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高新区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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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宝鸡市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宝鸡市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范和统一经办操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我市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工伤保险业务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划分为工伤保险登记,工伤保险费征缴,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支付,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稽核监督,权益记录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 各级经办机构应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管理、服务、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保证业务经办的规范、便捷、高效、优质。
第二章 工伤保险登记
工伤保险登记实行市、县(区)两级管理。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县(区)经办机构)为县(区)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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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事宜。通过参保登记审核的,建立参保登记台账及档案。市经办机构办理市属及以上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实行参保职工实名制。工伤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事故报案登记。
第一
宝鸡市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宝鸡市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宝鸡市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范和统一经办操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我市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工伤保险业务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划分为工伤保险登记,工伤保险费征缴,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支付,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稽核监督,权益记录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 各级经办机构应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管理、服务、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保证业务经办的规范、便捷、高效、优质。
第二章 工伤保险登记
工伤保险登记实行市、县(区)两级管理。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县(区)经办机构)为县(区)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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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事宜。通过参保登记审核的,建立参保登记台账及档案。市经办机构办理市属及以上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实行参保职工实名制。工伤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事故报案登记。
第一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讲解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工伤认定、报销流程 及注意事项
讲解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一、工伤认定范围
二、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及关键点
目 录
三、工伤药费及待遇申报
四、各项待遇明细
五、工伤案例分析
六、公司报销费用流程
七、其他(劳动仲裁所需材料)
讲解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第一章:工伤认定范围
讲解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一)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 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讲解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二)视同工伤
视同工伤的五种情形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 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中 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高新区企业
120081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地税局
220081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地税局
320081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地税局
420081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地税局
520081郑州威科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国税局
620081郑州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国税局
720081正星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国税局
820081郑州盖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国税局9
20081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国税局
1020081河南蓝信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国税局
1120081郑州云飞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国税局
1220081郑州天威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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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081河南豫研种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地税局
1520081河南兴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地税局
1620081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地税局
1720081河南农科院种业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地税局
1820081河南科泰种业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国税局
1920081河南宇宙人工晶状体研制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国税局
2020081中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
工伤保险题库
工伤保险题库
一、填空题
1、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视同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省公司本部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1996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它对工伤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企业和职工责任、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为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375号令)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6、《工伤保险条例》共八章64 条。
7、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 ,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7种,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有3种。
9、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 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1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1、国务院劳动保障
张江高新区简介
张江高新产业园
一、张江高新区简介
上海高新区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1991年3月,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成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之一;1992年上海的国家级高新区更名为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成为其组成部分;之后,上大科技园、中纺科技园、金桥园、嘉定园等其他4个园区陆续成为其组成部分,于1998年形成了目前“一区六园”的格局。2006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上海张江高新区)。2011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复张江高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包括一区十二园),张江园区被列为核心园,规划面积扩大至75.9平方公里,包括原张江高科技园区、康桥工业区、国际医学园等区域。据悉,2012年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88万亿元、税收980亿、出口创汇570亿美元;集聚了科技型企业3万余家、各类研发机构1030家,孵化器有63家,就业人100万,拥有 425名国家级专家和340名。市级千人计划人才80%以上在张江,在原来“一区十二园”296平方公里的基础上,又新增加奉贤、普陀、金山、陆家嘴、临港、崇明等六个园,形成470平方公里的“一区十八园”的“大张江”格局。核心
高新区热力管道 - 图文
第一章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根据本工程合同文件及设计文件的各项要求,施工现场场地踏勘情况及建筑物的建筑情况和位置状况,结合本公司以往施工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部署。
第一节 编制原则
1、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原则
编制本投标文件以及后续施工中,我公司将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严格履行合同,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文明施工等方面,争创佳绩。 2、质量创优原则
我公司在本工程施工的质量目标是“优良”。为达到该质量目标,我们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体系标准,运用合理的技术精心施工和科学的质量检测方法进行控制,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3、进度保证原则
根据业主对本工程的工期要求,编制科学、合理、周密的施工方案,利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合理安排进度,实行网络控制,重点做好工序间的衔接,实时监控进度,确保实现工期目标。 4、安全保护原则
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施工方案,制定详细有效的监测方案,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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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重要岗位操作工保证持证上岗,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5、环境保护原则
本工程涉及施工废弃物排放、卫生防疫
高新区企业名单
原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南宁高新区
广西计算中心海蓝电脑公司、南宁市广通软技术有限公司、广西植物组培苗有限公司、南宁金马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凌宇消防有限公司、南宁新技术创业者中心、南宁市化工研究设计院、广西万通制药有限公司、南宁市黎明精细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蔡氏国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广西地凯防雷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八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广西火炬高技术发展公司、广西中医学院制药厂、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平方软件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德意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金地科技有限公司、南宁中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嘉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南宁八菱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新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西紫光兆信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糖业合金榨辊厂、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邦尔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化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杜尔-梅森(南宁)防雷高科技有限公司、南宁银杉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宏智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地凯科技有限公司、南宁超创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广西运通数据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申能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宁世成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市
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定 点 医 院
为保障工伤(含职业病,下同)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合理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伤保险就医实行定点医院协议管理。与市工伤保险经办部门(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签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的医院,作为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简称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本着“因伤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向工伤职工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参保单位发生因工伤害事故,应将受伤人员送往定点医院救治。因情况紧急需就近到非定点医院抢救的,用人单位须在三日内向经办机构报告,待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受伤参保职工到定点医院救治(参保职工需向医院说明按工伤治疗,不要使用医疗IC卡结算,否则不予报销),用人单位应向医院出具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定点医院应主动询问用人单位参保情况。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出具参保证明的,应向首诊医师和医保科说明情况,并在三日内补交参保证明。受伤职工在认定工伤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所在单位垫付;认定工伤后仍在院治疗的,用人单位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到经办机构备
工伤保险管理规定
工伤保险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工伤、职业病人员保险管理的职责、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工伤、职业病人员的保险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工伤、职业
病的认定和鉴定工作。
2.2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工伤保险的登记、申报和缴费,及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2.3 财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管理、支付工伤保险基金。 2.4 各级工会组织负责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2.5 各部门负责办理本部门职工的工伤保险工作。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1.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本条款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
d)患职业病的。
e)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1.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