证或登记证明 存单 黄金 凭证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 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银行承兑汇票 二级分类 存单 入库申请单、黄金入库票及明细表、质 押登记证明 国库券收款凭证 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银行承兑汇票 质押登记证明 保单正本、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质押登记证明 批准文件或收费许可证、质押登记证明 房屋他项权证或登记证明 需移交保管的权证 备注 建行冻结止 付
建行冻结止 建行冻结止 建行冻结止 建行冻结止 建行冻结止
抵押登记证明 已经背书“质押”字样的仓单或仓储公 司出具的质物清单 已经背书“质押”字样的仓单 已经背书“质押”字样的提单 机器设备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