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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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广播影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
广电总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广播影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txt第一次笑是因为遇见你,第一次哭是因为你不在,第一次笑着流泪是因为不能拥有你。广电总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广播影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11月12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广播影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通知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广电总局对现行广播影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认定以下39个规章和301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其中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进一步修订完善。
一、继续有效的39个规章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电部令第11号)
2、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广电部令第20号)
3、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广电总局令第5号)
4、赴国外租买频道和设台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12号)
5、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
6、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广电总局令第23号)
7、国家广播电影电
如何区别国务院部门规章与部门规定
如何区别国务院部门规章与部门规定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政府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依此规定,国务院部、委规章是特指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而按照1990年2月18日国务院发布《法规规章备案规定》,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其中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所制定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这里所说的部门规章与行政诉讼法所说的部、委员会规章不完全一致。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其中规定可以对国务院部门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而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那么,就有一个如何区分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与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的问题。
以上规定综合起来看,从全国人大的立法来看,似乎不应当有部门规章这样的提法,而应当将国务院各个部门的规定区分区分为部、委员会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定,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图文
公安部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目录
(公通字[2009]29号)
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1 规范性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城镇公安消防部队消防通讯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邮电通信设备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安消防监督员岗位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时间 1987年6月11日 发文机关 公安部 文号 〔87〕公(消)字53号 公通字〔1994〕7号 公通字〔1996〕1号 公通字〔1997〕7号 公复字〔2000〕3号 公复字〔2000〕9号 2 3 4 5 1994年2月5日 1996年1月2日 1997年1月27日 公安部 公安部、邮电部 公安部 公安部 关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2000年3月20日 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 关于对不服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能否提起行政复议的批复 2000年9月5日 6 公安部 7 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公安部、国家经贸委、教育部、监察部、建设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2001年5月17日 广电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安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图
公安部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目录
(公通字[2009]29号)
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1 规范性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城镇公安消防部队消防通讯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邮电通信设备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安消防监督员岗位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时间 1987年6月11日 发文机关 公安部 文号 〔87〕公(消)字53号 公通字〔1994〕7号 公通字〔1996〕1号 公通字〔1997〕7号 公复字〔2000〕3号 公复字〔2000〕9号 2 3 4 5 1994年2月5日 1996年1月2日 1997年1月27日 公安部 公安部、邮电部 公安部 公安部 关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2000年3月20日 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 关于对不服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能否提起行政复议的批复 2000年9月5日 6 公安部 7 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公安部、国家经贸委、教育部、监察部、建设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2001年5月17日 广电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安
常州大学社团联合会新外联部部门规章制度
常州大学社团联合会外联部部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常州大学社团联合会外联部的内部建设,促使其走向专业化、制度化,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常州大学社团联合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常州大学社团联合会外联部是社联的内外沟通及与校外沟通部门。
第三条 本规章制度由外联部在社联主席团和部长的指导下起草、修改并执行,接受本部门全体人员的监督。
第二章 外联部基本职责
第四条 常州大学社团联合会外联部以加强社联与校内外商家的联系并获得活动赞助、与周边地区高校联系沟通为任务,保证社联社团活动正常进行为工作重心,主要有以下基本任务:
(一) 通过积极地与校内外商家的沟通,与商家达成一定协议,获得赞助,保证社联
举办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 负责与周边地区高校社联的联系,加强沟通,保证信息的通畅;与团委等老师
的交流沟通,包括赞助后续工作;
(三) 各成员有责任通过参加多样化的文体活动或其他方式营造外联部及社联积极向
上、融洽和谐的文化氛围。
第三章 外联部组织形式
第五条 外联部组织形式
(一)本部门在常州大学校团委及常州大学社团联合会主席团领导下,包括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到三名,干事若干名。
(二)部长指导本部门整体工作
学术部部门规划刘杰
学术部部门规划
一、学术沙龙活动改进方案
刘杰
从已有的活动方案来看,流程的各个大环节上已经没有改进的空间,唯有从小的活动环节入手。通过了解以往的方案不足之处主要在于活动对同学们的硬性帮助,即学术沙龙活动能与学分挂钩,导致活动的举办数量在不断增加而实质性的学术沙龙促进学术兴趣,交流学术思想的氛围受到影响,在实质效果上出现折扣想象。主要表现在学术沙龙活动激励效果有限,成为同学加学分的一个机制,所以如何来提高学术沙龙的正面效果,真正发挥活动本来的作用,是学术沙龙开展的主要目标。
要想活动的举办更加饱满,改变这种现状学术部应该从活动的进行开展具体过程入手,一步步落实。 为此提出以下改革方案: (1)、抓好活动策划审批工作,保证活动策划的质量。第一,主题是否具有学术意义研究价值、是否反应专业培养要求、政治方向是否正确。第二,材料是否准备齐全,活动的主办同学是否认真依照学术沙龙的规范进行,对于低质量的活动策划方案坚决不予通过,把好质量关卡。 (2)、紧跟台上实时演讲。对主讲人团队进行监督是落实活动的重要环节,主讲人对问题的阐述是否清楚,论证是否合理,学术部人员要根据讲演者表现和最后老师的评价给出中肯的意见,做出评判。 (3)、细化活动环节。除对于讲演者
网络编辑部部门规划1
网络编辑部部门规划
合肥学院快乐驿站网络编辑部预计招新15名成员,其中包括2名大二的和在纳新中招收的的13名大一新生。信息网编辑部是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部门,它主要负责收集各种信息资源,做好影视、图片的制作,撰写大小活动的通讯稿,利用各种网络媒介来宣传我协会和社团活动。同时,兼掌管我协会的官方微博(新浪),每天更新,宣传并传承我协会“青春不羁,快乐无限”的理念。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带着我们的激情与热情,定会将网络编辑部的工作做好。
一、网络编辑部的内部管理理念和思路
1、管理方面,由于部员对网络编辑部的工作还不是很熟悉,本身对一些应用软件不是很熟悉,所以我们会将根据部员的特长进行分组,让他们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并对他们进行相关的指导和督促。这样不仅会让大家尽快熟悉部门内部运作流程,也会集思广益提高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2、纪律方面,我们实行每周例会制和活动考勤制。要求每次例会所有部员必须按时到会。有活动的时候要求部员能及时参加,并对他们的表现做相应的记录与指导。 二、主要工作及实施步骤
网络编辑部的工作主要分为网络和编辑两方面。在编辑方面,我们将会和各个部门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动态,撰写好通讯稿和网络宣传工作。在网络方面,我部将
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注册会计师参与年
关于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有关问题的研究
新《公司法》施行以来,不少会员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问题存在疑惑,希望协会能就此问题进行研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加以明确。为此,我们对我国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的历史进行了简要回顾,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在我国,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法定审计制度的框架体系。
一、企业年报审计的历史沿革与法律规范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06年10月底,我们检索到与注册会计师参与企业年度审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共48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自1979年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后,注册会计师最初的业务涉及三资企业设立的注册资本金、年度报表以及纳税申报情况的审验。1992年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开始拓展到对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1993年,《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公司法》发布后,注册会计师开始介入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查验证,对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从1996年开始,财政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大力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职能转变,不再对企业直
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银监发〔2011〕1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成立以来截至2010年11月10日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立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涉及银监会监管职责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银行业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等39件规章(附件1),继续有效。
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等493件规范性文件(附件2),继续有效。
三、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等6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3),继续适用。
四、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等2件规章(附件4),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五、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非银行金融
中国银监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中国银监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公告
(银监发[2007]56号 2007年7月3日)
为了推进银行业依法监管工作,遵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清理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部分银行业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因上位法修改或者废止而失去立法依据的情形;因所规范事项已由上位法规范而无存在必要的情形;因所规范事项已由新文件规范而无存在必要的情形;因现实情况变化而明显不适应银行业或者银行业监管发展情形的银行业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本次清理共修改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6件,确定应予以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9件,并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4次和第55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此外,本次银行业监管法规清理结果表明,目前银行业监管依据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或者执行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银行业监管职责和行使监管职权,银行业监管主体已经改变。根据监管主体与监管规则制定主体以及监管规则执行主体统一的原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4次和第55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