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维护医院利益,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物品购置及基建工程质量,规范其购销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医院成立招标委员会,人员由医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标事项进行决策。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医院招标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 医院成立监督委员会,人员由纪委、工会、支部书记代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招投标监督工作。
第五条 医院组建招标评审专家库,人员由院内外医院管理专家、院内相关科室代表、医疗、医技、医学工程、基建工程、经济师(或会计师)等学科知名专家组成, 专家库人员名单由医院招标委员会批准。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招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专家参加评标。 第六条 医院项目申购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办公室组织评标,公开招标采购医院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及基建维
江苏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江苏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基建工程、装饰维修工程和仪器设备、大宗物资、教材、图书采购等项目的招标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政府、省教育厅和镇江市政府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校及所属各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小组成员由相关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由学校任命。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
(一)领导学校的招标工作并进行宏观管理,审查批准学校招标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招标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二)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一般通过组长会议(组长会议由正、副组长、办公室和招标项目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进行决策;
(三)对招标项目承办单位(指招标项目隶属管理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招投标
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08.05.1
选填,简要介绍文档的主要内容,方便文档被更多人浏览和下载。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 2010-01-22
建市[2008]6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学术性的项目方案设计竞赛或不对某工程项目下一步设计工作的承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创意征集”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
大兴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大兴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我区招投标工作,加强招标投标活动
全过程监督管理,保证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配套相关政策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
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招投标活动及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章 招标投标活动一般性规定
1
第五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照国家规定履行项目审批;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人有权自行或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六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投标地点。
第七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
国发委-《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交易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遵守本办法及所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制度、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提高建筑设计水平,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以下简称《办法》)。 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
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制度、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提高建筑设计水平,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以下简称《办法》)。 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
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
招标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节约开支,保证购买物品、服务、工程等项目的质量,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招标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招标活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信用和效益原则。
第三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四条 招标单位应成立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招标活动。 招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的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合规部门的第二负责人、合规与内审风险管理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招标项目使用人(或负责人)等成员组成(人数应为5人或以上单数)。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实行招标:
1、物品采购:除车辆购置外,单笔金额在10万元或年累计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印刷制品、家具电器、经营器械、劳保用品和电脑设备(消耗品)等;
2、服务项目:采取外包方式的年累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如保安服务等),设计、咨询、监控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3、建筑、装修单项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包括改造工程、监控工程、消防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等;
4、其他项目:年累计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以上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集团公司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子公司、分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或投资占主导地位单位进行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集团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工程、设备、材料、服务的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
(二)集团公司供应系统组织的设备、材料、配件采购招标; (三)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自行组织的招标; (四)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的其它招标活动。
第三条 集团公司招标投标工作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委依法依纪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实施监督。
(一)发展计划部作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招标前的招标方案、招标标底等前期工作实施审查监督。
(二)供应处作为煤矿采掘设备、材料、配件等物资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的招标方案、招标标底等前期工作的审查监督。。 第八条依法依纪监督检查开标、评标、中标的程序。
(
矿业事业部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公司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2013年23号令修改)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的工程、服务等采购行为。
工程包括建设工程和生产采选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列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计划中的扩大生产建设项目、技改技措、地质探矿、安全专项、环保减排、科研信息化、节能等工程。
生产采选工程是指矿山企业生产开拓、采准、切割、采矿、生产探矿和选矿作业等工程。
服务包括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开发利用方案、可行性研究、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项目申请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科研信息化项目,以及生产经营所需的中介咨询等其它报告