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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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
隆阳区大庄中学“343生态高效课堂”集体备课导学案
主备课教师 李绍福 学科 思想品德 教具 年级 七 总课时 1 教学方法: 教学手段:阅读、教学准备 理解、分析、探究 多媒体 教法 讨论法、创设情景法 教学内容(课题) 第八课法律护我成长 第二框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导学案 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教学目标 能力目标: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知识目标:了解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内容。 重点 【教学重点】 1、 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 2、 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教学难点】 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和非诉讼手段 教学重、难点 难点 教学过程(师生双边活动)
导入新课
我们知道学校、家庭、社会对我们未成年人给予了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但是这些都是外界对我们的保护,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自我保护。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究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讲授新课
一、第二框: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板书】
同学们通过预习提出来不少问题,课前也收集了不少案例,我将同学们的案例和问题进行如下
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人身权法研究专题作业
人身权法研究专题
题目: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姓名:陈彬 学号:1
2012031177
人身权法研究专题作业
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摘要:对个人信息进行法律保护,就必须首先明确个人信息的概念,确定
个人信息的定义,并对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做出比较,区别二者,制定统一的对个人信息进行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关键字:个人信息 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法
一、概念的辨析:个人信息、个人资料、个人隐私的取舍
在法律上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首先要必须明了其概念,这样可以更好的明确个人信息的法律地位和保护范围,可以更好的在法律范畴内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例子来看,各国学界和立法对个人信息的认识并不一致,最直接的表现是个人信息在各国立法上被分别冠以不同的称谓,或采用个人信息,或采用个人资料,或采用个人隐私。
1、采用个人信息的立法例。在世界各国的立法例中,采用个人信息称谓的立法例主要有:1978年奥地利的《信息保护法》、1984年英国的《自动化处理个人信息的利用与将其提供于公务规范法》等。
2、采用个人资料的立法例。被冠以个人资料的称谓的立法例主要有
论胎儿利益的法律保护
论胎儿利益的法律保护
胎儿利益的法律保护究竟该如何确立,并以何种方式进行,是我国目前十分有争议的一个话题。当今许多学者认为,我国应该从全部或个别方面确认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方面立法,以保护自然人合法民事权利能力方式对胎儿的利益予以保护。我国的《民法通则》目前并没有引用这种观点模式。但是,这种立法保护方式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在世界上许多国家被采纳,并在胎儿利益保护方面比我国更加彻底及全面。
在德国的民法中,对胎儿利益的保护主要集中在继承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方面,即以个别的承认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方式对胎儿的利益予以保护。1《德国民法典》第1923条第一款规定:“能够成为继承人享受继承权者,必须是继承开始时生存的人。”第1923条第二款规定:“继承开始时尚未出生,当已经怀孕的胎儿,视为在继承开始前出生。”
在日本的民法中,同样也是规定:“胎儿在若干例外情形下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这种个别承认主义方式对胎儿利益予以保护的。2《日本民法典》第721条规定:“胎儿,就损害赔偿请求权,视为已出生。”承认胎儿基于不法行为的损害,具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且,该法典还于886条和965条承认了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在英国和美国
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乔军2009年5月19日 年 月 日
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提纲一、法律的几个概念 二、社会弱势群体的界定 三、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法理分析 四、当前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现状 当前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现状 五、完善弱势群体法律保障的建议
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一、法律的几个概念1、道德规范、宗教规范与法律规范 道德规范、
法律是规则 法律界定权利义务 法律体现国家意志 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律思维的特殊性: 事件分析 事件分析; 法律思维的特殊性:314事件分析;青藏 高原生态保护的制度保障; 高原生态保护的制度保障;
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2、公法、 私法与社会法 公法、公权、私权及社会保障权 公权、 国家、 国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先有私权,后有公权, 先有私权,后有公权,私权优先 公务员及公民私法意识薄弱: 公务员及公民私法意识薄弱:知识有限 房屋所有权70年 如最低注册资本 、房屋所有权 年、房 屋未登记合同无效等误区、 屋未登记合同无效等误区、法制宣传反 思
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3、硬法与软法 、(1) 软法一般不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 认可, 认可,而是由非国家的人类共同体协商 制定或认可; 制定或认可; (2) 软
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
论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
目 录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概念界定 (一)什么是弱势群体 (二)弱势群体存在的共性 (三)弱势群体的福利保障 (四)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
二、我国弱势群体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如何保障对弱势群体的权利研究
(二)国家在行政工作中对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所存在不足 (三)司法机关在相关法律对弱势群体进行的保护缺陷 三、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必要性及法律对策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之必要性 (二)法律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三)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对策
浅谈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保护
【内容摘要】现实中的社会弱势群体常遭到歧视性待遇,被视为“愚昧无知”、“低三下四”、“贫穷落后”。 邓伟志认为:“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聚敛财富能力较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较差的人群”。这也就是弱势群体需要得到国家和社会法律救济的原因。弱势群体与国家、社会对利益分配的不均衡有直接关系。他们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权益保护、社会竞争力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均处于弱势。以庞德的利益学说为视点,分析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理论来源,对我们探索对弱势群体的法律对策有一定帮助 。
【关键词】社会弱势群体;法律研究;法律援助
2
浅谈社会弱势
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写作提纲
一、商业秘密的认定与法律特征 1、秘密性 2、独特性 3、价值性 4、实用性 5、保密性
二、我国商业秘密的现状 三、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对商业秘密的民事法律保护 2、对商业秘密的行政法律保护 3、对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 4、对商业秘密的专项法律保护 5、商业秘密的企业自我保护途径。 四、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
内 容 摘 要
我国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是从竞争法途径来进行的,其主要法律渊源有两个,一个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另一个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此外,还在《刑法》中专门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发生在经济领域,尤其以竞争性行业或领域为多,因此各国立法均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公平竞争法》、《企业秘密法》、《民法》或《商法》等加以制裁。鉴于商业秘密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社会的身价日高,地位上升,多数国家也通过刑罚手段予以保护。我国也已建立了一个包括民法保护、行政法保护和刑事保护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
关键词:商业秘密 法律保护
2
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秘密是参与市场竞争的秘密武器,是战胜同行业的一大法宝。商业秘密一旦
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写作提纲
一、商业秘密的认定与法律特征 1、秘密性 2、独特性 3、价值性 4、实用性 5、保密性
二、我国商业秘密的现状 三、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对商业秘密的民事法律保护 2、对商业秘密的行政法律保护 3、对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 4、对商业秘密的专项法律保护 5、商业秘密的企业自我保护途径。 四、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
内 容 摘 要
我国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是从竞争法途径来进行的,其主要法律渊源有两个,一个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另一个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此外,还在《刑法》中专门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发生在经济领域,尤其以竞争性行业或领域为多,因此各国立法均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公平竞争法》、《企业秘密法》、《民法》或《商法》等加以制裁。鉴于商业秘密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社会的身价日高,地位上升,多数国家也通过刑罚手段予以保护。我国也已建立了一个包括民法保护、行政法保护和刑事保护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
关键词:商业秘密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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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秘密是参与市场竞争的秘密武器,是战胜同行业的一大法宝。商业秘密一旦
论数据库的法律保护
论数据库的法律保护
【摘要】本文以我国对数据库进行多重法律保护的现状为切入点,探究我国目前数据库法律保护的争议和难题所在,并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库法律保护新举措进行比较研究,并对我国数据库法律保护制度进行展望,探究我国数据库的法律保护模式,以更好地保护数据库权利人的利益以及促进我国信息产业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数据库;著作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合同法保护;特殊权利保护
一、案例导入
数据库是指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的目的,按照一定方式进行系统或者有目的的收集整理并能为使用者单独或分组进入和调用的材料集合。由于数据库信息的收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能给使用者带来巨大的利益,具有商业价值,是一种重要的资源。近年来,发生了很多有关数据库权益纠纷的案件。例如“阳光公司诉霸才公司案”、“广西广播电视报社诉广西煤矿工人报社电视节目预告表使用权纠纷案”和“历史纪年表”案。这三个案件的判决依据各不相同,第一个案件依据的是《不正当竞争法》,认定被告的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原告的合法利益予以保护。而第二个案件依据的是《民法通则》,对于原告付出了辛勤劳动的劳动成果予以保护。第三个案件依据的是《著作权法》,对于原告的知识智力成果予以保护。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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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全国2011年7月自学考试00249国际私法试题答案
全国2011年7月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4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时,下列完全不起作用的连结点是(D)1-4 ....
A.住所
C.侵权行为地 B.物之所在地 D.国籍
2.17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后,我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存在(A)1-4
A.区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D.中央和地方法律冲突
3.库克的本地法说是在他于1742年所著的一书中提出来的,该书是(D)2-38
A.《法律选择过程批判》
C.《法律冲突》 B.《国际私法总论》 D.《冲突法的逻辑学与法律基础》
4.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A)3-52
A.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B.1782年土耳其《国际私法和国际诉讼程序法》第6条规定:法律行为的方式适用行为完成地的法律,也可以适用调整
论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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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论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学员措美
学号: 200401054400073
班级专业: 2005级级大专班法律专业
指导导师:索朗多吉职务、职称副主任、助讲学区、站:中函分院那曲学区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那曲分院
2008年4月10日
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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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脚. 论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摘要]劳动法是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障,也是劳动者的必然选择。本文以(国际、中国、资本主义)劳动法发展的问题入手,分析了劳动法是劳动者的保护法,具体的劳动者的就业权,报酬权、休息权、保险权的法律保护来开展文章,并提出劳动法的主要性。
[关键词]劳动者权益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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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脚. 一、劳动法的发展
(一)、资本主义劳动法的发展
劳动法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无产阶段为了追求
自身的自下而上权利,自发的组织起来用资产阶级进行斗争。在发展生产力和维持自由竞争条件的需要下,资本主义劳动法经历了自由竞争阶段,垄断阶段,国家垄断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二)、中国社会主义劳动法的发展
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法作为劳动者的保护法,不仅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各国无产阶级长期争取的8小时工作制的要求,而且还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和卫生、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