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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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
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篇1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我国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中尚有未得以充分明晰之处,导致了行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些混乱、相悖状态。
一、《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该由哪个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有的规章法规规定对某一违法行为,可以由几个机关去处理,与此同时,无论是出于现实还是法理都不允许相对人对处罚的主体进行选择。因此,由于部门利益、权责划分不清,机关间协调不尽充分等原因,在实践中产生了由不同行政机关分别进行一次行政处罚而在事实上产生“一事多次罚”的形式上合乎法律原则但却悖离原则的内在价值要求的合法、矛盾现象。被称为行政处罚主体的竞合。这无疑是不符合行政统一性、行政法治、行政管理价值的追求的。
二、《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随着行政法制的发展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对社会关系调整、保障的日益细化,一个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侵犯了不同社会利益客体的后果,这时就可能会出现保护不同利益客体的特别法都对该行为竞相适用,而同时产生几个不同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的现象。被称之为法律法规适用的竞合。而此时如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
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1.【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3.【适用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4.【处罚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5.【终极目的】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6.【被处罚者得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模拟试题
一、填空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 (改正 ) 或者( 限期改正 ) 违法行为。
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3、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 ) 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行政处罚中,吊销营业执照属于:( 行为罚 )。
6、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 教育与处罚 )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 赔偿 )要求。
8、《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 七日 )内送达当事人。
9、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和 行政机关 )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二、不定项选择,(每小题都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请将它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
制定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对于规范行政机关有效地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将起到重要作用。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对《行政处罚法》进行了修正,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其进行了第二次修正。第二次修正作出修改内容为:“在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这是我国法律首次规定行政处罚审核制度,全国各行政部门都应遵照执行。
行政处罚法是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的一部重要法律,所确定的行政处罚设定权制度、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讲义
篇一:行政处罚法讲义
行政处罚法讲义
主讲人:成双朋
教学计划:
行政处罚法的主要内容有:行政处罚的概念、原则和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以及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本节的讲授分为三个课时,第一课时学习行政处罚的概念、原则和种类;第二课时学习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第三课时学习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其中,重点掌握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以及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
一、行政处罚的内涵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触犯刑律而又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
1、主体: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对象: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
3、前提: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4、性质: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我合格你适格你有毛病查清了 我制裁你 1 —— 2 —— 3 ——4 —— 5
行政主体——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查清事实后—处罚
(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补充)
1、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A、性质不同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
B、依据不同外部抽象行政行为 内部抽象行政行为
c、救济途径不同可以申请行政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 判断题
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 A. ? B.
对 错
正确答案为B
2、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后,即使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的,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 A. ? B.
对 错
正确答案为B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 A. ? B.
对 错
正确答案为A
4、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 A. ? B.
对 错
正确答案为A
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A. ? B.
对 错
正确答案为A
6、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 A. ? B.
对 错
正确答案为A
7、举行听证时,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库 一、判断题
1、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只要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一律停止执行。╳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
4、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5、行政处罚由被处罚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6、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7、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9、执法人员对公民没收50元以下财物,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1、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2、行政执法人员依照简易程序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库 一、判断题
1、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只要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一律停止执行。╳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
4、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5、行政处罚由被处罚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6、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7、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9、执法人员对公民没收50元以下财物,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1、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2、行政执法人员依照简易程序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解读(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解读(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1月2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为便于各级部门、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修订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修订的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到2035年,我国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本次修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24年后的首次大修,对适应新时代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体现行政执法领域重大改革要求
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之下,此次修订就是贯彻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行政处罚制度进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二)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补充了行政处罚种类,引入行为罚、资格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种类。同时,要求违法所得除依法退赔外予以没收,并延长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
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提高社会对行政处罚的认可度。同时还明确了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解读(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解读(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1月2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为便于各级部门、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修订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修订的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到2035年,我国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本次修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24年后的首次大修,对适应新时代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体现行政执法领域重大改革要求
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之下,此次修订就是贯彻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行政处罚制度进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二)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补充了行政处罚种类,引入行为罚、资格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种类。同时,要求违法所得除依法退赔外予以没收,并延长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
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提高社会对行政处罚的认可度。同时还明确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