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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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规范及流程
正镶白旗医院
合作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流程
1、合作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所电话提出预约转诊申请,并同时填写预约转诊单。预约办电话:6522580. 2、门诊预约办接到转诊预约电话后,联系医院相关科室,通知和协调转诊事宜 。
3、门诊预约办将预约结果电话告知合作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所,详细告知患者转诊的科室及就诊时间。
4、患者持转诊预约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医疗证到旗医院预约就诊。
5、挂号室指定窗口(办理就诊挂号) 6、患者到预约的诊室就诊。
正镶白旗医院预约转诊工作规范
各社区卫生所、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我医院各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全科医疗、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康复治疗及妇幼保健等工作,是公立性卫生医疗机构。按照“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保健在社区”的目标,各社区卫生所/卫生院将为居民提供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为了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所与旗医院更好的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各社区卫生所在旗医院指导下开展各项诊疗服务,实行医疗资源共享和双向转诊,方便居民就诊及转诊。
2、需要转诊的病人由病人所在社区卫生所的医务人员电话预约转诊,预约后通知病人到相关的科室就医。
3、在旗医院住院后出院的病人,特别是恶性肿瘤、高血压、糖
基层医疗机构与中医医院预约转诊工作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与中医医院预约转诊工作制度
城区医院,各社区卫生所(中山、文峰、高岭等),主要负责我场各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全科医疗、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康复治疗及妇幼保健等工作,是公立性卫生医疗机构。按照“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保健在社区”的目标,各社区卫生所将为居民提供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为了各社区卫生所与中医院更好的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各社区卫生所在钦州市中医医院指导下开展各项诊疗服务,实行医疗资源共享和双向转诊,方便居民就诊及转诊。
2、需要转诊的病人由病人所在社区卫生所的医务人员电话预约转诊,预约后通知病人到相关的科室就医。
3、在中医院住院后出院的病人,特别是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各社区卫生所要进行跟踪管理,要每月定期上门或预约到门诊检查一次,如有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诊到中医院。
4、今后各社区卫生所要对辖区内就诊的患者建立患者电子病案,病案将与中医院诊疗信息档案共享。建立了电子病案的患者到医院就诊,中医院信息库也能清楚地显示出患者的诊疗记录,让医生对患者既往病史一目了然,便于疾病筛查和控制。
5、为了方便患者就医,中医院各学科专家也将定期进入社区,开展便民诊疗咨询服务。
基层医疗机构推进医改工作调研方案
基层医疗机构推进医改工作调研方案
为全面、真实了解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其他改革的相关情况,市卫生局组成调研组,赴各地开展具体情况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调研时间、地点
12月14日至12月21日,分别调研枝江市、远安县、兴山县、长阳县、点军区和猇亭区。每个县实地调研2个乡镇卫生院和10个村卫生室(随机抽查)。
二、参加人员
调研组由李凯副调研员带队,基药科胡华刚、王宗芳,规财科袁维福等参加。
三、调研方式
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简单的情况简介(一问一答的形式);现场填报数据表格;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找个别医务人员和村医单独座谈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四、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推进情况
1、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的推进情况(人事制度改革、绩效工资改革、财政投入机制等)。重点了解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县本级财政投入是否到位,投入多少?(2011年县级财政预算总计数;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目分
别预算数;截止11月30日分别拨付到位数;2012年财政预算数)
2、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水平与改革前是增加还是降低,医务人员的意见?
3、基层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篇一: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定,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住院、特殊门诊和一般门诊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定的基本原则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 凡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营利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院,可申请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四)对社会服务的军队医院。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
肺结核转诊流程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一、肺结核登记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
二、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对于本市就读的学生要求填写学校并详细到班级。
三、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由患者,第二联、第三联交由公共卫生科。城关区辖区肺结核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结核门诊),城关辖区外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到患者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在收到《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后,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五、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要对肺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及时通知首诊医师,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六、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支气管内膜结核按照继发性肺结核进行登记、报告
肺结核转诊流程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一、肺结核登记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
二、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对于本市就读的学生要求填写学校并详细到班级。
三、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由患者,第二联、第三联交由公共卫生科。城关区辖区肺结核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结核门诊),城关辖区外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到患者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在收到《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后,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五、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要对肺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及时通知首诊医师,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六、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支气管内膜结核按照继发性肺结核进行登记、报告
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篇一:医疗机构聘用证明、试用期合格证明
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注:本表是医师执业注册专用,由聘用机构填写。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篇二: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
附件3
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
兹聘任同志在我单位 科(室)从事护理工作。
单位法定代表签字:
年月 (单位盖章) 日
篇三: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医 疗 机 构 聘 用 证 明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端正办院方向,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理念,不断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流程,转变服务作风,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 落实院长负责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管理和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积极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
第四条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务人员应当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心,关心、爱护、尊重患者,加强医患沟通,保护患者隐私;应当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第五条 设立患方接待场所,接受患方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向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加强治安管理,明确治安责任人,逐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端正办院方向,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理念,不断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流程,转变服务作风,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 落实院长负责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管理和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积极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
第四条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务人员应当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心,关心、爱护、尊重患者,加强医患沟通,保护患者隐私;应当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第五条 设立患方接待场所,接受患方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向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加强治安管理,明确治安责任人,逐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端正办院方向,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理念,不断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流程,转变服务作风,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 落实院长负责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管理和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积极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
第四条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务人员应当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心,关心、爱护、尊重患者,加强医患沟通,保护患者隐私;应当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第五条 设立患方接待场所,接受患方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向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加强治安管理,明确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