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府[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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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2009〕107号
苏府〔2009〕107号
市政府关于命名苏州市第五批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创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根据《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有关部门考核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苏州市乐天科技有限公司等465家企业为苏州市第五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希望被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扬成绩,开拓进取,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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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苏州市第五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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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苏州市第五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
一、苏州市区(35家) 苏州市乐天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明道保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苏州名城车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苏州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三兴汽车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苏州柯利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顺达建设发展有限公
苏府〔2009〕107号
苏府〔2009〕107号
市政府关于命名苏州市第五批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创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根据《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有关部门考核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苏州市乐天科技有限公司等465家企业为苏州市第五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希望被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扬成绩,开拓进取,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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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苏州市第五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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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苏州市第五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
一、苏州市区(35家) 苏州市乐天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明道保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苏州名城车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苏州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三兴汽车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苏州柯利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顺达建设发展有限公
苏建设规4号文
苏州市建设局文件
苏建设规〔2009〕4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委、办、局:
为了配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贯彻执行,经对原发布的《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暂行办法》(苏建价〔2007〕3号)进行修正,制定了《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
二○○九年十月十日
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府
抄送:各市造价处(站),各市、区招标办,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其它中介咨询机构
苏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印发 打印:蒋震谊 校对:袁克顺 份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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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恶性竞争,
南府办200752号
南府办200752号
南府办
2007
52号
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
评估和清理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93号)和《南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见南府 2002 153号文)、《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南府办 2005 87号)要求,为落实我区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制度,完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工作,区政府拟对近年颁布的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清理的目的
对已发布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分批进行评估,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已不合时宜的文件,消除影响经济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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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办200752号
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构建和谐南海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评估、清理的范围
以区政府或区府办名义制订并且实施满5年的规范性文件(第一批详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一)4—7月,由负责清理单位按规定范围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详细评估,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名单(填写格式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传真至区法制局(联系人:杨宁,联系电话:86238329,传真:86332729)。若文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负责清理单位通过收集、分析
赣府厅发74号
《关于完善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意见》的
通 知
赣府厅发[2007]7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完善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
为适应农垦企业税费改革的需要,促进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5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农垦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将未参保的农垦企业职工纳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对目前尚未参保的农垦企业职工(包括已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属农垦企业正式职工的,可按现行农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原省属12家农垦企业未参保职工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农垦企业移交属地管理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00〕37号)规定参保;其余农垦企业未参保职工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
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省外事侨务办《关于江西省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赣劳社养〔2
巴南府办发〔2011〕73号
巴南府办发?2011?73号
2011年4月6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巴南区2011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2011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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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2011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3月30日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整治和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政府决定,用3个月时间在全区集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原则,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有机结合,坚决打击各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针对区域内监督监管困难、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
苏工价11号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苏工价〔20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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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中介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计价行为,统一计价标准,现将?关于明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7号)和?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函价?2010?13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各方反映的建设工程计价其它问题一并明确如下:
一、制定招标控制价时,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均应按规定计取。
二、为简化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招标控制价=(标底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各专业打折系数+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三、如一个标段有数个单位工程,在计取赶工费时,以标段总工期为对象进行考核。
四、如采用的是可调价格合同,不计取风险费用;如采用的是固定价格合同(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则应计取相应的风险费用,其中招标控制价按规定的标准计取,报价自主确定。
五、计取风险费用的工程,竣工结算时,调增(减)部分如采用投标报价的单价,也应计取相应的风险费用,费
苏建规字4号文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异议与投诉、受理与处理活动。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的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监管权限,受理和处理招标投标投诉,对招标投标的异议处理进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
苏政发〔2009〕11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 苏政发〔2009〕111号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 行政事业性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行为,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省有关部门清理审核、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和停止征收17项、降低23项、减免31项行政事业性和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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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各地和有关部门不得继续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取消和停止征收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的经费,按照公共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省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对降低收费标准和减免收费的项目,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另行公布。
附件: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中介(经营)服
务性收费项目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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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 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序号 (一级项目) 序号
苏会协5号
苏会协[2006]5号
关于同意程福祥等20位同志为执业
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程福祥等20位同志:
你们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及附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批准你们20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为: 江苏同仁会计师事务所 程福祥 江苏建元会计师事务所 张敏 江苏日月星会计师事务所 李中健
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 潘译 吴凯亚 刘雅菱 徐爱君 王维亚 南京金石城会计师事务所 陈斌
江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 华家新 张华锋 无锡大明会计师事务所 卫泰一 徐州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齐美侠 常州延陵会计师事务所 王允珏 南通宏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樊飞 黄裕美 扬州天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柏茂森 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吴迪
宝应安宜会计师事务所 葛学庚 镇江恒正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