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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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商法: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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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商法:管理人。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之初,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考生复习使用。
1.管理人的任命。由法院裁定受理的同时指定,辞职应经法院许可,债权人会议可以申请法院更换。
2.管理人的资格。(1)由机构担任管理人。(2)由个人担任管理人。(3)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①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②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④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此外,公司解散后,清算组申请破产的,清算组可以为管理人。
3.管理人的职责
(1)一般职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特别职责:决定待履行合同的解除或继续履行;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前的不正当处分行为行使撤销权和追回权;接受债权申报、调查职工债权和编制债权表;重整期间主持债务人营业或者对债务人自行营业进行监督;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收起解析 |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B,回答正确 统计
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310次,正确率为90.65%,易错项为A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笔记 编辑笔记 2
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 商法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第一章 公司法
第一 节 公司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理解:公司的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规定与意义,公司法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关系及其立法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基本原理在分析和解决公司实务问题中的适用。
考试内容: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概念 公司的营利性 公司的独立财产 公司的独立责任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意义 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本公司与分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鼓励投资 公司自治 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 股东平等 权利制衡 股东有限责任 公司社会责任)
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设立的几种立法主义,公司名称与住所的法律意义,公司章程的性质和效力。
理解:公司设立登记的效力,公司资本及与其相近概念的联系与区别,股东出资的法律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资本与资产、股东出资的法律要求、
2016年司法考试
2016年司法考试
方志平民法模拟题:多选题1-60 题干
方志平民法模拟题 多选题1-60题干
1、甲、乙夫妻早年离异,儿子丙随乙生活。丙17岁半时骑电动车撞伤丁,丁在丙18岁上大学期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赔。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没有和丙公同生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 丙在被诉时已满18周岁,应由丙承担赔偿责任 C 如丁在受害时起诉,甲、乙和丙为共同被告
D 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乙独立承担有困难,法院可责令甲共同承担
2、甲与乙野生动物园签订自驾车旅游协议,特别约定如游客擅自在猛兽区下车被动物伤害,乙概不负责。甲入园后因车胎爆裂下车察看,丙喝止甲回到车上未果便不再理会,后甲被老虎攻击受伤。经查,当日乙动物园的值守巡视员丁因临时有事请同乡丙帮忙代为巡视。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 丁是被帮工人,应对甲承担侵权责任
B 丙是帮工人,有重大过失,应对甲承担侵权责任 C 乙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 D 甲违反约定擅自下车,应自担损失
3、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300万元,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以其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乙银行将该债权转让给丁公司,通知了甲公司,但未经丙同意。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下列哪些表述
2016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终结的事由带解析
1、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
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 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 试卷二
2012年司法考试 真题 未加答案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
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
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3、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 单项、多项、主观题及其解析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 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 C.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 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 【考点】法人 【司法部答案】C
【解析】社团法人相当于中国法律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因此并不是成立所有社团法人都需要登记,A错误。B项表述太绝对,例如人民银行就是中央银行,其性质不是企业法人,错误。《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即关于合伙型联营的规定。C正确。D说法错误,公司法所规定的一人有限公司就属于法人。
25.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
司法考试刑法主观题真题
刑法主观题真题(2012-2017 )
2012 年:
案情 : 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
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 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 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 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 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己退休)送去1 万元现金,清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 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 万元。
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 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 万元)砸坏。
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 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质,便悄然离去。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
单项选择题: (2011年)
39.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考点】公务员的职位设置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
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40.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考点】国务院机构的设置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