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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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年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
成都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 图文
成都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2010年修订) (送审稿)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产业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 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结合我市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实际,对市政府办公厅2007年印发的《成都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控制指标(2007年修订)》进行修订。
一、适用范围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全市所有工业集中发展区(含重点镇工业点,下同)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外经批准同意单独选址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及其配套项目。
二、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必须达到《成都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控制指标》(见附表)规定的指标值,附表以外的工业项目用地按国家已有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
(一)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的有关规定,将工业行业划分为30个大类,136个中类(见附表)。本次修订新增加了标准厂房和企业总部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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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列入我市禁止发展的制糖、味精制造(分装除外)、印染、电镀、皮革鞣制、人造原油生产、炼焦、核燃料加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 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 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
《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优选.)
精品word.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矿井、选煤厂、筛选厂部分
关于批准发布《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矿井、选煤厂、筛选厂部分》的通知
建标〔1996 〕630 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委(计经委)、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土地(国土)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 ( 1987 )国土〔建〕字第 1 料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1989 〕国土〔建〕字第169 号)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一九八八年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制订修订计划》(计综(1987 〕2390 号)的安排,由煤炭工业部负责编制的《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矿井、选煤厂、筛选厂部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1997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157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
157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
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
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与投资强度标准 - 图文
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阅读目录
一、工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二、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三、新建铁路项目用地指标 四、其他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上传说明
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投资强度标准是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和投资规模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核准项目建设报批的主要依据。
该《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投资强度标准》为湖南省试行标准。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具有基本稳定性,修正频率和幅度很小。投资强度具有区域差异性和时效性,采用标准通常都是根据不同地区土地资源状况、规划用地性质、地方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年度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整修正,修正幅度一般在正负20%之内。因此,对不需要最新指标数据的朋友,可以参考该资料后根据实际情况修正投资强度标准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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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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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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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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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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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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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与投资强度标准 - 图文
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阅读目录
一、工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二、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三、新建铁路项目用地指标 四、其他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上传说明
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投资强度标准是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和投资规模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核准项目建设报批的主要依据。
该《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投资强度标准》为湖南省试行标准。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具有基本稳定性,修正频率和幅度很小。投资强度具有区域差异性和时效性,采用标准通常都是根据不同地区土地资源状况、规划用地性质、地方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年度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整修正,修正幅度一般在正负20%之内。因此,对不需要最新指标数据的朋友,可以参考该资料后根据实际情况修正投资强度标准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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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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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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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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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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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名称: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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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
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
人口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是建设用地四项重要的控制指标,它衡量的是建设用地的使用强度和用地环境情况,对这四项指标进行合理的控制,就能保证建设项目与城市环境和城市公用设施协调统一。
1)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原有建设用地面积及新征(占)建设用地面积,不含代征地的面积。单位:公顷(万平方米)。
2)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
包括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代征绿化用地面积、代征其他用地面积三项,单位:平方米。
3)人口密度
人口毛密度:居住区总人口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值,单位为“人
/每公顷”。
人口净密度:居住区总人口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值,单位为“人/每公顷”。
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
4)容积率
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是衡量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的值。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
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地上)
建设用地面积
5)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