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一般判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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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务经济犯罪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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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务经济犯罪的防治

【内容提要】腐败现象是困扰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突出问题,而腐败现象最极端的表现就是职务经济犯罪。如何有效地防治职务经济犯罪,把一个公正、廉洁、高效的中国政府带入21世纪,这是当今政治家们面临的艰巨使命,也是学者们苦苦思索的重大课题。本文就此问题略叙己见,分析、探讨职务经济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防治,希望能对职务经济犯罪的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职务经济犯罪 寻租行为 价格双轨制

一、职务经济犯罪的概念及现状

所谓职务经济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出于占有、挪用或其他个人之不法目的尤其是谋取不法经济利益之目的,实施的有危害经济秩序或财产利益,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如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1?。职务经济犯罪是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的交叉地带,兼具两者的一般特点,那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危害经济秩序或财产利益是职务经济犯罪构成所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

职务经济犯罪的构成特征为:⒈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刑法中,一般都称公务员或公务人员,在我国刑法中惯称国家工作人员。⒉职务经济犯罪的犯罪主观为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占有、挪用或其他个人不法目的,尤其是谋取不法经济利益为目的。⒊职务经济

经济犯罪侦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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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侦查重点

1、经济犯罪(专题一)

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利用法律所许可的经济自由,违反国家经济法规,严重侵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经济犯罪侦查(专题二2)

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经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发现查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

3、初查(专题二26)

立案审查(初查)是经侦部门对接受或发现的经济犯罪线索、证据材料或犯罪嫌疑人所进行的书面审查和调查核实。

4、查询冻结概念及其程序(专题三41)

1、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概念

——侦查人员根据侦查(调查)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调查询问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情况的一种查证方法。

——通知上述机构、部门停止支付的存款、汇款的专门措施。 2、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程序

1)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审批

2)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执行

3)冻结存款、汇款的期限

——6个月,可继续冻结6个月 4)冻结存款、汇款的解除 ——逾期自动撤销

——依法通知解除:经查明与案件无关3日内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

5)被冻结存款、汇款的处理 ——

经济犯罪侦查科目自测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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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分局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模拟试题

(经济犯罪侦查科目自测试卷)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

1、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 )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

3、如果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4、对受行政处分的人们警察,应当一并降低警衔或取消警衔。( )

5、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6、询问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

7、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8、办案人民警察收到违法犯罪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在首页左上方写明收到日期,并签名。( )

9、对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0、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

职务型经济犯罪疑难问题对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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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熊选国(以下简称熊):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理解,历来是审判实务中的难点。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4月29日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一立法解释解决了不少难题,但由于其规范对象仅限于“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也留下了一些争议。

苗有水(以下简称苗):据我理解,“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既不同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不同于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此类人员是在特定条件下行使国家管理职能的人员。为什么说他们与前两类“准国家工作人员”不同呢?因为此类人员从事公务和行使国家管理职能,并不是其本身所固有的职责引起的,而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是其特定职责的要求。例如,各级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的是农民,有的是工人,其本职工作就是务农、做工,本身不具有国家管理的职责,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农民、工人一旦当选为人大代表并依法履行职责,就在这一特定条件下具备了国家管理的职权,从而成为国家

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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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风险防范探析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风险防范探析

[摘 要] 涉众型经济犯罪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其近年来案发攀升趋势明显。本文分析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成因,提出了通过反洗钱机制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总体思路,总结了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识别点,并对今后防范工作提出具体设想。

[关键词] 涉众型经济犯罪;民间借贷;反洗钱;资金监测

涉众型经济犯罪多涉及投资理财、私募股权、理财产品等领域,属资金密集型犯罪,通常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形式,其涉案金额大、受害对象多、波及范围广,如何有效防范此类案件风险成为当前金融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课题。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民间借贷是主要诱因

受近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在银根趋紧情况下不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引发涉众型犯罪的趋势逐步显现,典型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再对外高利放贷。以民间借贷为掩护的非法集资活动交易手续简单,无担保,借款人资料不公开,借、贷款人信息不对称,风险发生后投资人或放贷人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加之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监管,极易出现借款人携款潜逃现象,从而导致大部分参与者资金亏损,进而引发涉众型犯罪。

(二)职

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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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控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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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控对策研究

作者:吴安新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5期

摘 要 通过对重庆2010-2012三年来的立案情况进行分析,重庆市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出外在形式合法化、犯罪手段新颖化、受害群体相对固定化、犯罪行为半公开化、犯罪定性复杂化等“五化”特征,并据此提出了提前预警强化预防、强化协同加强管控、完善法制提高犯罪成本等防控对策。

关键词 涉众型 经济犯罪 防控对策

基金项目: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委托项目:法制与公民意识教育与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经济法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部分成果。

作者简介:吴安新,副教授,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

中图分类号:D924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65-02

涉众型经济犯罪通常是指受害群众在三十人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常见类型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生产销售假药等。

根据这个标准,重庆市2010 -2012年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83起,主要分布在

公安机关经济侦查大队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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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经济犯罪?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有那些? 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关系,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章明确规定对各类经济犯罪行为应如何进行定罪处罚。依据有关规定,晋江市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一共包括以下几类:(1)走私罪中除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外的其他犯罪行为;(2)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3)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规定的骗购外汇罪;(4)金融诈骗罪;(5)危害税收征管罪;(6)侵犯知识产权罪;(7)扰乱市场秩序罪;(8)侵犯财产罪中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2、发现经济犯罪行为应当向公安机关的哪个部门举报?

依据晋江市公安局有关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经济犯罪案件应由公安经侦部门管辖。晋江市公安局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管辖晋江市范围内的各类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公民一旦发现有经济犯罪线索,可以到公安经侦部门举报。一般来说,犯罪地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等与犯罪活动相关的地点。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

公安部公布涉众型经济犯罪九个典型案例(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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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涉众型经济犯罪九个典型案例(名录)

6、西安重阳生物科技公司集资诈骗案 2005年7月,广东省公安机关侦破了西安重阳生物科技公司集资诈骗案。该案犯罪嫌疑人称自己拥有西安重阳公司450万股名为“重阳生物”的股权,招聘一批专门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以传销的手法,骗取广州地区群众认购并不真实存在的股权。被骗对象多为离退休老年人,人数达900多人,涉案金额1500万元。基本作案手法为:一是让业务员到群众聚集较多的地方派发宣传资料,邀请群众到公司办事处收看西安重阳公司的宣传光碟;二是召集群众开免费茶话会,在会上吹嘘公司的实力和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免费组织投资超过3万股的投资人到西安重阳公司考察旅游;三是负责销售股权的副总经理积极发展下线业务经理,业务经理再发展下线业务员,他们的销售报酬收入主要是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提取率为22%―50%,并在公司办事处的当天销售收入里当场瓜分提成款;四是对早期认购了股权的群众采取分红送股的手段为诱饵,鼓动群众加大投资金额,并且教唆他们介绍新的投资人购买股权,而分红送股的费用是利用后期投资人所购股权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五是对投资群众宣称,该股权很快可以在国内和美国上市,回报丰厚,诱使群众相互介绍购买股权,

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预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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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针对民营企业做的法律讲座。

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预防讲座

一、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现状、特点

从这几年我们发现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发案情况来看,当前我们深圳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现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案数量逐渐增多,危害越来越大、影响愈广。从我个人掌握的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已占到整个经济犯罪案件的15%,且呈逐年增多趋势。2000年以前基本上是每年我局接受报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的仅仅二十至三十宗,但这几年,每一年我局接受报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的在一百宗左右。而实际上,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经济犯罪是大量存在的,但这个也不是我们深圳乃至全中国特有的,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据报道,在最近二年内全球有37%的企业备受犯罪困扰,在标榜为法治国家典范的美国也很普遍。尽管很普遍,但只有少数企业来公安机关报案,大多数要么没有发现要么同其职工“私了”。我们深圳的被害单位已经从一些中小企业逐渐涉及到我市的华为、中兴、富士康、TCL等大型名牌企业。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在我市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到现在已经到了及其猖獗的程度。

2、从案件性质来看,职务侵占犯罪、挪用公司资金犯罪、盗窃犯罪、企业人员受贿

公安机关经济侦查大队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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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经济犯罪?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有那些? 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关系,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章明确规定对各类经济犯罪行为应如何进行定罪处罚。依据有关规定,晋江市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一共包括以下几类:(1)走私罪中除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外的其他犯罪行为;(2)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3)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规定的骗购外汇罪;(4)金融诈骗罪;(5)危害税收征管罪;(6)侵犯知识产权罪;(7)扰乱市场秩序罪;(8)侵犯财产罪中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2、发现经济犯罪行为应当向公安机关的哪个部门举报?

依据晋江市公安局有关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经济犯罪案件应由公安经侦部门管辖。晋江市公安局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管辖晋江市范围内的各类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公民一旦发现有经济犯罪线索,可以到公安经侦部门举报。一般来说,犯罪地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等与犯罪活动相关的地点。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