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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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经纪成交版)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七年五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
合同协议范本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BF - 0129)范本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BF—2018—0129)
特别提示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自行成交版)自2007年7月1日起推行使用。 本合同示范文本仅供查看,不能作为签约下载使用。
申请办理存量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须提交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和北京工商网
(www.baic.gov.cn)下载合同编号标识“CX”的示范文本,并在打印后填写使用。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七年五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
1
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
2017年最新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介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 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如因客观情况,甲、乙方不能同时与丙方签约时,也可用于甲方与丙方或乙方与丙方双方签约。但乙方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所签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方括号\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的,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是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可以添加注明的。
五、签订合同时,未采用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签订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 七、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编号号码必须相连。 八、本合同条款由宁波
2017年最新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介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 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如因客观情况,甲、乙方不能同时与丙方签约时,也可用于甲方与丙方或乙方与丙方双方签约。但乙方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所签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方括号\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的,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是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可以添加注明的。
五、签订合同时,未采用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签订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 七、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编号号码必须相连。 八、本合同条款由宁波
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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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系卖房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系买房人) 丙方:______________(系保证机构)
为保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安全,保障各方权益不受损害,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共同委托丙方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提供资金划转服务。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资金存入丙方设立的 “专用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产证、甲方收到交易结算资金之日止。
第三条 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专用账户”,账号为: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种划转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不收
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其他:】
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其他:】
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身份证】【其他:】
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其他:】
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地产权属情况
1.房地产地址(下称“该房地产”):。
2.房地产权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砖木】【其他:】,总层数:,该房地产所在层数:,建筑时间:。
6.房屋共有情况:【无】【有】。
7.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
8.该房地产以现状售予乙方,乙方或其代理人已认真查勘和了解该房地产的情况。该房地产:(1)【不带家私家电】【带家私家电】;
(2)【不带租赁合同】【带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连同现有租赁合同一起购入该房地产,甲方须协助乙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其他:】;
(3)【无户口】【户口未迁出,甲方应在迁出】【其他:】。
9.需
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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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系卖房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系买房人) 丙方:______________(系保证机构)
为保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安全,保障各方权益不受损害,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共同委托丙方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提供资金划转服务。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资金存入丙方设立的 “专用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产证、甲方收到交易结算资金之日止。
第三条 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专用账户”,账号为: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种划转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不收
2018年最新版北 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BF-2018-0129)模板范本
BF-2018-0129 合同编号:
XX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XX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屋买卖。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买卖双方应当清楚知晓本市存量房房源核验、限购等政策法规要求。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卖双方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并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交易风险。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重 庆 市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特 别 告 知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买卖。本合同所指房屋买卖,是指个人或单位将已办理权属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进行出售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交易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本合同所指经纪成交,是指买卖双方通过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买卖意愿,自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
3、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房屋买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买卖双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4、房屋买卖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法规较多,当事人可向专业机构咨询。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可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查阅房屋是否在该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查封、预告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
5、本合同签订不等于产权登记。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在此期间可能出现房屋被司法查封、被征收等特殊情况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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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说明
基本术语释义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交接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 房屋登记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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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各地可以在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