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高法2001字32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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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高法【2001】字320号:《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事故中伤残人员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暂行办法》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
关于印发《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事故中伤残人员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暂行
办法》的通知 川高法[2001]字32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法院、公安局、民政局:
现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事故中伤残人员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在处理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赔偿事故、案件中,作为假肢、辅助器具计算、安装参照执行的依据。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望及时上报各自主管部门。
附:1、《假肢及辅助器具基础价格一览表》 2、《假肢安装诊断证明书》
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事故中伤残人员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其功能,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解决当前在处理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赔偿事故、案件过程中,由于各地、各部门在处理相关假肢及辅助器具上认识不一致,在计算假肢、辅助器具的价格、质量方面有较大差异,造成相应假肢或辅助器具处理结果差距较大,受伤致残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能完全保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
川高法【2001】字320号:《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事故中伤残人员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暂行办法》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
关于印发《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事故中伤残人员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暂行
办法》的通知 川高法[2001]字32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法院、公安局、民政局:
现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事故中伤残人员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在处理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赔偿事故、案件中,作为假肢、辅助器具计算、安装参照执行的依据。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望及时上报各自主管部门。
附:1、《假肢及辅助器具基础价格一览表》 2、《假肢安装诊断证明书》
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事故中伤残人员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其功能,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解决当前在处理交通、工伤、伤害、意外等人身损害赔偿事故、案件过程中,由于各地、各部门在处理相关假肢及辅助器具上认识不一致,在计算假肢、辅助器具的价格、质量方面有较大差异,造成相应假肢或辅助器具处理结果差距较大,受伤致残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能完全保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
新计价房(2001)500号文件(1)
关于国土资源系统管理事业性收费
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收费项目 一、土地登记费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一)土地权属调查费 l、党政机关、团体 2、企业 3、事业单位 4、城镇居民 5、农村居民 (二)地籍测绘费 宗地 宗地 宗地 宗地 宗地 元 300元 150元 450元 20元 5元 按照国家测绘局国测发[1993]08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1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60元,最高60000元。 开发利用国有农用地的土地权属调查费标准为7.5元/公顷。 5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15000元。 1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10元,最高50元。 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农牧民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不收费。 未取得到测绘资格的单位和部门不得收费。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土地变更登记亦执行此收费项目标准。(土地权属调查)
按征拨耕地的等级标准执行 二、耕地开垦费 元/亩 1000—4500元 一般耕地:一等地3000元/亩;二等地2000元/亩 三等地1000/亩 基本农
川建发60号文件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行为,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第三条 投标报价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中具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在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一般不设标底。根据项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设立标底的,第四条 报价评审组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使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规或将标底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的, 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其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56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5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报价评审组的人数不得少于
或在评审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报价评审组按照”的规定和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将低于成本的报价
30号)、《房屋建筑和市89 号)、《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
《省进一步要求》
3个。 第三章“评 促
川建发60号文件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行为,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第三条 投标报价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中具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在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一般不设标底。根据项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设立标底的,第四条 报价评审组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使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规或将标底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的, 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其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56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5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报价评审组的人数不得少于
或在评审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报价评审组按照”的规定和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将低于成本的报价
30号)、《房屋建筑和市89 号)、《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
《省进一步要求》
3个。 第三章“评 促
渝府发【2001】120号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李瑶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包括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医疗的登记和缴费;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第四章 大额医疗费互助金;第五章 职工就医和医疗服务;第六章 医疗费用的支付;第七章 医疗费用的结算; 第八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九章 其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第十章 附则。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府发〔2001〕120号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已经2001年11月8日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五日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城镇
四川省建设厅文件川建发112号 - 图文
四川省建设厅文件
川建发[2006]112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我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促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遏制低价恶性竞争行为和防止产生新的工程款拖欠,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我厅对2004年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试行办法》(川建发
[2004]72号)进行了修改,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定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本通知下发后,我厅川建发[2004]72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 2、《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 计价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建设部标定司
363号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
知
锡政发[2004]36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无锡市
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征收或者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统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造的房屋被拆迁的,不论被拆迁人是否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相关的土
16号文件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意见》分九个部分:一、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二、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三、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四、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五、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六、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七、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八、努力营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九、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 《意见》指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他们热爱
16号文件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意见》分九个部分:一、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二、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三、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四、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五、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六、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七、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八、努力营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九、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 《意见》指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他们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