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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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
梅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单位 名称 单位类型 职工姓名 生育或施行计划 生育手术时间 申请 生育 津贴 项目 公务员单位 □其他 联系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联系 电话 □企业 □民办非企业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享受假期 时间 年 年
性别 月 月 日至 日
1、□顺产 2、 难产(剖宫产) 3、 □多胞胎 4、□2个月以下流 产 5、□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 6、□4个月以上流产 7、□放置宫 内节育器 8、□取出宫内节育器 9、□输卵管结扎 10、□输精管结扎 11、□输卵管复通 12、□输精管复通
说明:属于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提供财政局的银行账户信息;属于单位 银行 支付工资的人员,提供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 银行名称: 信息 户 名: 账 户: 假期工资 □单位全额支付工资 支付情况 财政全额支付工资 单 位 意 见 □单位支付基本工资 □单位未支付工资
(盖章) 年 月
日
经审核,申请生育津贴项目第 项符合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应享 社 受生育假期 天、计划生育假期 天,合计假期天数 天。 保 局 审 核 意 见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说明:1、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此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社保局各一份
重庆市困难企业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请表
附表
重庆市困难企业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请表
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营业执照号码 详细通信地址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底的职工人数 是否承诺2015年1-12月不裁减爱女职工 是否承诺2015年1-12月不降低一级职工工资 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的产业和环保政策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是否参保 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是否正常缴费 医疗保险 是否参保 是否正常缴费 失业保险 是否参保 是否正常缴费 区县(自治县) 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工伤保险 是否正常缴费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生育保险 是否正 常缴费 法人代表 注册登记地 单位编号 邮编 2014年底前参保及缴费情况 是否参保 是否参保 区县(自治县) 人力社保局意见 年 月 日 区县(自治县) 地税局意见 年 月 日 市社会保障局意见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地税局意见 年 月
重庆市困难企业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请表
附表
重庆市困难企业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请表
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营业执照号码 详细通信地址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底的职工人数 是否承诺2015年1-12月不裁减爱女职工 是否承诺2015年1-12月不降低一级职工工资 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的产业和环保政策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是否参保 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是否正常缴费 医疗保险 是否参保 是否正常缴费 失业保险 是否参保 是否正常缴费 区县(自治县) 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工伤保险 是否正常缴费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生育保险 是否正 常缴费 法人代表 注册登记地 单位编号 邮编 2014年底前参保及缴费情况 是否参保 是否参保 区县(自治县) 人力社保局意见 年 月 日 区县(自治县) 地税局意见 年 月 日 市社会保障局意见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地税局意见 年 月
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说明:1、此表一式2份,由参保职工填写,申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异地产前检查仅限长期驻异地工作(超过180天)的参保职工。
3、请慎重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予以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1、参保人未就业配偶一栏仅需报销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填写;
2、出院或手术结束日期费用日期按以下规则填写: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填写分娩出院日期、只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但有分娩的填写分娩出院日期、只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但有中期引产的填写引产手术出院日期,报销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填写出院日期或手术结束日期;
3、如需报销不同情形项目的费用,分别填写本申请表并分别准备申请材料(产前检查可与分娩/引产术同时申报);
4、委托申请的,还需填写“委托办理”栏井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
5、填表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报销所需申请材料详见该申请表背页;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报销所需申请材料
(一)报销参保人本人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收原件);
3.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报销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出院小
结);
6.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1)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 40 —
说明: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经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报销时,表上异地医院等级须由选定医院加盖医院公章。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须知
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温馨提示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 40 —
说明: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经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报销时,表上异地医院等级须由选定医院加盖医院公章。
广州市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须知
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温馨提示
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口落户申请表
2013年重庆人事代理需用
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口落户申请表
本表双面打印,请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2013年重庆人事代理需用
本页不需填写。
2013年重庆人事代理需用
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协议书
甲方:∣市或区、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单位或个人∣
一、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帮助
乙方办理“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手续,协同公安部门 对落户人员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二、 乙方根据《重庆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委托甲方办
理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手续,自愿遵守户口管理的规章 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如涉及到有关工本费和手续费 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若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应在三天 之内通知甲方,以保证联系畅通。
乙方因工作单位变动需办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 的转出,必须提前办妥集体户口的转出手续,方可转 档。
三、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积极、主动协助配合派出所
作好户籍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3年重庆
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
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知识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2.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3.设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4条
4.办理条件: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我省和我市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5.办理流程:
(1)申请开通持卡结算、异地生育申报备案
受理(当场)→初审(当场)→审批(当场)→办结(当场)。
(2)手工报销生育费用和申领生育津贴
受理(当场)→初审(8个工作日)→审批(3个工作日)→审批(2个工作日)→办结(2个工作日)。
6.申报材料:
(1)在本市范围内生育,申请开通生育医疗费用持卡结算:
①社会保障卡;
②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一式一份);
③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或《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加盖计生章)(一式一份);
⑤如流产需提供计生证明或医学证明(如胎儿畸形等)(一式一份);
⑥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报销人身份证原件。
(2)异地生育,申报备案:
①《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