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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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根据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的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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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 证据 方法/步骤
1. 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号等,被申请人信息包括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卡等
2. 准备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作文件,工作日志等
3. 将申请书交到单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知道在哪的咨询12333。
等待仲裁立案,并确定开庭时间地点。
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
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
矛盾纠纷处理流程图
矛盾纠纷处理流程图
调查 排查 申请 登 记 受 理 审 批 一般纠纷 村调委会 调解 各相关站所 未达成协议 达成协议 归档 回访 重大纠纷 镇调委会 调查 听证 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继续调解 调解 达成协议 未达成协议 转交其他单位 行政裁决 归档 其它情况 回访 涉法纠纷 转交 司法所 派出所 法 院
来信来访办理流程图
来信来访 信访办 开封、接待 信访办 登记
转呈 信访办 镇政府 阅批 信访办 办理
《农村二女结扎户父母光荣证》申办流程图
个人申请 所在村委会 登记 乡镇计生办主管人员 审查 镇计生办 办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办流程图
个人提出申请 所作村(社区) 填写审批表 镇计生办主管人员 审核、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镇计生办 办证
城市二胎《生育保健服务证》审批流程图
本人申请 所在社区 所在社区 镇计生办 区人口计生局 市人口主管部门 市人口委 区人口计生局
填写审批表 月例会评议 审核 复核 审查 发文、发证 通知领证
村级矛盾纠纷处理流程图之一
村级矛盾纠纷处理流程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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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矛盾纠纷处理流程图
调委会受理
当事人调委会党委政府
直接处理分流或配合
调查
调解调解未果
向
仲
裁
机
关
申
请
仲
裁告
知
当
事
人
向
法
院
起
诉
或
签订协议协议不能
制作调解协议
卷宗存档
回访定期报告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
1
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
流程图
依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
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予以具体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指导
解答、处理调解委员会或纠纷当事人就人民调解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咨应人民调
解委员会
的请求或
者根据需
要,协助、
参与对具
体纠纷的
调解活动
对调委会
主持达成
的调解协
议予以检
查,发现
违背法
律、法规、
规章和政
策的,应
当予以纠
正
总结交流
调解工作
经验,调
查研究民
间纠纷的
特点和规
律,指导
调解委员
积极推动
新时期人
民调解工
作的改革
与发展,
不断研究
和探索加
强人民调
解工作的
思路与途
径
1
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流程图
定期培训不
程某某诉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程某某诉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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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徐民一(民)初字第3403号
民事判决书原告程某某,男。
委托代理人周某,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尹某,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告上海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某县某镇某路某号某号某室,办公地上海市某路某号。
法定代表人钱某某,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某某,女。
原告程某某为与被告上海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于2009年6月29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某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于2009年7月16日裁定驳回了某公司的管辖权异议,某公司不服裁定提起上诉。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了本院的裁定,本院遂依法继续审理,由代理审判员汪海燕独任审判,于同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原告程某某之委托代理人周某、被告委托代理人马某、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程某某诉称,其于2008年4月22日进入上海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工作,被安排在某超市某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篇一:劳动报酬纠纷民事判决书
劳动报酬纠纷民事判决书
原告许寿运,男,1953年5月6日出生。
原告吕书龙,男,1948年6月27日出生。
原告吕小磊,男,1983年1月6日出生。
原告吕印才,男,1989年10月29日出生。
四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高志毅,河南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四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吕印全,男,1979年8月12日出生。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许寿辉,男,1979年5月9日出生。
原、被告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2010年4月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决定受理,并向其送达了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于2010年4月10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5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吕书龙及四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高志毅、吕印全、被告许寿辉到庭参加了诉讼。诉讼过程中,原告王明利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本院审查依法裁定予以准许,原告许岭堂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对其依法裁定按撤诉处理,其他原告与被告之间诉讼继续进行。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四原告诉称:2007年秋天,被告在山西省某一建筑土地承包工程期间雇佣原告在其土地干活,当时约定吕书印、吕小磊、吕印才和王明利属于小工,日
XX地区劳务公司关于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劳务公司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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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l旳
为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市住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本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l旳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本司及其所属施工单位(项目部)正常l旳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经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商议,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长沙市建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全员重视;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控;系统联动;资源共享;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并按照分级处置原则,集团总公司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劳务纠纷事件l旳处置工作,劳务公司负责本单位一般、较大l旳劳务纠纷事件处置,以及重大、特别重大劳务纠纷事件l旳先期处置工作。司属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劳务纠纷事件应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l旳若干意见》; 四、事前排查
1、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公司在签订分包合同同时必须与分包商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条款,并缴纳
XX地区劳务公司关于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劳务公司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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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l旳
为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市住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本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l旳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本司及其所属施工单位(项目部)正常l旳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经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商议,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长沙市建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全员重视;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控;系统联动;资源共享;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并按照分级处置原则,集团总公司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劳务纠纷事件l旳处置工作,劳务公司负责本单位一般、较大l旳劳务纠纷事件处置,以及重大、特别重大劳务纠纷事件l旳先期处置工作。司属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劳务纠纷事件应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l旳若干意见》; 四、事前排查
1、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公司在签订分包合同同时必须与分包商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条款,并缴纳
民事纠纷处理办法
民事纠纷处理办法
摘要 面对当今社会民事纠纷的多样性、复杂性,由于现有纠纷处理方式优缺点比较突出,无法单独处理各类纠纷,本文希望通过对几种典型民事纠纷处理方式进行优缺点对比分析,找出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纠纷过程中的问题所在,并基于此分析,建议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多元化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讼内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相互融合、有机衔接,有效地解决各类民事纠纷,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 关键词 民事纠纷 处理方式 对比
基金项目:本文系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立项资助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课题的部分成果,项目编号:FZFK10—06)。 作者简介:杨云虎,西南科技大学讲师,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9—071—02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民事纠纷层出不穷,与此相对应,我国民事纠纷处理方式虽然也在不断的进行探索和丰富,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各自本身的局限性及机制内部缺乏有效协调,造成了头重脚轻,难以应付的局面,因此,笔者试就几种主要纠纷处理方式的各自优缺点做如下分析和建议: 一、
劳务派遣劳动纠纷仲裁典型案例
一切用数据说话
优质追账款、智能合同服务
劳务派遣劳动纠纷仲裁典型案例
劳务派遣加班工资向谁主张?未交纳的保险向谁主张? 加班工资应向用工单位主张,未交纳的保险应向派遣单位主张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主要问题,一、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将连续用工期分割成数个短期合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
交通事故纠纷处理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交通事故纠纷处理》课程考核要求 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作业要求
1.请依据本课程所学内容,独立完成作业; 2.请结合实践案例完成论述;
3.严禁抄袭,如有雷同,将不能得分。 作业内容
试述道路交通事故的内涵及我国现行立法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规范体系。
我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早期的定义见于1992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该条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它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的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一道路交通事故新定义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定义去掉了违法行为这个要素,并将过失改为过错,增加了意外因素,扩大了事故的外延。道路交通事故概念和外延的变迁,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突出保障交通安全、追求提高通行效率的立法精神,
也是适应中国社会发展需要,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