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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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注册资本金用途是什么
公司法注册资本金用途是什么
题要 公司把注册资本金的用途主要体现在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营业执照是在验资以后才可以完成的,而验资的前提条件是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此外,验资结束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可以用于企业的经营,人员工资,购买设备,原材料,办公用品等这些基本的开销.
▲一、公司法注册资本金用途是什么?
1、注册资金在公司核名后,首先要用于验资,验资后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2、执照,代码,税务,银行基本户都办好了,表示验资结束,这时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房租,人员工资,购买设备/原材料/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都可以
注册资本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由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由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二、注册资金的方式:
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抽
走;
3、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后用其他非货币部分补账;
4、用虚报利润的方法
各行业注册资本(法定)的最低限额
各行业 注册资本法定的最低限额
注册 资本(金)法定最低限额目录注册资本(金)法定最低限额目录注册资本(金)法定最低限额目各行业 最低限额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行业类别 (人民币) 章 一、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及其中介服务类: 第十三条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 全国性商业银行 10亿元 银行法》 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城市合作商业银行 1亿元 (同上) (同上) (同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条文摘录 备注 农村合作商业银行 5000万元 (同上) 第五条独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注 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外资银行、 合资银行 3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第十条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 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财务公财务公司 1亿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
注册资本比例说明
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说明
一、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表
注册资本与投资特别规定 总额之比 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7:10=70% 无 美元) 3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1:2=50% 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含1000万美元) 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2:5=40% 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含3000万美元)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000万美元以上 1:3≈33.3% 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 外商独资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参照中外合资企业比例。 ● 中外合作企业的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
投资总额 二、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限额
1、以生产经营和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 2、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0万元人民币;
3、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4、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如果是申请其股票上
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的抽逃于规制
论公司抽逃注册资本 一、注册资本的法律概念:
注册资本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资本。注册资本不仅是公司经营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对债权人的财产担保,同时还是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限额。 注册资本与经营资金有联系也有区别。经营资金包含了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也要参与经营。经营资金是包括注册资本在内的企业所有的财产。其区别是:
1、民事责任不同,企业以所有的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2、行政责任不同,当企业资产大于注册资本时,超过部分无须行政机关登记注册(除公积金转股而增加资本外),当企业资产小于注册资本时,必然引起注册资本的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3、注册资本一经核准登记就是的相对不变量,股本可以转让,但不允许抽回。经营资金是时刻变化着的一个变量。 二、抽逃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公司法》209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61条都做了规定,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抽逃注册资本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刑法159条规定:抽逃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抽逃资金额的2%以上10%以下罚金。
3、民事责任:抽逃资本的股东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债权人在
公司注册资本的抽逃于规制
论公司抽逃注册资本 一、注册资本的法律概念:
注册资本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资本。注册资本不仅是公司经营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对债权人的财产担保,同时还是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限额。 注册资本与经营资金有联系也有区别。经营资金包含了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也要参与经营。经营资金是包括注册资本在内的企业所有的财产。其区别是:
1、民事责任不同,企业以所有的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2、行政责任不同,当企业资产大于注册资本时,超过部分无须行政机关登记注册(除公积金转股而增加资本外),当企业资产小于注册资本时,必然引起注册资本的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3、注册资本一经核准登记就是的相对不变量,股本可以转让,但不允许抽回。经营资金是时刻变化着的一个变量。 二、抽逃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公司法》209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61条都做了规定,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抽逃注册资本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刑法159条规定:抽逃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抽逃资金额的2%以上10%以下罚金。
3、民事责任:抽逃资本的股东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债权人在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分析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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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分析运用
作者:朱臻
来源:《经营者》2015年第10期
摘 要 2014年3月,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开启重大调整,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并改“实缴制”为“认缴制”。本文试图运用多源流模型,从问题源流、政策源流、政治源流等方面分析此次改革的出台原因和出台过程,并得出相应的结论。 关键词 多源流理论 注册资本 公司登记制度 一、引言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开启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此次改革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取消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改“实缴制”为“认缴制”。自2014年3月1日起,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一些特殊行业外,绝大多数公司在登记时无须提交验资报告,营业执照上不再记载实收资本。
那么在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背后,是什么样的力量将公共问题推进决策议程呢?此次改革的决议是怎样形成的呢?
注册(上海)旅游咨询公司企业查名前的前提条件及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旅游咨询公司上海工商登记材料流程有哪些?注册(上海)旅游咨询公司企业查名前的前提条件及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旅游咨询公司上海工商登记材料流程有哪些?注册(上海)旅游咨询公司企业查名前的前提条件及注册资本要求
答:
一、注册(上海)旅游咨询公司企业查名前的前提条件:
1、准备好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确定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3、准备公司5-10个企业备选名称字号。
4、确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二、注册(上海)旅游咨询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出资。
2、二人或以上投资注册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可分批出资,首批不低于20%,其余的在2年内到位。
3、若申请一般纳税人,则申办旅游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
三、注册(上海)旅游咨询公司需准备并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的股东需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且需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等)。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
公司股权回购及减少注册资本金实务操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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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回购及减少注册资本金实务操作分析
作者:李丹
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01期
摘要:《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减资的程序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当因股权回购导致减资时,如果没有厘清两者的法律关系及程序,就会在办理减资时遭遇一定的尴尬。笔者在工作中就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本文将实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思考与大家分享,期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有所助益。 关键词:股权回购;减资;程序
一、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股权回购及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对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情形做了规定: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以上三种情形是法定的公司应当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除此之外,股东跟公司就股权回购达成一致的,亦可以进行股权回购。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
公司法资料
公司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财产的哪一部分?( B )
A.利润 B.资本公积金 C.法定公积金 D.任意公积金公司
2.资本三原则中不包括( B )原则。 A.资本维持原则 B.资本增值原则 C.资本不变原则 D.资本确定原则
3.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上限是( D )。 A.20人 B.30人
C.40人 D.50人
4.下列选项中不是公司机关的是( D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清算机构
5.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A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经理 D.监事会
6.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和丁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几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受理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80万元,不足发起人协议中规定的125万。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2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D )
A.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或乙或丁补足;
D.丙以
新加坡公司法
新加坡公司法-中文版
第十六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导言
第二节 公司成立及其后果 第三节 公司治理 第四节 公司权利的行使 第五节 股东的救济 第六节 公司股份
第七节 公司债据与资产抵押 第八节 公司困境 第九节 公司解散
第一节 导言
16.1.1 在新加坡,与公司有关的主要法律是《公司法(Cap50, 1994 Rev Ed)》(以下称“公司法”)。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特殊类型的公司,除了公司法之外,还要受到其他成文法的规制。如保险公司和银行,还要分别受《保险法(Cap142,1994 Rev Ed)和《银行法(Cap20, 1994 Rev Ed)》的规制。有限责任合伙组织其实也是公司,受《有限责任合伙组织法(Cap289,1994 Rev Ed)》规制。在诸如《证券与期货法(Cap289, 1994 Rev Ed)》等其他成文法中,也有一些与公司有关的条款。
16.1.2 应该注意的是, 普通法也会对与公司有关的成文法规范进行补充。
第二节 公司成立及其后果
设立公司的义务
16.2.1 根据公司法第17(3)条的规定,拥有20名以上成员的经营组织都必须设立为公司。但该规定并不适用于那些遵照新加坡其他成文法设立的,由从事特定职业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