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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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一)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1)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一)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各地应建立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1)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一)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各地应建立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国土资综〔2010〕175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物价增长幅度等因素,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征地补偿标准每2至3年调整一次,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今年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修订工作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5]392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6]4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形成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报请政府同意后,于8月31日前上报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进行综合平衡,形成《各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统计表》(附件2),报请设区市政府
(国土资发9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一)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自2000年我部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以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矿产资源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对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既要加强审批管理,又要做好服务;做到既保护矿产资源,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理范围
凡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75号,2010年8月2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文件
闽国土资综〔2010〕175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
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物价增长幅度等因素,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征地补偿标准每2至3年调整一次,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今年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修订工作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5]392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6]4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形成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报请政府同意后,于8月31日前上报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进行综合平衡,形成?各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统计表?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的通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在发现和受理违法违规线索、积极化解矛盾、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推动了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机制的建立完善。为进一步规范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持续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举报必接、违法必查,努力破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畅通
(一)提高认识,保障有力。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在创新执法监察发现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落实,相关职能机构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保证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必需的装备、场地,安排专项经费,确定专人负责、专人接听;要加强与电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16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在发现和受理违法违规线索、积极化解矛盾、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推动了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机制的建立完善。为进一步规范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持续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举报必接、违法必查,努力破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畅通
(一)提高认识,保障有力。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在创新执法监察发现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落实,相关职能机构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保证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必需的装备、场地,安排专项经费,确定专人负责、专人接听;要加强与电
国土资发(2010)13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
附件7
国土资发(2010)13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自2000年我部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以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矿产资源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对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既要加强审批管理,又要做好服务;做到既保护矿产资源,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理范围
凡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