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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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25次主席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8日起施行。
中国银监会主席 尚福林
2013年11月18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外国银行分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及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金融机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25次主席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8日起施行。
中国银监会主席 尚福林
2013年11月18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外国银行分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及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金融机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
2013年第3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25次主席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8日起施行。
中国银监会主席 尚福林 2013年11月18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外国银行分行等吸收公众存款
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及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
2013年第3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25次主席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8日起施行。
中国银监会主席 尚福林 2013年11月18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外国银行分行等吸收公众存款
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及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考试题库: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
考试题库:中国银监会
单选:
1.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B )运行,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A高效稳健
B合法稳健
C合法高效
2.《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所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
A商业银行
B农村合作银行
C外国银行分行
D以上都是
3.《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B )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类人员。
A金融机构总部
B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管理层
C分支机构基层
D以上都是
4.《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所称任职资格管理,是指(D )规定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和终止任职资格,监督金融机构加强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确保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全过程。
A 银监会
B 银监局
C 银监分局
D监管机构
5.《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所称监管机构,是指(A )及其派出机构。
A银监会
B人民银行
C银监会和人民银行
6.银监会及其派出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谈话提纲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谈话提纲
一、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包括个人主要工作经历);
二、个人和家庭经济状况以及社会关系情况,个人或直系亲属有无到期未偿还的大额负债或正从事高风险的投资活动;个人有无在党政机关任职,或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有否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三、个人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我在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导,以八荣八耻为道德指南,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坚守气节,以榜样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廉洁的作风自律行为。
四、个人专业素质方面的情况(与拟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五、对金融监管及金融法律、法规的认识、熟悉与遵守情况; 我觉得:金融监管简单来说就是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的复合,是指国家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实施的监督管理。由于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同时又是一个复杂的高风险行业,维护金融稳定,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所以金融监管意义重大。基于以上认识,在实际的工作中,我行严格按照上级相关监管要求开展业务,认真学习和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加强自己和员工的合规意识,按章办事,合规经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篇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控股、参股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从业人员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信息。
第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任职资格或能力,熟嫉掌握业务技能,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制度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合规操作;对已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尚未发生但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
第六条 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不得从事违规揽存、低价倾销、贬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
为全面、客观的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防范情况,量化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检查的实效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为九部分,根据项目设定分值,总分100分。对不符合标准的酌情减分(每个项目扣完为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营业场所安全(2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营业厅、监控室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营业场所周边环境状况,检查录像回放质量。
(一)物防设施(10分)
1、二层以下窗户未安装护栏或其他安全设施的扣0.5分;
2、与外界相通出入口未安装防盗安全门的扣0.5分; 3、金属防护门锁具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4、场所周边、围墙防护不严密的扣0.5分; 5、现金业务取出入口未安装防尾随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的扣3分;
6、现金出纳柜台结构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7、现金出纳柜台宽度或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8、现金出纳柜台上方未安装透明防护板或安装的透明
防护板无检测合格报告的扣3分;
9、现金出纳柜台上方透明防护板长、宽、高、面积及其以上封顶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10、现金出纳柜台的台面设置收银槽长、宽、高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11、营业场所未建卫生设施的扣0.5分; 12、计算机房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讲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讲义
同志们:
下午好,非常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今天我主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概述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的主要精神,二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作简要的说明。
第一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的主要精神。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目的。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对于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领导及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防范能力,完善公安机关、银监部门的监管手段,促进金融安全保卫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安全评估小组组成。 新《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展安全
评估时,应组成评估小组,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估小组成员由公安机关、银监部门和各省级金融安全防范专家库中来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员组成。”省里规定,安全评估工作还是采取了“谁
管辖、谁考评”的原则,各市成立的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专家库成员纳入省库管理,参加所在市的安全评估工作。
同时,第九条规定:“组长由组织评估工作的公安机关、银监部门指定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
三、参加安全评估的单位。在本轮安全评估中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讲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讲义
同志们:
下午好,非常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今天我主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概述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的主要精神,二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作简要的说明。
第一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的主要精神。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目的。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对于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领导及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防范能力,完善公安机关、银监部门的监管手段,促进金融安全保卫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安全评估小组组成。 新《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展安全
评估时,应组成评估小组,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估小组成员由公安机关、银监部门和各省级金融安全防范专家库中来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员组成。”省里规定,安全评估工作还是采取了“谁
管辖、谁考评”的原则,各市成立的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专家库成员纳入省库管理,参加所在市的安全评估工作。
同时,第九条规定:“组长由组织评估工作的公安机关、银监部门指定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
三、参加安全评估的单位。在本轮安全评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